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大清,房子的問題就解決了。因為大清當官的基本是旗人,旗人比漢人的地位高,所以對於旗人官員的住房問題呢就很好解決了。
清朝初年,大批旗人剛定居北京,清政府就把漢人通通趕到城外,城裡基本都是旗人。內城蓋好房子,政府就按品階給旗人分配,一品官給二十間,二品官十五間,三品官十二間,四品官十間,五品官七間,六品七品官四間,八品官三間,九品官和沒有品級的普通旗人呢,一人兩件,這等於什麼—單位福利分房,而且這房子的產權是私產,只要你不跟漢族人交易,不賣給漢人,你要旗人之間互相交易,你願意賣多少賣多少,不受限制。
可是到了康熙年間,出事了,很多旗人跟皇帝反映自己沒房子住了。不是已經分房了嘛,怎麼又沒房子住了呢,康熙也非常納悶,就委託八旗都統針對京城旗人的住房情況進行調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堂堂大清朝京城裡吃喝不愁高人一等的旗人竟然有7000多人沒房子住。為啥?高階官員富商土豪競相擴建住宅,大肆收購自己看中的黃金地段,而有一些旗人,貪圖白花花的銀子,這幫天天提籠架鳥,出去吃喝嫖賭的人見錢眼開,只要價格合適,人家出錢就賣房子,賣完房子我拿這錢胡吃海喝去。把國家分配的房子拿去賣了回頭再找康熙哭窮,康熙都是欲哭無淚。咋辦?不能不管自己的族人啊。
康熙
所以康熙開始搞房改,一開始是發住房補助,一個人發三十兩白銀,拿去自己蓋房。這等於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這些人拿錢轉頭就胡吃海喝了。見房子沒有成效,康熙又改了,搞免租房。這個跟廉租房還是有區別的,因為當時清朝是有廉租房的,國家集中建的,集中分配在城外呢,每一期根據各自旗的方位選定的地點。這個免租房是國家撥錢,旗人是沒有房產的,每人一律分兩間免費居住,但是免租房的產權歸公家,哪個敗家子也不能私自賣出,假如你死了或者不住了國家收回來再次分配,保證房源不至於流失。
我們今天很多地方搞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其實就是仿照這個制度展開的,康熙當時建立一萬六千多間免租房。但是這些免租房在乾隆年間又出問題了,為啥,旗人孩子越生越多,整個城裡地盤不夠住了,房子也不夠分了,繼續建免租房呢,這白花銀子,這朝廷得拿有點拿不起,所以乾隆又開始搞房改了,把免租房取消了,變成了公產房。
乾隆
國家不再給旗人免費分房了,當然有特殊貢獻,已經跟皇室有特殊關係的旗人除外,那哪個旗人嫌房子不夠住,可以向政府申請購買,你得給國家拿錢。第二,原來分到的房子可以賣了,前提是你先把它從國家手裡買下來。
所以呢,看看古代連當官的他都有住房難的問題,更何況是普通的平頭百姓
居者有其房,一直是統治者們致力解決的民生問題。
這個歷史遺留問題隨著時間的推移,應該有更完善的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