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舉制度是流行於漢代的一種人才選拔制度。
秦朝建立後,商周時期的官員世襲制徹底終結,秦還未建立起系統的人才選拔制度便短命而亡。
常科為定時定人數舉薦,由各地郡守每年向朝廷舉薦孝者、廉者各一名,後統稱為孝廉。
特科則並不定期,由皇帝根據需要下詔舉行,具體包括賢良文學、明經、有道、賢良方正、敦厚、明法、陰陽災異等名目繁多的諸科。
另外,秀才剛開始為特科,後來也成為常科,並逐漸形成了州舉秀才、郡舉孝廉的體制。
這些被察舉的人才到朝廷後,還要經過考試,通過後才算過關。察舉制度基本保證了王朝對行政人才的需求。
察舉制度在西漢時比較嚴格。但到東漢後期,政治腐敗,權貴豪門請託舞弊,察舉制度失去原本的效用。
後來鑑於察舉制度的弊端,三國時期的曹魏政權建立了新的人才選拔制度——九品中正制。
但整個魏晉南北朝,察舉制度雖不再是選拔人才的主渠道,但一直存在。直到隋朝科舉制度建立,才宣告終結。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