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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兔死,走狗烹。

呂壹是孫權時代的“校事”,即今日之特務。

其人無傳,記載失考,連籍貫與表字都未能傳世。然而呂壹的事蹟,卻遍佈東吳群臣列傳之中。

東吳的高階官僚,自丞相顧雍、步騭、左將軍朱據、大將軍諸葛瑾、上大將軍陸遜、太常潘浚、乃至諸郡守刁嘉、鄭胄等等,無一例外遭受過呂壹的迫害。

考慮到呂壹本寒門出身,但打擊物件卻遍佈東吳的權門豪右;可知呂壹不過是臺前爪牙,幕後真正的提線人,實際是孫權。

富春孫氏孤微發跡,父子三人素被江東豪族輕慢。故孫權借用“毫無背景”的寒士呂壹,來清洗揚州大姓,以強化統治權威。

呂壹是孫權的傀儡,人所共知。彼時東吳高官敢怒不敢言,乃至太常潘濬(九卿)打算與呂壹“同歸於盡”。可見呂壹背後的能量之大。

(潘)濬乃大請百寮,欲因會手刃殺(呂)壹,以身當之,為國除患。--《吳書 潘濬傳》

在群情激憤,變亂在即的情況下,孫權突然誅殺了呂壹(236)。

可怪之處,是審訊過程草草敷衍,含混其辭。如果考慮到審訊官是“屢受迫害”的丞相顧雍,那這種矛盾的行為,無疑證明孫權從中斡旋,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在呂壹死後,東吳群臣仍然畏之如虎,噤口不言。而代替呂壹者,又是另一個寒門子弟李衡。

可見孫權並無罷手之意,只是暫時休戰而已。六年後(242)再度借“二宮奪嫡案”掀起新一輪的肅反狂潮,大殺異己。

不難看出,對“權門子弟”的打壓,是孫吳統治者一以貫之的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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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校事”

校事,即監察群臣的特務。

校(jiao)者,有糾察、訂正之意。這個機構類似明朝的廠衛,清朝的粘杆處。即君主直接控制的特務組織,專門用來監視臣僚。

廠衛四出,天下騷然

秦代有御史臺,漢代又有司隸校尉,負責“糾察檢舉”。但隨著相關規則的完善化、制度化,御史中丞與司隸校尉,便不能再被君主隨心所欲地驅使。所以便有必要成立“新的特務機構”,使之完全聽命於統治者。

校事,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產生的。

“校事”全稱是“中書典校事郎”。翻譯得通順一些,就是“典校事中書郎”。即“掌管特務工作的中書郎”。

注:“校事”全稱,見王永平《孫吳政治與文化史論》中索引《略談走馬樓孫吳“中書典校事”呂壹簡的意義》。

中書、秘書、尚書皆是君主身邊掌管文書的貼身小吏,屬於“宦皇帝者”之列。

這些皇帝身邊的筆桿子,也往往會發展成新的權力機構。東漢的尚書令,已經取代司徒成為實際的宰相;而明朝的“翰林入閣”、以及清朝的“軍機處”,則是該制度發展的頂峰。

因為“中書郎”並非高官,因此特別方便君主驅使;“典校事”又賦予其“糾察彈劾”的職能,故中書典校事郎(校事)便成了孫權迫害群臣、打擊異己的致命武器。

校事一職,是曹操最早發明,用來監察百官。

(曹操)置校事盧洪、趙達等,使察群下。--《魏書 高柔傳》

實驗證明效果出眾,以至陳群等大族名士“竭心盡意,不敢為非作歹”。

又長文(指陳群)之徒,昔所以能守善者,以(曹)操笮其頭,畏操威嚴,故竭心盡意,不敢為非耳。--《吳書 諸葛瑾傳》

曹操監察群臣,大族不敢為非

孫權雖然口中罵曹操為“篡漢老賊”,實際內心對曹操的御下手段,是極為推崇的。因此有樣學樣,在東吳也複製了一套校事組織,肆其淫威。

(孫權曰):“(曹)操之所行,其惟殺伐小為過差,及離間人骨肉,以為酷耳。至於御將,自古少有。”--《吳書 諸葛瑾傳》

換言之,呂壹只是個臺前幹髒活的打手;幕後元兇,實際是孫權。

呂壹案的打擊物件

關於受到呂壹迫害的東吳官僚名單,史書中記載極為詳盡,我在開篇也有提到,此處便不廢筆墨。主要談談受打擊群體的“人物共性”。

受到迫害的大臣,從地域劃分,大多是“江南士人”。

注:江東=江左=江南。行文時不拘一詞,特此註明。

左將軍朱據(揚州吳郡)、上大將軍陸遜(揚州吳郡)、丞相顧雍(揚州吳郡)等人,皆在呂壹的構陷名單中,是打擊的主要物件。

時校事呂壹操弄威柄,奏按丞相顧雍、左將軍朱據等,皆見禁止。--《吳書 潘濬傳》

時中書典校呂壹,竊弄權柄,擅作威福,(陸)遜與太常潘濬同心憂之,言至流涕。--《吳書 陸遜傳》

上述諸人不僅是典型的揚士,還是吳郡四姓(朱張顧陸),且與孫氏同郡(吳郡富春縣)。換言之,孫權因為出身卑賤,對江南的豪族特別提防。

雖然孫權放棄了孫策的“盡誅英豪”等血腥政策,轉而透過聯姻手段,逐漸完成了自身的“江東化”;但對吳郡門閥,始終心存芥蒂,不肯完全信任。

呂壹肆行威福,陸遜言則流涕

呂壹案並非孤例,實際與之前的“暨豔案”和之後的“二宮案”有密切的邏輯聯絡,都是孫權主動挑起的冤案,意在打擊權門,維護公族的統治權威。

受到迫害的大臣,亦有江北士人(淮泗集團)。但這群北人已經逐漸“本土化”,行為和立場上,與江南大族無異。

淮泗集團是“孫氏興家”的基本盤,張昭(彭城)、張紘(廣陵)、周瑜(廬江)、魯肅(臨淮)、諸葛瑾(琅琊)等人皆屬該集團。他們因為遠離故土,喪失了宗族倚靠,故全心全意依附孫氏,特受寵待。與江左門閥大大不同。

問題是,隨著孫氏在江東的統治深入,淮泗集團的許多成員,也逐漸開始“江東化”,大範圍與江左門閥通婚。甚至不少淮泗人士,隨著時間的推移,還“著籍江東”;即放棄在江北地區的舊日族望,而成為“新揚州人”。

注:彭城張昭(徐州)、沛國薛綜(豫州),巴郡甘寧(益州)後裔皆以揚州丹陽為籍貫,詳見《晉書》。田餘慶在《孫吳政權的江東化》一文中,曾認為籍貫改易與“鄉舉裡選”的傳統有關,即土著更方便被推薦出仕。

呂壹案中,江北集團有諸葛瑾、步騭、鄭胄等人先後遭到迫害。頗疑張昭亦涉足其間,只因失寵已久,故不論。

張昭(徐州彭城)後代落籍江東,又因為本人首鼠兩端(赤壁之戰的帶路黨),早已失去孫權信任。

諸葛瑾(徐州琅琊)是張昭的兒女親家,其女嫁昭子張承為妻,大約以此受牽連。

及呂壹誅,(孫)權又有詔切磋(諸葛)瑾等。--《吳書 諸葛瑾傳》

注:按此足見呂壹在世時,諸葛瑾已經失寵;呂壹死後始得覲見。

及呂壹誅,諸葛瑾始得覲見

步騭(徐州臨淮)與步夫人同族。步氏特受孫權寵愛,其二女孫魯班與孫魯育,分別嫁全琮(揚州吳郡)與朱據(揚州吳郡)。全、朱又都是江東大姓。

這群“喪失立場、與江東大族合流”的淮泗人士,同“江左土著”一樣,也是孫權的重點防範物件。

一方面孫氏與其通婚以為安撫,另一方面又授意呂壹對其進行迫害打擊。一手蘿蔔,一手大棒,耍得飛起。

至於出身荊州武陵、本屬劉備集團的潘濬等人,因為政治汙點問題,也處在打擊範圍之中。不過此類人物並非重點。

呂壹(孫權)掀起的肅反風暴,主要還是針對江南豪右,以及“變質的江北舊人”。

呂壹之死

在呂壹的肆意揭發下,無數權門遭到清洗。江東大姓人懷危懼,乃至到了“動搖社稷”的地步。

丞相顧雍、上大將軍陸遜、太常潘濬,憂深責重,志在謁誠,夙夜兢兢,寢食不寧……諸縣並有備吏,吏多民煩,俗以之弊。但小人(指呂壹)因緣銜命,不務奉公而作威福,無益視聽,更為民害。--《吳書 步騭傳》

於是,一直冷眼觀望的孫權,突然間跳出來“主持正義”,將呂壹下獄處死。

按說呂壹被殺,應該是“人人額手、家家相賀”的好事,但實際情況卻恰恰相反。

(1)呂壹死後的群臣

在呂壹死後(236),江東群臣依然心懷耿耿、道路以目,乃至不敢多談呂壹故事。

孫權下詔罪己,群臣卻相互推諉,噤口不言。陸遜、潘濬乃至到了哭泣顫慄的地步。

後(呂)壹奸罪發露伏誅,(孫)權引咎責躬……復有詔責數諸葛瑾、步騭、朱然、呂岱等……各自以不掌民事,不肯便有所陳,悉推之伯言(陸遜)、承明(潘濬)。伯言、承明見禮,泣涕懇惻,辭旨辛苦,至乃懷執危怖,有不自安之心。--《吳書 吳主傳》

呂壹誅死,東吳群臣猶不自安

按理說呂壹已被打倒,應該是“牆倒眾人推、破鼓萬人捶”,但實際情況卻正相反。

可見,江東人士對呂壹的定性非常清楚。他們深知,寒門小人呂壹,不過是孫權豢養的一條惡犬。

呂壹雖死,孫權尚在。誰敢說呂壹的不好?誰敢清算呂壹的罪惡?那哪裡是呂壹的面子,那分明是孫權的面子。

(2)呂壹案中的闞澤與顧雍

呂壹倒臺之初,孫權曾經“諮訪”闞澤,詢問善後之策。

闞澤是揚州會稽人,而會稽又是最早受到孫策血洗的地區。故其政治嗅覺,遠超常人。

闞澤對孫權的意思領會得很清楚,遂表示應該“從輕發落”。

初,以呂壹奸罪發聞,有司窮治,奏以大辟(死刑),或以為宜加焚裂(火刑與車裂),用彰元惡。(孫)權以訪澤,(闞)澤曰:“盛明之世,不宜復有此刑。”權從之。--《吳書 闞澤傳》

彼時朝臣異口同聲,準備用“火刑”甚至“車裂”來處死呂壹。孫權卻在這個節骨眼上,刻意詢問江東士人的代表闞澤,可知是有意“輕拿輕放”。

既然呂壹是孫權的門下狗,那維護呂壹的尊嚴,便是維護孫權的尊嚴。

至於丞相顧雍,則是受到呂壹迫害的核心人物。但顧雍對呂壹卻“辭令溫和”,不用酷刑。

後(呂)壹奸罪發露,收系廷尉。(顧)雍往斷獄,壹以囚見,雍和顏色,問其辭狀。--《吳書 顧雍傳》

按理說顧雍把呂壹“碎屍萬段”都不解恨,但卻意外地“寬容大度”。可知顧雍實際得到孫權授意,令其不要虐待呂壹,維護君主的體面。

(3)呂壹的態度

呂壹本人的態度,是更為明確的佐證。

面對顧雍的審訊,呂壹深知難逃一死,但卻噤口不語,唯有“叩頭而已”。

(顧雍)臨出,又謂(呂)壹曰:“君意得無慾有所道?”壹叩頭無言。--《吳書 顧雍傳》

呂壹叩頭無言

呂壹放棄求生慾望,不作絲毫辯白,卻叩頭請罪,不發一言。可見其早已做好受戮的準備。

換言之,呂壹的沉默,不是維護自己的尊嚴,而是維護孫權的尊嚴。

須知校事本屬中書系統,中書又是皇帝的貼身文吏機構。呂壹的行為,來自何人授意,不言自明。

呂壹的沉默,維護了孫權的體面。可見孫權確實沒有看走眼,呂壹確實盡到了一個爪牙應盡的義務,有很高的“走狗的自我修養”。

小結

呂壹之死,遠非孫權“肅反行動”的結束。

實際在處死呂壹之後,孫權又迅速找了一個新的工具人來代替呂壹。這就是揭發檢舉呂壹罪惡的李衡。

李衡也是寒門小人,本“卒家子”。兵子在魏晉屬於社會底層。

(李)衡字叔平,本襄陽卒家子也,漢末入吳為武昌庶民……是時校事呂壹操弄權柄,大臣畏偪,莫有敢言……(孫)權引見,(李)衡口陳(呂)壹奸短數千言,權有愧色。數月,壹被誅,而衡大見顯擢。--《襄陽記》

李衡在呂壹死後“大見顯擢”,成了孫權豢養的新走狗。這也能側面解釋,為何呂壹誅死,群臣依然如驚弓之鳥。因為呂壹雖死,李衡尚在;更重要的是,孫權尚在。

甚至可以猜測,李衡舉報呂壹,大概也是孫權編排的苦肉計。借呂壹的腦袋,暫時平息朝臣的憤怒。

從後續發展來看,呂壹死後六年(242),孫權便扶持魯王孫霸與太子孫和奪嫡,誘使朝臣站隊,掀起了新一輪殺戮風暴。

丞相陸遜、大將軍諸葛恪、太常顧譚、驃騎將軍朱據、會稽太守滕胤、大都督施績、尚書丁密等奉禮而行,宗事太子(孫和)。驃騎將軍步騭、鎮南將軍呂岱、大司馬全琮、左將軍呂據、中書令孫弘等附魯王(孫霸)。中外官僚將軍大臣舉國中分。--《通語》

彼時東吳群臣“中分為二,各附一方”,最後連丞相陸遜也捲入其中,遭到隱誅。可見孫權根本沒有罷手的意思,特別熱衷挑撥群臣內耗,藉此維持公族權位。

不難看出,呂壹風波始末,不過是孫權“玩弄權術”的冰山一角罷了。

孫權玩弄權柄,挑唆群臣

暨豔案、呂壹案、二宮案,看似毫無關聯,實際卻存在著連續且完整的邏輯鏈條。即“借小人而掀大案”,引發朝臣站隊,之後清洗異己,打擊政敵。

這與蜀漢“廖立案”“李嚴案”“來敏案”的邏輯其實頗為相似。

不過劉備與諸葛亮,是透過對“不同勢力”(荊楚系、東州系、川蜀系)的“公平處理”,來收攬人心。而孫權則是挑撥離間、強幹弱枝,其心術與格局,便險惡了許多。

從該案始末,不難看出東吳群臣很清楚幕後主使何人。最終竟發展到“受害者(顧雍)假裝大度”、“施虐者(呂壹)叩頭求死”的荒謬地步,貽笑大方。

更諷刺的是,呂壹有走狗的自覺,孫權卻沒有收手的慾望。

權力是最好的春藥,可謂至理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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