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人租借澳門的歷史印跡
今天是澳門迴歸祖國21週年。說起中國領土被外人佔據,大家立馬就會想到侵略和辱國,比如香港和澳門。但如果細究起來,香港和澳門最早和外國接觸的過程,其實還不太一樣。早期的澳門(19世紀以前),這個南方海面上的小島,對農耕的明朝來說無足輕重,葡人藉口曬貨,賴在島上不走,並在島上修築要塞。明朝在“主權在我”的前提下,將澳門出租給了葡萄牙人。這是真出租,葡萄牙人需要按季度來到當地縣衙交租金。
今天的澳門島
一、澳門“淪陷”的開始澳門被葡真正侵略,直到上世紀末才被歸還一事,實際發生在1887年清、葡簽署的《里斯本草案》中,裡面規定澳門割讓給葡萄牙。在此之前,澳門都算是出租地,中方要收取租金。
清代的澳門
明正德時期至嘉靖二年(1523年),葡萄牙人已經出沒在廣東海域,但被明朝水師驅逐,葡人無奈,只得向東南海域進發,所以嘉靖年間的前20多年裡,在廣東不見葡人。
嘉靖二十七年(1547年)、二十八年(1548年),在浙江巡撫、總督閩浙海防軍務朱紈的領導下,明軍取得了雙嶼大捷和走馬溪大捷,這兩次作戰,明軍的敵對勢力主要是葡人,如此一來,葡人又被驅逐回了廣東,“自是西南諸番船隻,復歸廣東市舶,不為浙患”。
明葡大戰
澳門被葡人佔據,始於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廣東通志》中記載的故事就是:葡人藉口曬貨,登陸澳門,“海道副使汪柏循賄許之”。又因中國商人和葡人走私可得巨利,所以中國商人主動為葡人運送磚瓦,“工商牟奸利者,始漸運磚瓦木石為屋”。打這裡開始,澳門開始有了葡萄牙的定居點。
二、澳門被出租?萬曆時期來華的葡萄牙傳教士曾德昭的《大中國志》中說:澳門是如何落入葡人使用下的呢?是因為葡人幫官府剿滅了海盜,官府獎賞他們居住澳門。但這種說法有點扯,書是葡人自己寫的,美化自己是肯定的,而且眾所周知,在廣東搞走私貿易的海盜,其實就是葡人。所以他的說法可信度不高。
第二種說法就是,中國廣東官府考慮到與其讓海賊四處流傳,不如劃定各島嶼,讓他們老實待著,也便於官府監控和剿滅。第三種說法就是葡人賄賂地方官府,取得了島嶼使用權。
《大明風華》中的葡人
現在來看,廣東沿海島嶼眾多,能居住的島嶼也不在少數,但是諸多島嶼中,只有澳門,葡人獲得了使用權和居住權,其他島嶼有被葡人佔據的記錄,但都是暫時的,不久之後葡人自己就離開了,或被廣東官府驅逐了。而澳門離陸地很近,容易受到廣東官軍的圍剿,且嘉靖二年前後,廣東的明軍已經學會了葡人先進的火器和戰艦,軍力優勢和葡人不相上下。所以不存在明軍打不過葡人,葡人靠武力霸佔的情況,因此可以斷定葡人在澳門居住必然得到了明朝的認可。
所以文史君認為從澳門主權在我,被出租給葡人來看,明朝對葡人出租澳門更像一種招安。那明朝為什麼要招安葡人呢?
葡萄牙人的大炮
同樣在1557年,浙江倭寇被胡宗憲、戚繼光圍剿,倭寇南逃福建。1562年,倭寇攻佔了福建興化城,但1564年明軍又肅清了福建海域,1566年竄逃到廣東的倭寇也被肅清,如此大明沿海的倭寇基本被清理乾淨。如果從寧波爭貢事件倭患勢不可擋的1523年開始算,到1566年,東南海域的倭患持續了43年,對倭戰爭已經持續了太久,明軍早已筋疲力盡。明軍實在不想將對葡戰爭持續下去。
影視劇中的胡宗憲
需要注意倭寇問題的真正解決還是靠明朝內部政策的改變。這時期明朝開始採取靈活多變、重點打擊的策略,對沿海走私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倭寇失去了合作者,也就轉向安分。所以明朝統治者預計將對倭策略移植到對葡問題上,應該也能取得同樣的成果,由此出現了對葡招安。
嘉靖
四、招安《中葡早期關係史》中有一段葡萄牙人的史料,就是1554年葡王給兄弟路易斯的信中提到了中國,明確了葡對中的三個要點:第一,派出的特使索薩去華不是為了佔領澳門,而是為了對華商談通商。第二,對華關係重在通商和減少關稅。第三,葡萄牙改稱“普都利家”,不再稱“佛郎機”,從而減輕中國人的敵視。信中提到的索薩,於1546—1571年間活躍於中國、南洋、印度一帶,是葡萄牙中國貿易船隊隊長。
佛郎機人
從這封信我們能看出葡萄牙對華政策的改變,如前所述,在嘉靖二年前後的時候,葡萄人也到過廣東海域,但致力於勾結海盜和走私貿易,還把中國當成美洲蠻族,對中國人極其無禮,結果引發了中葡大戰。葡人在浙江依舊如此,結果又被打回了廣東,現在葡人終於開始反思自己了,甚至願意改名“普都利家”,以證明和過去的海盜行徑斷絕撇清關係。
前面說了,明朝已經被倭寇問題搞得精疲力竭,現在葡人既然轉變了態度,那明朝也樂意迎合他們。1557年前後,明朝開始將他們視為朝貢國,將其視為朝貢國已經是天大的恩賜了,要知道正德末年葡人也去過北京希望通商,當時北京禮部只能按遠藩朝貢對待,明制無交往而朝貢者,其貨物一律不收,所以通商失敗。現在明朝官員已經將廣東葡人視為朝貢的藩商,在接待上,也以朝貢關係接待,他們於是有了合法的地位。這就是對葡招安的開始。
為了便於管理和抽分(收關稅),在朝廷默許下,葡萄牙人正大光明地佔據了澳門。注意,此時朝廷(嘉靖朝)內部對澳門究竟能不能租借,其實還存在爭議,所以澳門的地位還是懸而未決,朝廷只是下令地方暫時不要動澳門,讓澳門暫時處於三不管的地界。
葡萄牙人登上澳門
文史君說嘉靖後期,龐尚鵬提出治澳三策。第一策:用石沙堵塞水道,溝通陸地和澳門,防止藩船肆意行駛,實際意味著葡人在澳有定居權,但明朝擁有軍事權,隨時可以收回;第二策:燒燬藩人房屋,暴力驅逐;第三策:在澳門和陸地間設立關隘,派專員進駐,“使華人不得擅入,夷人不得擅出”,如此澳門成了監獄,便於管理。圍繞這三點,嘉靖後期、隆慶時期,中央陷入反覆爭論。
在《Historic Macao》中說:1573年葡人佩德羅主動告訴廣東海道,葡方願以500兩白銀為租金,年租澳門,此事被上報朝廷,朝廷應允,葡人才合法獲得了澳門的居住權。但明朝內部士大夫對此仍有異議,萬曆前期的兩廣總督陳瑞就經常以驅逐葡人為恐嚇,讓葡人聽從廣東官府的命令。到了萬曆後期,隨著葡人在澳勢力的鞏固,澳門管理權也落入葡人之手,這樣澳門能否被租借的爭論才真正結束。
所以說,圍繞澳門的早期中葡交往,始終是以中方主權在我為基礎進行的,而維繫這一基礎的前提,還是中方在軍事實力上對葡的優勢。而到了晚清時期,中葡雙方的實力對比發生了逆轉,這也是導致澳門被割讓的根本原因。歸根到底,國家之間的交往還是以實力為基礎的,這點從古到今都是如此。
參考文獻曾德昭:《大中國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
萬明:《中葡早期關係史》,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