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世紀最後幾年出現了一些改革,其目的在於消除工業化的負面後果,特別是工廠作坊裡的童工所遭受到的剝削。除了俄國與巴爾幹國家之外,所有的歐洲國家都制定法律規定勞動時間、勞動條件與保護工人的安全條例。然而,童工並未完全消失。許多工人仍然工作在不衛生而且往往很危險的條件下,工作日往往超過10小時。政府與改革者們都關心公共衛生與居住條件。
因此,在19世紀60年代,奧斯曼男爵實現了一個雄心勃勃的整頓巴黎的計劃,建立了下水道和引水道的網路,有些街區整個被拆毀,從而使巴黎城煥然一新。這個模式後來被別處採用,例如布魯塞爾。在大不列顛、法國和德國,改革者們奮力鬥爭,爭取地產國有化,爭取改國家對住房實行監督,爭取取起草城市建設條件,等等等等。在法國,市政府或公司修建了越來越多的住房。在德國某些城市,例如漢堡,不衛生城區進行了大規模改造,合作公司或企業提供了大量住房。
在英國,熱心慈善事業的工業家為工人建造了“模範城”。1877 年,在倫敦東區的洛奇爾德大廈裡,住戶大都是在東歐受到迫害而避難於此的猶太移民。歐洲西北部的住屋與歐洲其他地區很不相同。在英國、比利時、荷蘭,人們更喜歡小小的家庭居屋,而南方則喜歡群居的大樓。有些付諸實施的改革收到了成效,但並非一切問題都迎刃而解。許多家庭仍然住在極不舒適的房屋裡,他們微薄的工資往往不夠買食品和衣服。
在大多數歐洲國家,.國家開始擔負起與貧困鬥爭的責任。1880 年後,德國首先透過社會法案,實行老年與疾病的義務保險制並且建立老年撫卹金。在英國,1909 年設立了退休制,1911年實行了健康與失業的義務保險制。在大部分西歐國家,越來越多的歐洲人認為政府有責任關心公民的社會福利,然而,退休金與健康保險只能提供極為有限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