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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師從於荀子,戰國時期法家的代表人物,他提出的“法治、術治、勢治”三者合一的封建君王統治術,對後世影響很大。——毛澤東

他本有濟世大才,奈何身在韓國,且為韓國公子,更加無法奔走他國實現抱負一展才華。戰國時期的韓國一直默默無聞不思進取,國家內政不加以改革只學詭術妄圖以此來打壓六國,可陰謀詭計終究不是治國之本,反而鬧了不少笑話,韓非學成歸來後也想改變韓國現狀,可國家腐敗已入根基,不是一朝一夕可能改變的。

公元前280年,韓非出生於韓國新鄭,宗師貴族的身份成了他一生的枷鎖。在他記憶之中的韓國太過弱小平庸,亂世之中實難立足,他不忍看到國家衰敗,於是出國遊學,到齊國稷下學宮拜荀子為師,學帝王之術,將來為韓國謀劃。

在荀子的教導之下,韓非見識能力更加出眾,他在國家政權方面主張建立統一的中央集權,將權力牢牢把握在君主手中,防止再次出現戰國這般諸侯手握兵權政權,勢力龐大之後難以約束的局面;變法圖強也是他的重要思想之一,他繼承了秦國商鞅變法理念思想“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進一步提出了“不其修古,不法常可”的觀點,改革變強應該按照現實需求而來,不是一味空口胡言,也不必一定要準守古時候的傳統規矩,歷史是向前發展的,當代走向文化等必然超過古代。

韓非也主張以法為本,他的著作總結了前期各位法家代表的實踐經驗和理論,形成以法律為中心的法、術、勢相互結合的新政治思想體系,他最為欣賞的便是商鞅的法和申不害的術,同時指出申不害變法失敗的原因,他認為是因為申不害沒有將法和術結合應用,國家想要變法強大,不僅臣子要盡心盡力,上方的君王也要善用權術。

也是從韓非開始,他第一次明確指出“法不阿貴”的思想,也就是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此思想維護了法律的尊嚴,也壓制了貴族特權,使國家更便於管理,對後世影響頗深。不僅要制定法律,他認為還必須要宣傳法律,讓百姓養成懂法不犯法的習慣。如此以往,社會風氣定然欣欣向榮,天下太平,安居樂業。

韓非學成回國後,他想要在韓國著手改革,他列舉了國家削弱之因,解決之法獻給韓王,可韓王熟視無睹,依舊偏安一隅,公元前262年,秦軍一舉拿下了韓國五十城,大半國土丟失,韓國的統治階層也逐漸分崩離析,儘管如此危難時機,韓王依舊不作為。自韓非回國後,五年裡,他屢屢諫言,韓王屢屢置之不理,一腔報國熱血付之東流,面對韓王的不務正業,不思進取,韓非極其憤怒,可有無可奈何,他畢竟是臣子,強迫不了韓王,於是埋頭於創作他的論述。

韓非雖然有輕微口吃,但他文筆不凡,文章出眾,同門的李斯也自嘆不如,他在書中直言雖然拜在儒家門下,但他的思想最先起源於道家老子,故而後世也有人將他稱為道法家代表,他闡述道本是千變萬化的,無論是天地乾坤還是人文社會無一不再變化,所以這治理天下的方法自然也會隨之改變。但是道也有它相應的穩定性,便是人們應該遵守的行為規範,這樣的規矩便叫做法,法憑藉道而建立,道變無常,法也要隨時代而變,不必一定要固定何為何不為,只要可順應發展便好。

韓非自知這番思想理論在韓國是已經得不到發展了,並且依照秦國如今的國力軍力,遲早統一六國建立新政權,不如把這些身外之物獻給更需要之人,將來若是秦王賞識,以他的理論作為治國之道,那也會起到了造福百姓的作用,不枉費自己多年苦學,韓非之書傳到秦國,秦王政看後對他很是欣賞。

公元前235年,秦軍對韓國攻勢更加迅猛,在此危急存亡之際,韓王終於想到了被自己冷落多年的韓非,將他帶來一同商議解除危機。於是韓非被派遣出使秦國,秦王對他很是喜愛,但因為他韓國公子的身份,遲遲沒有決定是否留用。

由於李斯為秦始皇提出了統一天下大計中最先要滅掉的便是韓國,於是韓非寫下《存韓》書嚴厲批評了李斯的思想,他是韓國之人,自然事事都要為韓國思量,他的政見於李斯相左,妨礙了秦國統一的步伐。

李斯深知韓非能言善辯,怕秦王政被他說服矇蔽,於是上書勸諫秦王:“韓非為韓國公子,此次前來不過是為了韓國利益,他用辯論辭藻,掩飾詐謀,想要在秦國處為韓國謀取得利之事,我王切莫被他欺騙。”秦王認為李斯說得有道理,當即便將韓非抓捕入獄,最後被逼服毒自盡。

他的法治思想一定程度上適應了中國歷史發展階段的需求,為之後建立的中央集權制度起到了一定的指導作用。不少人認為韓非思想過於極端,有以利益驅動人心的思想,可那樣甘願為國家前往死地,委曲求全,冒險勸說嬴政留韓的愛國之人,他的內心懷著的應該是美好的理想與柔情,確實不是冷血無情的急功近利之徒。

參考資料:

《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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