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史總也越不過秦始皇,畢竟之前中國歷史也就侷限於中原地區,從夏商至周裂土而封,封姬姓和功臣為諸侯,東西南北延伸的疆土遠超出現在的疆界,超出的部分那時多是蠻荒之地,但分封的目的絕對是為了江山永固,採取的措施就是這種共享機制。這種制度維持了姬周八百年的天下。
八百年,就是一個祖宗也生疏了,後代子孫也早就變得八竿子打不著的關係了。其實僅在四百年時候,這種制度的權威就受到了挑戰,進入相互功伐的戰國時期。
秦始皇則奮六世之餘烈,一統了天下,蠻荒之地亦盡服。秦始皇總結戰國的教訓,聽從了李斯的建議,不再分封子孫和功臣土地,只給予其榮華富貴,採取中央集權統治,劃分天下為九州三十六郡,由中央直接委派官員進行治理。南部置桂林、象郡,北部修建萬里長城,阻隔北方遊牧民族的入侵,禦敵於國門之外。銷燬天下之兵築造十二個金人,以示國內不再有戰爭,人民修養生息,百姓和睦生活。美好的願望是,從此秦嬴氏可以經過二世、三世……直至萬世。
可理想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強大的秦國在秦始皇死後,都沒有把二世維持圓滿,就匆匆退出了歷史舞臺。每一個創世者都懷著同樣的願望,但事實證明秦始皇創業很成功,傳世的做法卻很失敗。
總覺得,能總結出多少條成功經驗,便會有多少條失敗原因。就如同俗話說的,精於什麼,則害於什麼。再通俗易懂些就是善於玩槍的,就死於槍下,善於游泳的,就死於水中。
歷朝歷代可能都在總結秦朝迅速失敗的原因,最有名的莫過緊跟著它的西漢賈誼的《過秦論》:
一夫作難而七廟隳,身死人手,為天下笑者,何也?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
賈誼總結秦朝失敗的根本原因是仁義不施。可秦自商鞅強國之變到秦始皇一統,就沒實施過仁義,只依《秦律》治國,有功者賞,有罪者罰,法無尊卑貴賤,犯者則嚴懲。商鞅雖死,其律未曾更改,在三秦之地根深蒂固六世,已經是秦人自覺理念和行為準則。秦國亦以《秦律》,得以強國、強民、強軍,也因此取得了天下。
秦失其鹿,當以秦始皇擇後擇相不當,君相亂法,大臣失序為首因,非仁義不施之故。律法實施自然以嚴苛方能被尊崇,始皇前之六世,皆是明君,輔佐之臣,皆是能臣。秦孝公與商鞅君臣一體、秦惠王與張儀君臣一心、秦武王勇武、秦昭襄王與範睢君臣同心、秦孝文王順延、秦莊襄王與呂不韋君臣共謀,始皇前期與呂不韋君臣共處,秦律不變,國策持續,君臣共治,上下井然,又逢秦始皇之英明神武,六國迅疾灰飛煙滅。始皇巡幸天下,無外乎推行秦法,以周告六國子民秦之政、震懾六國之人棄貪婪之念而安於太平。只是可惜秦律還未推廣深入,始皇便在巡幸之中駕崩,秉政大臣束手失序。始皇若在,其鹿怎會失,何人又敢萌生逐鹿之念?秦始皇一直希望長生,卻沒有及早謀立太子,這點也成為後世之鑑。臨終之時,意招長子扶蘇。可惜其擇相不當,李斯身居相位卻苟延以求富貴,而不秉權為秦,以致胡亥、趙高得逞。扶蘇愚孝,身擁三十萬虎狼之兵,卻自盡殉身。胡亥卻一改秦風,任趙高弄權,指鹿為馬皆不以為過,朝廷大臣哪裡還會意志堅定,拱衛秦鹿不失,秦律在高層早不存在,以趙高之意任性了。上不為堅守,下必然失措。上之所好,下必興焉!上若亂法,下必過之!正因為如此,剛剛安定之民惶恐不安,天下之士萌生覬覦之心。陳勝、吳廣亦以亡命之身,以扶蘇之死,二世、趙高亂法、大臣失序之因,才敢一搏!漢高祖違秦律初始,不也是選擇逃亡嗎?不然何必遲遲推至四十六歲才敢逐鹿?項梁若不知朝廷失制,豈敢起兵?秦始皇擇後不當,二世、趙高亂法,丞相李斯失責,朝廷大臣失序,天下方知秦鹿已失,故共逐之。《漢書.卷四三.陸賈傳》:“天下安,注意相;天下危,注意將。將相和,則士豫附;士豫附,天下雖變,則權不分。”
秦得其鹿,秦失其鹿,皆在秦律,律法實施令吏民安然有序,其不利之處就是難以樹私恩。律法實施嚴格,則上下敬法、畏法、循法、守法,吏民無需感恩,也不知感恩,依律行事即可。秦改裂土之封,有功則賞,有罪則罰,就不可能形成圈子,達成利益共同體,就不會有無論你如何,我都死心踏地擁護你的人群,一切依律行事,你依律我也依律,你沒依律那是你活該的結果。
後世借鑑秦之失,又開始裂土而封諸侯與中央集權之間的平衡博弈。但實際上,秦朝的依律治理才是最有前景的國家制度,只不過要求君明、相正、臣盡職。
但很多人是積極向上的,人性是貪婪的原因,往往依律而行卻又會限制了有識之士的上升和發展,所以後世又不斷推出和完善了科舉制度,讓這些能人志士擁有了上升和發展的渠道。但無論何種治理方式實施久了都會卻總會讓某種治理方式失去活力和存在的價值,因為只要實施久了,人都在其中起決定作用,圈子和利益集團就必然產生,而另一些能人志士就可能被隔離開,那就意味著要改朝換代和革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