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黃金和白銀都有著非常悠久的使用歷史,自從戰國時期的郢爰開始,到後來出土的多種漢唐時期的黃金質幣,很多朝代也會特意鑄造流通貨幣的黃金材質的版本,用以宮廷賞賜之用,但整體上,金銀鑄造的錢幣並不是很多見。
是的,你沒有看錯,儘管有些史書上會說某個時期“黃金盛行”,也只是假象而言,黃金這麼貴重的金屬已經完全被貴族壟斷,從開採到使用,只能在上層社會流通,百姓無緣得見。相較之下,宋元明以後,碎銀兩反而成了百姓能夠頻繁接觸的唯一貴金屬,但是黃金和白銀在百姓心中的價值根深蒂固。
到了清朝末年的時候,傳統的銅錢已經無力支撐國內的經濟貿易,美、英、日、荷的銀元已經大量進入國內,並取得了廣泛的群主基礎,因此朝廷覺得開始鑄造全新的貨幣,但是全新的貨幣制度是選擇金本位還是銀本位呢?
實際上,當時很多省份已經開始鑄造各自的銀幣,目的是緩解各地混亂的金融狀態,但是這些機構各自為政,鑄造出的銀元無論是成色還是制式都不統一,於是後來朝廷進行改組,將全國的機制幣鑄造權,收歸到了朝廷,所有的鑄幣廠都隸屬於天津造幣總廠的管轄。
這個時候,就有人提議用金本位來鑄造全新的貨幣,因為當時經濟最為發達的英國和美國都是採用金本位的制度,以黃金為本位幣,每種貨幣可以兌換固定值的黃金。而且在光緒年間還曾鑄造了大清金幣和大清銀幣的金樣。
那個時候,市場中對於白銀的價格需求逐漸提升,白銀價格上漲,尤其是馬關條約和庚子賠款都是以白銀作為基準的,如果朝廷以黃金為本幣,那麼白銀價格的上漲就等同於黃金貨幣的貶值,朝廷就需要支付更多的賠款。況且,但是清朝朝廷也沒有那麼多的黃金儲備,根本沒有大量鑄造金幣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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