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歷史漫長的長河之中,有兩個國家的歷史不願意被人提及,一個是晉朝,因為這個時候的中原大地可以說滿目瘡痍,鮮卑族、匈奴等部族先後入主中原,並大肆屠殺百姓,而以司馬家為首的東晉朝廷,此時不肯救黎民於水火之中卻只管安樂享受,若非此時的東晉先後出了祖逖、桓溫、謝玄、劉裕等文武大臣,那麼華夏文明或許早在數百年前就斷層了。
而另外一段歷史是清朝,由於清朝“閉關鎖國”的政策,導致清朝和世界的距離開始逐漸拉大,當西方國家已經發明瞭蒸汽機以及火槍之時,而此時的清朝還處於冷兵器思維,靠著騎兵戰馬,最終的結果就是硬生生打臉。
而清朝就在這一百多年之中一直被西方欺壓著,直到1949年之後,一聲“中國人民站起來了”,正式向世界昭告,這樣的日子以後一去不復返了。
在當時,作為清朝最高掌權者,清朝的衰弱和慈禧的決策是分不開的,她本身有好幾次機會可以改變這種現狀,可惜的是慈禧都錯過了,最終導致了近代的衰弱。
而除了慈禧之外,李鴻章也是一個頗為爭議的人物,雖然很多人認為他當時很大程度上就是替慈禧背鍋的,可是他坐在那張位置上就代表了他要為歷史負責,而清朝很多喪權辱國的條約就是在李鴻章手上籤訂的,最終遺禍無窮。
然而,要說李鴻章這個人很無能那也不見得,就連當時西方世界的人都稱其為“大清帝國之中唯一能與列強一爭長短之人”,而且李鴻章此人並不糊塗,比如當年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時規定了香港只許租借99年,不允許100年,當年的人不明白李鴻章籤這個協議目的是什麼,畢竟多一年少一年有區別嗎?如今的我們站在歷史的角度上才明白李鴻章當年這個決定多聰明。
香港被割讓始末其實現在很多人並不清楚香港是如何被割讓出去的,因為在當年1842年之後英國就已經開始殖民香港了,為什麼知道1898年才簽訂協議,因為香港的割讓是有一個過程的。
在1842年之後,由於鴉片戰爭的失利,清朝和英國政府簽訂了《南京條約》,為了達到他們的目的,首先被割讓出去的是香港島,由此開始香港被迫分離祖國。
1860年,英國和法國成立英法聯軍進攻清朝,此時咸豐帝面對英法聯軍的攻勢居然不能抵抗,只有節節敗退,而英法聯軍攻入了圓明園,搶走了大量的文物,也就在這又簽訂了《北京條約》,被迫割讓九龍半島。
1898年之後,此時中日剛剛經歷了甲午海戰,清朝元氣大傷,這個時候英國又趁機落井下石突然橫插一腳,逼迫清政府簽訂了條約將新界割讓了出去,並簽訂了條約,英國租借香港99年。
99年和100年有何區別?在當時簽訂條約的時候,一開始英國是想讓李鴻章簽訂英國租借香港100年,雖然李鴻章名聲不佳,可是他看出了這其中的貓膩,兩者之間只有區區一年,可是卻是天差地別。
因為在當時西方列強的“國際法”之中有一條規定:一旦一個地方租借超過100年,那麼這個地方就會劃歸這個國家。
也就是說這個條約一開始簽訂的時候,英國就沒有打算還香港,他們只想長期霸佔在這,而李鴻章看穿了這個條約背後的陷阱,更主要的是他背不起歷史的罵名,雖然他已經簽訂了很多的賣國條約了,也不在乎多籤這一個,然而李鴻章當時還是和英國方面據理力爭。
最終英國方面同意香港租借99年,當然英國方面當時可能也沒想到99年後的世界會發生如此大的變化,曾經的“日不落帝國”就靠著祖上的老本勉勉強強過日子而變得不思進,最終丟掉了世界第一的寶座。
而如今那個曾經被西方列強欺凌的弱小國家已經開始逐步崛起,並在國際上越來越有話語權,所以中國老祖宗說的“風水輪流轉”就是這個道理。
所以當年李鴻章死不肯簽訂條約就是這個道理,一來他不敢揹負割讓國土這個罵名,二來不知道也是否有留給後人去解決的意思。總之他的這個決定在如今的我們看來是有多高明,雖然在歷史上李鴻章的名聲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