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歷史上,凌遲沒有出現之前,對於有造反罪名或者對王權有極大威脅的犯人,往往會採取車裂的酷刑。
只從字面意思上不難看出,這是一種極其殘忍的酷刑,簡單說就是把犯人的四肢和脖子依次與馬車相連,五輛馬車向不同的方向硬拽。據史書記載,曾有一位執行官和犯人約定:等你頭被撕下來的時候,如果有知覺,就眨一下眼睛。結果犯人人頭落地後,真的眨了眼睛。
古人總認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容受到殘害或割裂。許多人一旦獲罪,常苦苦哀求“賞個全屍”,而殺人者一個“賞他個全屍”的許諾,已是極大的恩惠。但車裂不僅讓人身首異處,連四肢都各在一方,難怪一些罪犯想起這一刑名,都會不寒而慄,因為這酷刑不僅讓死者在最後一刻肉體異常痛苦,精神也備受煎熬。
而五馬分屍是什麼,五馬分屍一般用於已經死去的犯人身上,被施以這種刑罰的人中,最著名的當屬商鞅了。
根據《史記》記載,商鞅是戰亂而死,然後被秦惠王處以車裂,是真正意義上的“五馬分屍”。
廢除車裂
在春秋戰國時期,因為車裂這種刑罰太過於殘忍,有些仁智之士主張廢除車裂,孔子的後人孔穿就說:“車裂這種酷刑,是商紂那樣的暴君才會採取的刑法。”當時以齊國為首的很多諸侯國,都廢除了車裂。
但是後來車裂又在歷史上復活了,究其原因,無非是當時的統治者沒有一種很好的酷刑用來震懾那些威脅自己統治的“謀反”之人。捆住四肢和脖子,用馬匹的力量生拉硬拽的場景,確實可以震懾許多心存策反之心的人。
一直到唐朝,才徹底的廢除了車裂,倒不是因為刑罰的殘忍而廢除的,而是因為冶鐵技術的突飛猛進,出現了更多比車裂更加遲緩,更加痛苦的刑罰。比如凌遲,也就是打這個時候開始,頭頂謀逆或者造反之罪的人,幾乎都是被凌遲處死了。
車裂的歷史,到此就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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