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蒙古部落有走婚習俗,就是遇到尊貴的客人,主人家會以女兒以婚配。
首先:民族文化不同,蒙古帝國建立初期屬於奴隸制社會,蒙古部民就是奴隸主的私人物品,哪來的什麼家庭地位,就算有了女人,那也不打緊,跟著奴隸主去打仗,照樣可以得到更多女人。
其次:軍隊編制以十戶、百戶、千戶、萬戶等,每一個組織都有自己的馬隊、羊群,跟隨打仗的還有勇士們的老婆孩子,沒有跟隨男人出征的女子,就會留在老營繼續勞作。
很多軍隊的後勤保障就是騎在馬背上的蒙古女人和孩子。
(你以為草原女人會像現代女子一樣,出門之後老婆哭孩子叫?蒙古女人基本除了把最小的孩子背在身上,稍微大一點的七八歲的孩子就可以騎馬放牧)
蒙古籤軍,作為炮灰部隊擔負前期進攻,俘虜們男子超過車輪高的全都殺掉,剩下當成奴隸,女人送回本土,加以蒙古化,然後生出孩子後,就成為部民。
搶到女人,首先送給自己長官,長官喜歡就自己留下,如果不喜歡,賞給手下。
這些女子就可以繼續生下孩子,老老實實按照習俗把孩子帶大,然後自豪的成為世界征服者的一員。
那些蒙古士兵抓到中亞女子之後,便帶回軍營,幾人分享眾多,每動一下,必大吼:阿拉,阿拉……
連當時的哈里發都願意送女子,以平息旭烈兀之怒火。
最後:古代西方戰鬥力十分弱雞,蒙古帝國對花剌子模和西遼開戰後,突然發現大鼻子都是弱雞。
可比大金國好揍多了,這裡的人有錢又膽小,可以好好的教育一下,於是整個西方都得了,有了黃禍論。
但是,蒙古三次西征,都是從北京出發,這個就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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