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是駐馬店市上蔡縣人,典型的草根出身。“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時,為郡小吏。”後“入事秦,因以瑕釁,以輔始皇,卒成帝業,斯為三公,可謂尊用矣”。對這位草根透過打拼成為千古傳奇人物發自心中敬仰。為此,前幾年前我回老家時專曾拜謁過“千古一相”李斯之墓。
當到上蔡之後才發現李斯的故居其實分兩處,其一是故城東門裡東西大道路北也就是今天上蔡一中的附近,院落面積約有5000平方左右。其二是上蔡縣縣城南約5公里的李斯樓自然村。
李斯樓是李斯鄉下的故居。據說李斯遇害之後還要“誅三族”。其幼子在鄰里暗中保護之下,得以存活並且始終藏匿於該村。直到現在這個村莊上的人皆為李姓,說全是李斯的後代。自秦始該村莊傳下一個習俗,在清明、上元節掃墓祭袓時,不在墳頭上放祭物,原因就是說李斯被斬首沒有腦袋。
李斯是怎麼死的呢?“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咸陽市。”也就是說具五刑之刑。
具五刑,是秦漢時一種殘酷之刑。看《漢書·刑法志》對具五刑的解釋:"皆先黥、劓,斬左右趾,笞殺之,梟其首,菹其骨肉於市。其誹謗詛詈者,又先斷舌,故謂之具五刑。"即對犯人先施之墨劓之刑,又斬左右趾,再用鞭或荊條活活抽死,然後割下首級並懸之於木,最後將屍體剁成肉醬。
其慘狀可想而知,何止沒頭啊?!仔細想想還會有啥呢?是不是個衣冠冢就很難說。這一代名相,功蓋千秋,昂揚而往,歸之如斯!早知現在,何必當初?!
李斯故居的東門之外,就是一片雜草叢生的低凹之地,說是後來趙高率人“挖地三尺”而為的“李斯坑”。當年李斯曾為楚國上蔡郡一倉庫小官吏時,這個地方植物繁茂,樹木琳琅叢生,野兔時有出沒。李斯閒暇之餘攜兒子,帶黃狗追逐野兔,享受平淡人生。至李斯父子在行刑前這位老丞相還在追憶那段平淡而實在的日子。“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
李斯的墓就在蔡國故城的偏西南處,是一個比較大的土冢。四周砌有石階。墓的正前方立有一碑,上書“秦丞相李斯之墓”。另外唐詩人胡曾還有對該墓題詩“上蔡東門狡兔肥,李斯何事忘南歸?功成不解謀身退,直待咸陽血染衣。”
讀完這首詩,令人五味雜陳。當年的倉庫小吏意氣恢弘。諫<逐客令>,名揚四海,協助始皇帝,使江山一統。後推車同軌、書同文、郡縣制,為中華民族的大一統立下汗馬功勞。最後客死他鄉、身首異處……
在即將登車返回時,不覺回眸。在這蕭蕭秋風中目睹這破敗荒蕪的土冢,惻隱之心亦油然而生。伴隨著蕭蕭秋風曹雪芹《好了歌》也側耳掠過:世人都曉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將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沒了……
注:文中引用皆為司馬遷《史記李斯列傳》;李斯墓、故居目前基本還處於野生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