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奇聞》是明萬曆年間的一部兼具公案及世情特色的筆記小說,以時事為底本,以寫實為手法,彙總了五花八門的騙局、騙術之“坑兒”,極具史料價值,亦可作為晚明社會之側寫。
其雖距今已有400年,如今讀來完全不過時…
今兒個要說的這樁以女色為餌、行騙坑人的齷齪事兒,忒狗血…
01
這事兒,發生在明朝末年,山西一偏僻山村。
俗話說,窮山惡水出刁民。
這一刁民名叫畢和,其為富不仁,心眼不正,常冒壞水,汩汩的…
鄉鄰多受其害,坑了不少人。
這不,因為一塊地,畢和又打起了畢松的歪主意。
看出了吧,倆人都姓畢,也許250年前是一家,一個祖宗的滴滴拉拉孫。
其實,根本不用那麼久,畢松實為畢和之族弟,尚未出五服。
至於那塊地,自然是畢松家的,與畢和的地毗鄰,緊挨著。
這有啥毛病嗎?
那塊地有十餘畝,地處下水頭,土質肥沃,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絕對是一塊好地。
畢松年年收成不賴,小日子過的撲撲騰騰的,已奔小康。
紅火的小日子,好事呀,那毛病呢?
問題是,畢和的紅眼病犯了。
畢和早就想將此地據為己有,曾和畢松談過多次,價錢出到五十餘兩。
然鵝,畢松始終不吐口。
想想也是,錢有花了的時候,賴以為生的土地,豈能說賣就賣。
於是,這病算是作下了。
君子無罪,懷璧其罪。
何況,畢松也不算啥好鳥。
咋回事?
別急,請往下看。
02
不過,畢和這貨喜怒不形於色,實在夠陰。
此後,畢和反而與畢松走得越發近乎了。
兩人時常聚在一起,喝個小酒,扯點閒篇,猶如親兄弟一般熱乎。
事出反常,必有妖。
畢和這又要冒啥壞水了?
別急,往下看。
男人聚在一起喝酒,家長裡短,天南海北,不知不覺便聊到了女人身上。
何況,秀色可餐,意味深長,絕好的一道下酒菜。
畢和不會想約美女來陪酒了吧?
沒有。
心急,吃不了熱豆腐。
挖坑是一技術活兒,畢和必須得抻著。
不過,一嫵媚多情、巧笑倩兮的美女已漸然出場。
漸然,啥意思?
畢和淺飲一口小燒,笑問:“兄弟,村西河畔林遠那小媳婦,咋樣?”
“老兄,你說那羅氏呀,是挺養眼的。”
他眼眸中這亮光,雖一閃而過,稍縱即逝。
可畢和還是窺見了,有門,自是竊喜不已:“何止養眼…”
哇塞,兩人明顯有事呀。
畢松立時來了精神:“老實交代,你不會和這小娘們有故事吧!”
畢和忙正色道:“來喝酒,喝酒,為兄可是一本分人,別瞎扯!”
“老兄,來說說,咋連我不信任啦,咱哥倆誰是誰呀?”畢松的胃口已然吊起。
畢和一再強調,都是鄉里鄉親的,真的啥事也沒有。
可是,畢松不信。
臨別之前,畢和還義正言辭地提醒他:“林遠者,性剛而暴。”
說,這林遠可不是一善茬子,他可比武大郎猛多了,兄弟可別嘚瑟。
此善意之提醒,可謂已盡兄長之責,滴水不漏。
看到畢松渴望的眼神,畢和心中竊喜計劃第一步已然大功告成。
當然,只有這些還不夠,畢和還需趁熱打鐵。
乖乖,他又要整啥么蛾子?
03
畢和離開後,沒有回家,而是直奔村西林家而去。
當然,畢和知道這兩天,那林遠不在家,大可放心前往。
其實,他與羅氏早已暗通款曲。
可捨不得孩子套不住狼。
此時,畢和雖沒喝多少酒,可腿腳佯作歪斜,偶爾藉機回頭瞥一眼。
還好,畢松正在後面盯梢。
功夫不負有心人,魚兒終於上鉤了。
瞧,畢和這貨,察言觀色,挖坑佈局,分寸拿捏,無不恰到好處。
然後,畢和徑直進了林家…
是夜,林家屋後還藏有一人,在趴窗跟。
誰呀?
當然,除了畢松,還能有誰!
那一夜,畢松心裡忒怪畢和:有此美女,也不給我引見,太不夠意思了。
此後,畢松疑其專寵,乃私往挑之,羅氏遂允。
不過,紙裡包不住火。
何況,這慾火還是畢和親手點的。
畢松再次友情提醒:兄弟,適可而止吧,他男人可不好惹呀。
可是,畢松“疑其專寵”,並不領情。
哼,你不過是嫌我攪了你的好事吧。
何況,此時他用情已深,早已身不由己。
每逢林遠外出,畢松便前去找羅氏,算是徹底掉坑裡了。
徹底,倒還沒有。
不過,快了。
04
不久,畢和便推了他一把。
不久,畢和與林遠偶遇,聊幾句閒嗑:“唉,這事兒都怪我老弟畢松,可我屢勸他不聽…”
林遠聽了一臉懵逼:“畢松咋啦?”
畢和故作難為情,沉吟良久才吐露實情:“聽人說,你要收拾畢松…也賴他和你老婆瞎扯淡。”
林遠一聽腦袋被綠,立時火大:“他踏馬的活膩歪了,老子非宰了他不可。”
畢和忙勸解:“你若抓到現行,揍他一頓出出氣即可,別鬧出人命。
當然,你要信得過我,我保證讓這混球大出血,看他以後還敢嘚瑟。
雖說,之前林遠聽到一些風言風語,可畢和當面戳破,甚是打臉,啪啪的…
不給點顏色瞧瞧,還以為老子是病貓呢。
次日,林遠即託言外出,三日後方歸。
畢松一看到林遠出門遠去,即前往其家。
不想林遠突然闖入房中,將畢松揪下地劈頭蓋臉一頓胖揍。
當是時,擊打聲,哀嚎聲,聲聲入耳。
床上,還有一瑟瑟發抖的騷娘們羅氏,抽抽噎噎,哼哼唧唧,哭泣不止。
其場面,甚是生猛,忒狗血。
05
是時,畢松已鼻青臉腫,紫來豪青,忙討饒:“願以銀贖免。”
可林遠豈能聽他忽悠,身上毛也沒有,不認賬我找誰去。
至此,畢松也顧不上磕磣了,願找畢和來擔保。
林遠正有此意,即遣人喊畢和到家裡來。
終於,正主畢和,閃亮登場了。
“若聽我言,何至於此?不走正道的玩意,我可不跟你丟人,這就找你親哥去。”
聽,畢和一見畢松,罵罵咧咧的一通訓斥,貌似義正辭嚴,妥妥的一正人君子。
畢松懇求道:“求你了老兄,快替我出點錢,把事兒平了吧,過兩天我就還你。”
畢和麵有為難之色:“此事,非三瓜倆棗可擺平,錢數有點大呀,沒啥實物相抵,回家沒法跟你嫂子交代呀!”
畢松不假思索:“我這就寫借據,以地相抵,回去就把地契送過去,這回總行了吧。”
畢和心中竊喜,並暗示他:“地價少作點,咱可不能便宜了林遠那老小子。”
有道理,患難見真情。
畢松感激涕零,老兄你比我親哥還親呀,遂只作價四十兩。
於是,畢和回家取銀三十兩付給林遠。
然鵝,林遠死活不幹:“一口價,六十兩,少一個大子也不行。”
畢和笑著說:“老弟,不懂法不是?這姦情在你家被捉的,本屬你情我願,合輸,兩家各一半。要不是看你老婆正值妙齡,還不值這個數呢。”
姦情被獲,合輸,婦價一半。
林遠心裡暗罵,咋說話呢,你老婆值這個數,你賣嗎?自是不肯。
畢和再三勸解,老弟,再爭執下去眾人皆知,家醜不可外揚。
再者,畢松家貧,其賣地四十兩,可我手中無現銀,一月後再找我付另十兩。
林遠自認倒黴,只求一紙憑據。
畢和笑道,若他人平事須加二抽頭,我已該得八兩,今為你息事,不謝我也就罷了,咋還啥憑據?
林遠只好作罷,遂不得憑據。
06
數日後,畢松拿著本息四十四兩來贖其地。
畢和挖空心思才將那塊地弄到手,自是不肯退。
一月後,林遠按期來向畢和取餘銀十兩。
畢和不守前言:“上次,不是說好了?你得銀三十兩,二兩謝我,咋還來要呢。”
林遠方知上當,可空口無憑,自是無可奈何。
瞧,畢和這貨,兩家通吃。
至此,不得不說,這畢和絕對是一挖坑兒高手。
後,林遠氣憤不過,也不在乎丟人了,便對鄰人道出畢和教他捉姦之由…
至此,畢松方知失了那塊地,顏面更是掃地,全是被畢和算計了。
可這坑兒,是他自己主動跳的,又能怪誰呢?
唉,悔之晚矣。
老王:別說啥交友不慎,別說啥紅顏禍水,做人只要修身持正,再損的騙子、再美的女色也坑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