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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藥是我們中國的四大發明之一,而真正的的把它大規模的用在戰場上的是歐洲人。

歐洲人認識火藥和火器是由阿拉伯人傳過去的,我們知道阿拉伯人是很早的時候就和中國有接觸了。當阿拉伯人把火藥帶到歐洲的時候,看到它爆炸的威力是驚慌的,並稱它為“魔鬼”。歐洲人把火藥做成武器是比中國晚的,中國在北宋的時候製造火藥就已經有成法了。到南宋的時候火槍,火炮都有了。著名的“蒙哥汗”就是被南宋的火炮擊傷,最後不治而亡。但說實話兩宋最強大的還是弓弩,宋把中國的弓弩做到了極致(這以後會專門的介紹)。

我們中國的雖然比歐洲的火器發展的早,但我們的發展速度和應用卻不如歐洲。在14世紀初,歐洲才開始出現類似中國“突火槍”那樣的金屬管狀的火筒,直到14世紀末的時候,火槍和火炮才在歐洲的國家作戰裡出現,不過當時的火槍沒有準頭,射程不遠,其做戰效能遠遠的落後“弓箭”,後來歐洲人把這種火槍進行改造,出現了明火槍,但這種火槍還是沒有長弓射的遠,在射擊效率上往往一分鐘也不能開一槍。

正真改變火槍歐洲的地位的原因,是“火繩槍”的出現。這種“火繩槍”是由西班牙基督教徒發明的。“火繩槍”的第一次出現在戰場上是1421。

火繩槍終結歐洲騎士:

1513年,在諾瓦拉會戰中,和長矛兵混編在一起的瑞士火槍兵把法國重灌騎兵狠狠的教訓了。1525年在西班牙,普魯士聯軍用火繩槍以陣亡200餘人的微小的代價讓法國重灌騎兵損失了8000多人。(法國很倒黴)到16世紀中期的時候歐洲主要的大陸國家都基本使用“火繩槍”為主要的射擊武器。(在16世紀的西班牙火繩槍發展是最好的,其中的代表就是穆什克特“火繩槍”,這種槍重11公斤左右,口徑23毫米,最大射程250米,有效殺傷100米,一分鐘可以射兩發,這種槍在100米內可以射穿騎士的重灌鎧甲)

在16世紀中期以後的歐洲戰場上本來傳統激烈的短兵相接的戰場變成了槍林彈雨,“火繩槍”的戰場應用改變了人類戰爭的模式。到16世紀末期,由於鑄鐵技術,手工工業技術的進步,火槍大規模的使用。火槍取代長弓除了在戰場表現外還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訓練上:和弓弩手相比火槍兵只需要稍加訓練就可以上戰場,弓手則要很長的時間訓練。當時的歐洲火槍作戰方式是火槍兵排成佇列,輪番射擊,不用講準度,講的是密集度。

二,生產上:在歐洲當時一把槍一天就可以做出來,子彈可以在工廠批量的生產。但當時的弓弩生產一張要一週的時間,一支箭也要20多分鐘。從這來講火槍的生產效率更高。

在當時的歐洲混戰的情況下,採取使用火槍是戰爭的需要。1595年,英國議會通過了“終止長弓法令”,在法令中要求英國軍隊要必須裝備火槍。這代表著長弓做為主戰武器退出了歐洲的戰爭舞臺,也說明冷兵器時代的衰亡和熱武器時代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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