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秀任大司馬時,一個家僮犯了法,被軍市令祭遵抓住殺了。
家僮敢犯法,說明膽子大,膽子大是因為一則主人勢力大、二則得寵,所以橫行不法。
宰相門前三品官。打狗還得看主人。
秀大怒,好不容易培養起來的忠僕叫你殺了,這還了得!立時傳命要抓軍市令。
主簿陳副諫道:您一向希望軍中號令嚴明,如今祭遵依法辦事,正是推行軍令的表現啊!
這是明君,如果碰上個二五眼,就完蛋了。
世有李世民,乃有魏徵。如果碰上昏君,魏徵早死過幾回了。即使如李世民也幾次動了殺機。
“自己人”在封建帝王將相心目中分量很重。
雍正王朝裡,九王奪嫡進行到水火不容時,老四家奴年羹堯四處亂竄,拜門子、留後路。
老四知道後狠勁歸置了一通,語重心長地說:有心為善,雖善不賞;無心為惡,雖惡不罰。要的是你這份心,你的心在我這兒,不管你犯了什麼事,我都給你兜著,否則善不賞、惡要罰。
在封建時代,講究個“擇主而事”。
在殘酷鬥爭中,如果不抱緊大腿,就可能被洗出去;反過來,如果沒有幾個肯賣命打手,也幹不成事。
一來二去,就結成了牢不可破的網,甚至形成奴僕關係。這種關係對一些人來說求之不得。正如魯迅所說,求做奴才而不得。這是多麼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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