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咱們說到,美國透過憲法和修正案,初步解決了國是問題。
但這時候,美國這塊土地上的人,還沒有形成國家認同。他們會認為自己是英國人或者紐約人、馬薩諸塞人,而不覺得自己是美國人。
歷史上來看,真正有凝聚力,能夠讓國家長期穩定統一的其實是文化。您看歷史上,靠軍事力量佔地盤的帝國有好多。像亞歷山大的馬其頓、成吉思汗的蒙古。可光靠暴力征服,來得容易去得快。很快缺乏文化積累的軍事征服者就會被各地文化同化掉,帝國也就分崩離析。
而是像咱們中國這樣靠文化整合在一起的呢,就算中間有戰亂、有分裂,過不了多久也就會重歸統一。
所以這個時候的美國,如果不能儘快實現精神上的認同,很可能就走不了多遠。可在這個時候呢,美國人又遭遇了一個現實上的危機。
英法在歐洲又打起來了,美國也被捲入其中。英國規定美國船必須到英國卸貨,法國則說你敢聽英國的我削你。美國夾在中間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急眼了。1807年通過了一個《禁運法案》,禁止美國船往國外運貨。這屬於典型的“我急眼了連自己一塊兒打”。英法那邊沒怎麼著,美國自己的出口貿易一年就下降了80%。
照這麼玩下去,不用別人打,再有幾年美國自己就得分裂。美國人也不太傻,知道這樣下去不行,沒過多久廢除了《禁運法案》,並跟法國修復了關係。
這時候,美國怎麼看英國怎麼不順眼。於是在1812年6月18日,美國對英國宣戰,宣佈對英國有“三大恨”:
一、英國不遵守1783年英美在巴黎簽署的條約,仍然保留了美國西部的軍事據點,並鼓動印第安人跟美國對立。
二、英國綁架美國水手,強徵入伍。那些人以前是英國人,但已經加入美國國籍了。
三、英國扣留美國商船。
為了以上這些理由,美國要進攻加拿大。當然,這不能說美國跟張三鬧矛盾了打李四,因為當時加拿大確實還是英國的。但是呢,放著國內那麼多問題不解決,美國要對外發動戰爭。這個您不覺得跟現在的印度有點像嗎?典型的靠對外發動戰爭緩和國內矛盾啊。
英國人是真不想打這一仗。因為他們這時候正為怎麼對付拿破崙發愁呢。1812年,拿破崙在歐洲坐擁雄兵120萬,除了俄國,整個歐洲大陸都向拿破崙皇帝低頭了。而且就在美國對英宣戰之後幾天時間,拿破崙率領61萬大軍東征俄羅斯。
當然咱們知道這場仗拿破崙輸了。但當時的英國人可不知道啊,他們恨不得把每根汗毛的力量都用於對付法國。一丁點兒跟美國開戰的願望都沒有。實際上他們當時已經宣佈解除對美國的航海禁令了,希望釋放善意,避免戰爭。當時美國的聯邦黨就是親英主和的,如果訊息及時送達,美國會不會走向宣戰還是未知數。可這個訊息偏偏是在美國向英國宣戰之後才送到美國。您看,都是交流不便鬧的,別說擱現在,哪怕當初有個電報,英美都有可能打不起來。那樣的話會造成多大影響呢?後邊咱們會進一步說到。
美國老百姓也不願意跟英國打,別說老百姓了,各州政府都沒興趣。能好好過日子誰願意把腦袋別褲腰帶上玩命啊。
結果呢,宣戰以後國會要擴軍,本來說要把正規軍規模從一萬擴大到三萬五千,再招募三萬志願兵。到1812年的年底了,總共才擴到一萬五千人。海軍能稱得上戰艦的只有16艘,總共搭載了500來門火炮。
可以說,美國是在根本沒有做好準備的情況下,半心半意地投入這場戰爭的。雖然物質和精神上準備都不充分,但美國人還是信心滿滿地對加拿大發起了入侵。
那麼戰爭到底會怎麼發展呢?咱們明天再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