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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被誤診為一名精神病人,再被關進病院。你將如何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我相信很多人都被問到過這個問題。 這個問題其實很嚴峻,也很難被證明,往往越描越黑,適得其反。當時我就在想如果真的出現這種情況,那麼我的一切的言行舉止都會被注入有精神病的考量。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先入為主,現在的世人怎麼看你都是一個精神病,從而也直接導致這件事的過程和結果都無法站在一個客觀的角度來思考。心理學將這一現象稱之為“自證預言”。當年在歐洲的中世紀,就有這麼一個段關於“自證預言”的黑暗歷史,那就讓我們回到那段迷信而又殘酷歷史。

在歐洲的中世紀,在這一時期歐洲大陸上一直衝突戰爭不斷,加之各種天災人禍不斷此時人口銳減,歐洲文明處於矇昧不來的狀態,尤其是到了世紀末期各種災難更是不斷,如宗教衝突、國與國之間的戰爭導致瘟疫肆掠。諸多不安穩因素直接影響社會動盪,禍亂四起。此時誰是最遭殃的呢?無異於是身處社會底層的平民百姓,他們對國家沒有絲毫的歸屬感更沒有安全可言,在這個時候就需要一些能夠帶領民眾的人,恰逢那時候宗教權利至上的時刻。

如果此刻一位宗教大佬站出來,告訴民眾世間禍亂的根本原因都是由於有惡魔作祟,那麼百姓民眾肯定會像文章開頭所說的,進入一個自證預言的死迴圈。這宗教大佬都說有惡魔作祟,只要我們找到惡魔,幹掉他那不就行了嗎?殺了他我們就不會打仗了,他死了世間就沒有疾病了,農作物就不會無辜枯死了,大家都能吃飽飯了,一個新的問題來了惡魔是誰?它又在哪?那麼宗教權威又開始編了消滅惡魔是上帝的事兒,我們只需要在教堂虔誠的禱告,上帝自然會救我們!不過人間有與惡魔做交易的人,那就是巫師和巫女,只有把他們趕盡殺絕一切將恢復平靜。

在得到“神靈”的指引後的民眾,瞬間群情激憤誓要殺遍天下巫師、巫女!也就是這麼一句沒有定論的話,在歐洲中世紀引發了一場長達三百年的“女巫審判”!1484年,羅馬教皇英諾森八世正式釋出諭詔,詔書中譴責了女巫們的十惡不赦、荒淫無度,再組織所有的神職人員前去抓捕鎮壓女巫們,這一命令下達直接掀起了捕殺巫師、女巫的高潮,同時引得人人自危,不僅如此在這一命令下發後,一些宗教人士還撰寫了一冊識別女巫的書籍名為《女巫之錘》,書中列舉了如何識別女巫的方式方法,這本書自問世之後,飽受民眾歡迎同時也變了味。

這本書在民間極其流行,一度成為了女巫審判的“聖經”,期間一旦有社會動盪、天災人禍,民眾就想要一個合理的解釋,來解答這所有的不幸。與其說是解釋倒不如用“發洩”來形容這場鬧劇更為合適,這些宗教人士找不到女巫的存在,那麼總要有人來背鍋,誰來承擔這一切呢?他們的目光落在了一些貧窮年老的婦女身上,和一些沒有地位的寡婦身上,為什麼是她們?恰恰因為她們同魔鬼做活交易,上帝才會將所有的不幸都施加給她,當然這一切都是神職人員的自圓其說,加上英諾森八世的詔書又給了大眾發洩情緒一個合理的理由,這場長達三百年的“審判”,導致百萬人被扣上“巫”的帽子,然後被折磨處死。

鄰里之間互相舉報揭發,同鄉之間相互編造證據,都會被扣上巫的帽子,哪怕是你好心給人看病,但由於病沒有治好,而遭到指控,就說這個人用了巫術讓我久病不愈,法官們、教徒們樂此不疲抓來這些無故被指責的“巫女”,你不認罪可以那麼我就用一些特殊手段驗明正身,例如記載的一種“水驗法”,就是將被質控者綁在一塊巨石之上,隨後扔進河中如果石頭沒有沉下去,那麼就證明這個人就是巫師,因為他的主(撒旦)不願他的信徒死去,要是如果這個人被淹死了那麼她就是清白的,這種腦殘的當時,並沒有驗證出所謂的女巫但讓許多的無辜民眾喪命,不僅如此要是被檢舉揭發抓捕後,這些女巫會被嚴刑拷打,無所不用其極直到你招供為止說出你是怎麼與撒旦簽署契約的,怎樣害人的,說完這一切再將你處死!

塞勒姆女巫事件

1692年2月,在北美殖民地的馬薩諸塞灣的塞勒姆,清教徒賽繆爾•帕里斯的9歲女兒和11歲的外甥女,得了一種怪病兩個女孩有時突然陷入昏睡,加之身體抽搐痙攣並伴隨痛苦的呻吟,隨後此處鎮上的多位小孩子都接連出現這種症狀,導致鎮上的人惶恐不安,在醫生的診斷後並沒有找到病因,就斷言說這些小孩受到了惡魔的影響,被人用巫術給蠱惑了,這些家長們對醫生的診斷深信不疑,就為孩子們請來了牧師為孩子祈禱,禱告上帝為孩子們祈福,但沒有絲毫的好轉,直到有人問這些孩子是否有人對他們下了巫術,並讓他們指出是誰對他們施了法,在這些大人與牧師的逼迫下,最終孩子們指出來三個人,一位印第安女奴、一位孤寡老婦人、一位女乞丐。

隨之而來的是對女巫的大量搜捕,對更多的婦女加以指控,一直到這幾位孩子有所好轉,事件結束統計這場審判導致了二十人處以死刑,兩百多人被捕監禁,有五位無辜民眾死在獄中,其中還有兩名幼兒,由於這場審判牽扯的人實在是太多,過程又過於荒唐可笑,最後在許多百姓的反對聲中,州長在一年後才大赦所有人,並終止了這一場荒唐的審判。直到三百年多後的九十年代,馬薩諸塞州議會才透過一場決議,為這場審判中的無辜人民平反,並宣佈此案中的所有受害者恢復名譽,這場荒唐鬧劇才在現在結束。

但在那個時期女巫審判卻並沒有完結,期間有數百萬的無辜冤民被處以各種刑法,如燒死、絞死、斬首,被處以根本想象不到的刑法,這三百年也成為了人類文明史上最黑暗的一筆。一直到17世紀,歐洲各國才慢慢醒悟反對這一惡潮,認識到這所謂的巫師、巫女全都是憑空捏造臆想,是為謀害反對自己的惡性做法,人們這才慢慢的反封建反教會,加之科學與醫學的發展,讓更多不能解釋的病或現象得以解釋,人們再也不將這些不瞭解的事歸為魔鬼作祟,這才讓歐洲各國頒佈詔令停止濫殺女巫,直到最後一位女巫的死亡才得已落幕。

最後的女巫

1780年,歐洲各國國王,開始醒悟這長達三百年之久的女巫審判,原來是一場鬧劇。各國國王都逐漸下令禁止無辜迫害女巫。此時的的瑞士格拉魯斯州,一名叫安娜•果爾迪的女性去到當地一家聲名顯赫的家族裡,給一名小女孩當保姆。每日的生活顯得很平靜,但在一年之後主人家的女兒,安娜的牛奶杯裡,突然發現了一根織布針,此時的保姆肯定是最大嫌疑人,果爾迪就這麼被逐出家門,但在她走之後安娜•瑪利亞的杯子裡依舊會有針的出現,戈爾狄卻早已離開了這裡,按照常理她肯定沒了嫌疑,這家的男主人卻不這麼以為,他堅持說是安娜使用巫術將針放在碗裡,企圖謀害他一家人!並向當局政府警察報告了此事,聲稱這所有的針都是果爾迪使用巫術放在他家人碗裡。

就因為這家人顯赫的身世,當局政府警察聽了此事就信以為真下令批捕安娜,在安娜聽聞政府要來抓捕自己,她隨即逃離出格拉魯斯州,不依不饒的州政府加大賞金勢必將她抓捕歸案,不出所料在幾個月後安娜被抓捕歸案,並押回格拉魯斯州接受審理,同所有的“女巫”一樣面對她的是監禁、刑法、拷問,無所不用其極,安娜在獄中渡過了漫長且痛苦的四個月,這所有嚴刑酷法都逼迫她認罪,直到1782年6月不堪痛苦的她被迫認罪,與所有的女巫一樣,她承認同惡魔撒旦簽訂了契約讓她謀害瑪利亞,隨後法庭宣判處死戈爾狄。一週後安娜•果爾迪被斬首。她也成為歐洲歷史上最後一名“女巫”直到2007年瑞士議會上,經過調查承認安娜的處死是一場誤判,可時間過去兩個多世紀,誰又來為這場鬧劇買單呢?雖說調查清楚了果爾迪工作的那家男主人,精心策劃了這一切,把女巫的名頭扣在她的頭上,只因她發現男主人的出軌,並聲稱揭露他的行為。就此為了讓安娜•果爾迪永遠的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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