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愷撒19歲時,因為上了暗殺名單,愷撒不得不選擇了逃亡,在逃亡4年後,22歲的愷撒才又回到了羅馬。在27歲時,愷撒成為了祭司,可以說,自此愷撒進入了羅馬的政界,在這段時間裡,羅馬被龐培與克拉蘇這兩股政治勢力所控制,龐培與克拉蘇都屬於蘇拉派系的勢力範疇,這兩人當年都是蘇拉的得力干將。
在30歲時,愷撒成為了財務檢察官,後在財務檢察官任期滿後又獲得了元老院的席次,成為了元老院的議員,35歲時,愷撒成為了按察官,在任期內愷撒利用修建道路、重建馬略紀念碑、舉辦鬥劍比賽等行為,獲得了民眾的支援。
37歲時,愷撒成為了大祭司,大祭司是羅馬宗教主持儀式裡的最高職務,愷撒成為大祭司,可以說是職務上的又一次大的升遷。在39歲時,愷撒又被任命為西班牙南部行省的總督,而有了統治行省的經歷,也就有了可以舉行凱旋儀式和擔任執政官的資格。
在西班牙執政一年後,愷撒回到了羅馬,並向元老院提出了舉行凱旋儀式和當選當年的執政官的請求,但元老院給出了只可二選一的答覆,於是,愷撒放棄了凱旋儀式而選擇了向國家公文書館提交了執政官候選人登記申請。
雖然成為了執政官候選人,但愷撒並不一定就會競選成功,於是,愷撒聯合了龐培與克拉蘇兩人,組成了歷史上有名的“三頭政治”。龐培在當年是功成回國的大將,而克拉蘇則是愷撒最大的債權人。
龐培因為有從軍的經歷,所以手下有很多追隨他的軍隊人員,愷撒承諾當選執政官後,給予龐培舊部下軍人土地和承認龐培組織東方行省的再編組案,但龐培的實力還是強於愷撒,所以,愷撒又拉入了克拉蘇來均衡力量,於是,公元前60年,40歲的愷撒成為了執政官。
“三頭政治”是愷撒的一個創舉,不可否認“三頭政治”是愷撒、龐培、克拉蘇三個人利益聯盟的產物,在這個政治組合裡,充分體現了政治與武力、與資本的的遊戲本質,而愷撒利用這一政治組合成功的打敗了競爭對手。
當上執政官的愷撒為了打消眾人擔心他會激進復辟的想法,先是恢復了共和初期的兩位執政官輪流執政的慣例,以表明自己是羅馬制度的遵守者,但這一迷惑質疑方的做法也是在為其後的一系列改革做鋪墊。
愷撒的第一個改革就是提出了《尤里烏斯判例法》,這一法案其實就是規範羅馬公職人員行為的一部法案,法案規定:1、任何公職人員不得收受1萬賽斯特斯以上的贈物;2、公務人員有公開納稅者名簿的義務。
在當時,1萬塞斯特斯等於一名士兵35年的薪資,所以,收受1萬以上的贈物就屬於是受賄的行為,可以說這一法案先是從制度上針對受賄行為做出明確規定,而公開納稅資訊又進一步從制度上進行監督。
法案還規定:違反法令會被處以受賄罪之外,還會剝奪其元老院的議席,從一定程度上說,這部法案根本目的是為了整肅公職人員的貪汙行為,所以很多人又將這部法案稱為《尤里烏斯國家公務員法》。
愷撒的第二個改革就是提出了當年格拉古兄弟的《農地法》,當年格拉古兄弟的改革因觸碰了元老院及既得利益階級的利益,最終均以失敗告終,同時,還造成相當規模的流血事件,這些事件使羅馬的改革舉步維艱。
時隔多年後,愷撒再次提出改革,不得不說愷撒的勇氣可嘉,當然,愷撒也是將格拉古兄弟的改革內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了一定的修改,同時,又顧及、預想到元老院及各方勢力的反應而精心安排、籌劃。
接著愷撒讓同為執政官的比布魯斯上臺發言,比布魯斯在看到民眾對小加圖的行為後,內心十分害怕,所以,在只是匆匆的表達了自己不同意這個法案後,就在民眾們的反對聲中,自覺的走下了演講臺。
再接著愷撒又安排“三頭政治”的克拉蘇和龐培作為發言,結果可想知,但最能體現愷撒心思的是由於知道龐培不擅長演講,於是,愷撒對著龐培逐條朗讀出《尤里烏斯農地法》的專案,而龐培只需回答是否贊成即可。
在龐培對所有的專案都回答贊成後,愷撒又馬上將負責法案實施任務交給了龐培,在當時那種民眾聚集的場所,在當時的那種群情激憤的時刻,愷撒算是充分利用了民眾的情緒,同時,又充分利用了龐培的虛榮心理。
於是,龐培說出了:“如果有人執劍刺向這個法案,我龐培定會化為盾牌加以阻擋!”的豪言。
看到情勢的急劇變化後,元老院又強行派出執政官比布魯斯再次發言,想行使執政官的否決權,而愷撒再次利用了民眾的情緒,將比布魯斯趕下了臺。
這件事情,從發言人的先後秩序、到對各人性格的瞭解、到對民眾情緒的利用,整個事件的發展,可以說都是在以愷撒預想的軌道上進行著,當然,這離不開愷撒的精心步局,但從整個事件我們又可以看出愷撒對人、事的有力把控。
之後,愷撒又提出了有關行省稅徵收業者的改革和有關龐培提出的東方世界重新編組案的改革,這兩件改革都得到了元老院的認可,這一方面可以說是愷撒對當年“三頭政治”許諾的實現,另一方面也是愷撒對整個羅馬國家利益的再次部局。
公元前59年的羅馬可以說是愷撒執政年,在這一年的任期內,愷撒進行了大大刀闊斧的改革,同時也對自己為期一年執政官卸任以後的去向做了安排,於是,42歲的愷撒在執政官卸任後,成為了北意高盧、分伊利里亞與南法高盧三行省的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