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原是營業性質的報紙,館址最後遷入上海英租界。戊成政變案案後,湖南人陳範接辦,主張“忠君報國”,恢復光緒皇帝的權位,顯露出政論性色彩。自光緒二十八年初冬,《蘇報》增闢“學界風潮”欄,開始為東南學界所矚目。此後,上海愛國學社教員蔡元培、吳稚暉、章炳麟為之撰稿,民族意識乃至仇滿思想不時見諸報端。進入光緒二十九年後(即1903年),在拒法、拒俄愛國運動的激盪下,知識界中,特別是熱血青年中,革命排滿的潮流高漲起來。從五月開始,《蘇報》改請青年領袖人物章士釗主筆,公開鼓吹反滿革命、“殺人主義” ,該報迅速革命化。適逢鄒容《革命軍》在上海出版,系統闡述革命理論。《蘇報》立即載文介紹,並轉載章炳麟“序《革命軍》”一文。與此同時,《蘇報》又把批判鋒芒指向康有為、梁啟超代表的保皇立憲派,介紹和摘登了章炳麟《駁康有為論革命書》。
光緒二十九年五月五日,租界巡捕房應兩江總督魏光燾、江蘇巡撫恩壽之請,逮捕了章炳麟等人,而鄒容投案自首。《蘇報》隨即被查封。於是《蘇報》案發。
光緒二十九年閏五月二十一日會審公廨開始審理此案。清政府委託的洋人律師指控《蘇報》“汙衊今上,挑詆政府,大逆不道”,舉出《蘇報》所載文章中“載湉小丑,不辨菽麥”、“殺盡胡兒方罷手”、“以四萬萬人系一人,奚啻摧枯”等文字為證。指控章炳麟、鄒容“大逆不道,謀為不軌”,證據為《革命軍》、《駁康有為書》。章、鄒當堂為自己作了有力的辯護。清政府運動各國公使,十月十五日該案由租界移往上海縣“額外公堂”,由上海縣會同英方陪審官等審訊。十ー月初六日上海縣“額外公堂”宣判,鄒容、章炳麟判為永遠監禁之罪。對此,外國領事團發生異議。清廷外務部恐勞而無功,於是答應從寬辦結。
次年四月初七日復訊,當堂改判:章炳麟監禁三年,鄒容二年,罰作苦工,期滿驅逐出境。鄒容不堪獄中之苦,於光緒三十ー年二月瘐死獄中。章炳麟三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出獄,便赴日本編輯同盟會機關報《民報》。
《蘇報》一案,堂堂清政府為原告,降尊與平民爭曲直於上海知縣前,在國人面前威信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