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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唐宋以前基本都是義務兵,春秋之時候的貴族戰爭除外。漢朝的軍隊都是農民組成,一個農民一生有兩年兵役。像這樣兵員的戰鬥力可想而知。一場戰役減員15%就會發生大潰敗,所以漢朝法律規定減員超過一定比例主將斬首。戰爭就是誰先打倒對方15%的遊戲。大家都不能打,怎麼辦?陣法的重要性就體現出來了。方陣不光能互相接更重要的是互相壯膽。

再說一個常識,人的體能是有限的,打過架的人都知道,人的腎上腺素會激增,能力短時間提升,幾分鐘後就是嚴重的體力透支。可是一場戰鬥怎麼也得打個把小時。也就是說亂打的結果就是你會氣喘吁吁連刀都拿不動了,坐以待斃。所以陣型的好處又來了,很多國家的戰陣都是輪替式的,前排累了後排上去。

在戰爭中,武藝的作用很小,全國武術冠軍也打不過十個普通人。由於人很多,所以按照迴歸平均數,武藝作用忽略。蛇人的武藝體力差不多,那麼誰殺死誰就成了運氣問題。你砍死一個人的機率是50%,連續砍死兩人的機率就降到25%,連續砍死10人的機率接近於0,所以戰場上參加短兵相接死亡率一定是最高的,一旦進入短兵相接,戰爭就是擲硬幣了。因此中國古代戰爭的主流武器是弓弩,刀劍和長矛的作用基本是控制距離和補刀。因為弓弩可以在安全距離殺傷敵人,避免己方損失超過15%。

很多人都認為騎兵真正的威力在於重騎兵衝擊,其實不然。雖然重騎能夠快速衝散陣型,但是遇到絆馬索陷馬坑,騎兵就是死路一條。其實在馬鐙出現之前,騎射兵就已經是戰場主宰了。 原因很簡單,騎馬的移動目標不容易被射中,降低對方射中自己的機率,同時可以不斷的利用機動性在安全距離射殺敵人,只要射倒15%你懂的。這樣就可以理解為什麼女真人和蒙古人常常能夠戰勝數量比自己多的多的敵人。當你面對十萬大軍,其實不需要殺死那麼多,殺死一萬五就夠了。兩萬蒙古騎射手足矣。

弓箭的另一大優勢是刀沒法比的,就是傷口是一個孔,一個很深的貫穿傷。是厭氧破傷風菌的絕佳溫床。開放傷口破傷風很難發作,深度貫穿傷則很容易發病,在抗生素髮明之前那就是絕症。你只需要讓箭頭有一點生鏽或粘上溼泥土,就相當於最便宜的生化武器。遠遠的射過去,八天後中箭的人發燒痙攣,必死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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