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禁酒令到禁茶令
在古今中外歷史上,禁酒政策可謂屢見不鮮,”禁酒令“的出臺常與飲酒所引發的社會問題及其有悖宗教戒律相關。
我國的禁酒歷史源遠流長,從夏禹時期便已開端。相傳“帝女令儀狄作酒而美,進之禹,禹飲而甘之,遂疏儀狄而絕旨酒。曰,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
在中國歷史上禁酒極為普遍,一種是絕對意義上的禁酒,也就是官私均禁止生產和流通酒。另一種是官方壟斷性質的禁酒,也就是禁止私人販酒。、
在國外,禁酒政策也屢見不鮮,最為知名的禁酒令就出現於上世紀二三十年代的美國,《了不起的蓋茨比》中的男主角便是靠販賣私酒發家致富。
相比“禁酒令”,歷史上關於“禁茶”的情況則比較罕見,有史可考且規模比較大的一次,還是由我國的少數民族政權推動。
到了宋代,隨著商品經濟的日益繁榮,喝茶的風氣也逐漸從貴族階層逐漸普及到了中下層。
當時宋代民間茶館林立,“鬥茶”風氣盛行。隨著北宋滅亡,宋金南北對立,宋朝的喝茶風俗也同樣傳播到了北方的金朝。
宋金對峙時期,儘管宋朝相比金朝的軍事力量長期處於下風,還得每年“奉上歲幣”。但宋朝某種程度上也憑藉更為發達的經濟實力在兩國貿易上賺回了不少,其中便包括了暴利的茶葉貿易。
民族長期的交流和融合,使金國統治下的漢人乃至女真貴族都普遍開始飲茶,以至出現“比歲上下競啜,農民尤甚,市井茶肆相屬”的狀況。
由於北方地區缺少產茶區,隨著引茶之風日盛,也使得全國的金帛之物源源不斷流入南宋,引起女真統治者的擔憂,出臺了歷史上極為罕見的“禁茶令”。
宋金對峙催生禁茶令據《金史 ・食貨志 》記載.禁茶令一共頒佈過兩次,歷時十餘年。 第一次是在金章宗泰和五年(公元1205 年),第二次則在全宣宗元光二年(公元1222年)。
此時的金朝正在被蒙古打得節節敗退、只能打著“取償於宋”的算盤。在金國統治者看來,“茶非必用之物”,不像金幣錢穀,茶對國計民生並非必需品。
此外,“商賈多以絲絹易茶,歲費不下百萬”的現狀,也讓金國統治者擔憂金銀絲絹等更多重要戰略物資因為交換茶葉而流失。而商賈大量往來販茶也容易招致盜賊入境以及軍情的洩露。無疑是變相資助敵國,如果再“舉國飲茶”,則離亡國不遠了。
等級森嚴的禁茶令但金朝的禁茶令也並非一成不變,而是根據時局變化不斷調整。1206年,也就是第一次禁茶令頒佈後的第二年,南宋在開禧北伐失利,被迫求和之後,金朝便開始對茶葉弛禁。
但到了金宣宗末年,金朝在內外交困下已是節節敗退,不得不第二次頒佈禁茶令,重新加強對茶葉的限制。
同時,禁茶令帶有嚴格的等級制,屬於禁下不禁上,禁賤不禁貴。
其中,第一次禁茶令就規定了禁止七品以下的吏民購買飲用茶葉。到了第二次禁茶令頒佈時要求更是嚴苛。其規定親王公主及五品以上的官員,家中原本存有茶葉的,可以一直用完,但不得買賣或贈送,其他官吏和百姓一律禁止飲茶,更不用說買賣茶葉。統治者還將民間禁茶和獎懲制度結合,規定犯者判徒刑五年,告密揭發者賞錢幣一萬貫。
禁茶令的消亡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面對販茶的鉅額暴利、民間走私依舊屢禁不絕。
或許也是考慮到了禁茶令的治標不治本,金國統治者在放鬆限制的同時,又試圖從南方引進茶種到北方種植,改變對宋茶的依賴。但很可惜,由於氣候環境限制以及製茶技術有限,做出來的茶葉質量一直不高。
1234年,隨著金朝被蒙古消滅,中國歷史上罕見的茶禁政策也就自動解除了。
可以說,在封建階級社會,茶葉貿易作為一項重要的產業鏈,不僅在經濟地位上的作用凸顯,其同樣也被賦予了諸多政治、戰略意義。
(完)
參考資料:
《茶日曆》中國茶葉博物館
《金代的禁茶》黃頻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