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文昭欄目 “談古論今”
朋友們大家好,今天我們來聊聊羅馬的皇帝到底是個什麼角色這個話題。
羅馬在公元前一世紀的末期,有一個政體上的明顯轉變,權力向領袖個人手中集中,元老院和公民大會的權力不斷被削弱。從公元前27年到公元476年這將近五百年時間被稱之為羅馬的帝國時代。而帝國的首腦當然在中文裡就被稱為皇帝。這個翻譯的問題讓很多中國人對羅馬皇帝到底是扮演怎麼樣個角色這個問題產生了諸多誤解。
最常見的誤解就是以東方君主的概念來理解羅馬的皇帝,認為皇帝必然高居眾人之上,口含天憲、威風八面,掌握所有人的生殺大權。這個印象不能說全錯,但其實到了帝國時代的後半段戴克裡先皇帝開始,羅馬皇帝才開始有點東方專制君主的樣子。在此之前羅馬的最高領導人不管是叫獨裁官還是叫皇帝,都和東方君主的威儀都相去甚遠,軍功獨步天下、死後被尊奉為神君的凱撒大帝,在他征服高盧之後,回到羅馬舉行的凱旋式遊行上,同行計程車兵都敢拿這位最高司令官開玩笑。這些士兵們商量好了向夾道歡迎的羅馬市民們高喊:“市民們趕快把你們的妻子藏好,勾引人妻的禿頭又回羅馬來了!”禿頭指的是凱撒,因為步入中年的他也出現了令人尷尬的謝頂問題。因為凱撒有很多風流韻事,所以士兵們拿這個事開玩笑,就這個玩笑開了一路,直到遊行隊伍接近卡比託利歐山丘的朱庇特神廟才停下來。這哪點像對待大英雄、最高領導人的樣子。進入帝政時代以後,皇帝們還經常到公共浴場下澡堂子,和老部下們嘮磕。
近年來隨著更多關於古羅馬的著作被介紹給中文讀者,人們對羅馬皇帝的印象有所改變,但仍然是相當模糊,比如有人說:羅馬皇帝就是第一公民。其實“第一公民”(拉丁文Princeps)只是羅馬皇帝的榮譽稱號之一,並不是個實際職務,也不直接和帝政沾邊。就連“皇帝”這個稱號本身也僅僅是個榮譽稱號,英文的“emperor”的拉丁文中原意是指“大將軍”,是戰士們對自己指揮官的尊稱。羅馬的皇帝其實是一堆職務和特權的總稱。這些職務特權包括:全軍最高司令官、終身保民官、最高大法官、行政委員會的第一常委、終身祭司長等等職務。因為羅馬以軍爭立國,戰士們對自己勝利統帥的尊稱被視為至高榮譽,羅馬第一任皇帝奧古斯都把“大將軍”這個稱號日常化,自己平時也可以使用,於是Imperator,這個被縮寫為(IMP)的拉丁詞,就成了後來英文裡的emperor,被中文翻譯成皇帝了。
羅馬最高領袖的身份怎麼搞得這麼複雜呢?那就要梳理公元前一世紀末期的政體轉變過程。故事從公元前44年3月15日這個悲傷的日子說起,這天有60名元老院議員串通起來謀殺了偉大的凱撒。因為凱撒在之前和龐貝的內戰中獲勝,迫使元老院任命他為終身獨裁官。在暗殺發生之前,他正準備集結大軍遠征東方大國帕提亞。這些元老院議員擔心凱撒獲勝回國會得到市民們更狂熱的擁戴,那時候他就會宣佈自己是羅馬國王,於是共和的捍衛者們策劃了這次謀殺。
這裡得說一下,謀殺凱撒的人所捍衛的共和政體其實是一種元老院領導的寡頭體制。重要的國家公職,比如行政官、法務官、財務官,雖然是由公民大會投票選舉出來的,但是候選人必須具備元老院議員的資格。相當於元老院壟斷了候選人的提名資格,而選民們負責投票。因為元老院有600名議員之多;同時也具有相當的開放性,平民出身的人也可以在保民官職務卸任以後自動取得元老院議員的身份,所以這種精英政體一直能為國家輸送稱職的人才;保持比較高的決策質量。而且羅馬有一項法律,元老院議員不能直接經商,這樣一定程度上阻止了政治權勢轉化為經濟利益,羅馬公民們也就接受這種少數人的精英體制長達6個世紀。這種體制裡因為公職要經過選舉、有任期限制,所以被稱之為共和。
但隨著國家版圖的擴大,人口的增加,這種體制出現了若干問題,比如執政官任期只有一年,執政官通常也是戰爭的前線總指揮。在戰爭期間任期滿了,他連回國登記參選的時間都沒有,一來一回路上就要幾個月;國內的反對者就能透過合法的程式把他撤換。再比如那個時候的投票,其實是住得離羅馬近、能在大事發生後趕回去的人,他們構成了投票人群,很多居住在離羅馬城遠、有投票權的公民就被排除在外,等到訊息傳到他們那裡,投票活動都結束了。
羅馬是在小國寡民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城邦國家,它最初的制度設計也帶有相應的特點。當它成長為一個世界性的國家以後,這套制度的不適用性就表現出來,而凱撒想透過把權力集中的方式,政令出自“一孔”,減少決策人數量、延長任期,以這種方式來解決弊端。
但這對羅馬來講,屬於激進變革了,當凱撒挾軍威迫使元老院任命他為終身獨裁官之後,激起了元老院裡共和派的強烈不滿。
凱撒遇刺後,羅馬又經歷了一段時間的內亂,凱撒的繼承人屋大維和舊部安東尼聯手打敗了共和派的布魯圖斯、加西阿斯等人;屋大維大隨後打敗了安東尼和埃及女王的聯軍,成為內戰的最終勝利者。
屋大維是凱撒的養子、和遺囑指定的繼承人,一般人覺得他既然是帝政的實際開創者,肯定是比凱撒更激進,事實上完全相反,在他實現凱撒規劃的藍圖的時候走了和凱撒不一樣的道路。他的第一步恰恰是向共和體制迴歸。
屋大維在平定安東尼之亂回到羅馬之後,第一件事是重整元老院。把凱撒時代擴編到900席的元老院,再恢復到共和時代的蘇拉所規定的600席。這在形式上是讓元老院回到共和時代的樣子,因為政治上很正確,共和派沒有理由阻撓,所以很順利就完成了。接下來發生的一件事,更是讓共和派們欣喜若狂。
就是屋大維宣佈放棄獨裁權力,歷史記載他演講的原文是:“元老院諸君,所有集中在我身上的權力,今天全部歸還給各位。我宣佈,所有武器、法律、以及羅馬霸權下的領土,全部都歸還給元老院和羅馬公民。”
這一刻元老院議事廳裡的空氣凝結了,小夥伴們都驚歎了!在此的一刻,元老院裡的共和派議員們本來跟烏眼雞一樣,憋足了勁琢磨著怎麼跟這個凱撒的繼承者鬥爭,可現在發生的事完全超出了他們的預料。接下來的一刻元老院裡爆發出了雷鳴般的掌聲,整個元老院都沸騰了。
喜出望外的元老院為了報達屋大維“天下為公”的精神,三天之後就透過一項決議,為他奉上“奧古斯都”的稱號,這個詞在拉丁文裡是“神聖之所”的意思,這個稱號開始的時候也只是一個榮譽,也並非獨一無二,要知道在多神教的羅馬,街頭和路口也有小型廟宇,也都是“奧古斯都”(神聖之所),但這個稱號後來成為羅馬皇帝的又一個別稱。
在屋大維死後發表的《奧古斯都神君業績錄裡》,屋大維寫了這樣一句話“從今以後,我的權威雖在萬人之上,但是我的權力未超越任何一位同僚”。這句話的大意是:他是元老院裡席位次序靠前的第一公民,但僅此而已,他的一票和別的議員的一票沒有差別。
真的是這樣嗎?這句話沒有撒謊,但事實又遠遠超出了這句話的描述。奧古斯都的第一步是放棄戰勝者的部分權勢,換取元老院的感激和完全合作,讓他們覺得羅馬終於又迴歸共和主義的正路了,接下來他又從各種實際需要出發,一步一步、一點一點,以共和體制下合法的方式樹立起自己的獨裁力。
奧古斯都重整元老院以後,立刻創立了一個類似於近代的“內閣”或行政委員會的機構,這個委員會的直譯應該是“第一公民的輔佐機關”,由元老院議員中抽取出來的十五個人所組成,這個委員會的決定和所謂“元老院建議”,事實上都有中央政府命令的效力。成立這個機構的理由當然是國家大了、事務繁劇,得提高決策效率。不能什麼事都放在600人的元老院大會上討論,行政性事務這15人的委員會做決定就行了。雖然15個人也不少,而且委員是抽選出來的,元老院似乎還是有票數上的優勢。但關鍵就在於細節,奧古斯都把元老院的定期會議減少到一個月只有兩次,而且每年有兩個月的休會期。而“行政委員會”則是全年無休,有需要就召開,這樣只要把重要的決定放在元老院的休會期來做,就算決定和元老院的意見相左,也可以順利實施,元老院乾瞪眼沒轍。
同時這15個委員裡,奧古斯都是“常委”,沒有固定任期限制。他還可以任命一個副手擔任常設委員,其他委員的任期都很短,這樣行政委員會員裡就形不成穩定的抵制奧古斯都的力量。
創立行政委員會之外,奧古斯都取得了另一項重要特權,就是終身保民官的特權。保民官的“大殺器”就是一票否決權,大家看看現在聯合國安理會的表決機制就知道這個武器有多厲害了。安理會15個成員國裡哪怕有14個都同意一項決議,只要剩下的一個是擁有否決權的會員國,他一個人say no,決議就無法透過。
當取得終身保民官的特權之後,任何元老院的決定,只要不合奧古斯都的意,他行使否決權就無法施行。同時保民官還有一項權力,就是人身不受傷害,殺害保民官的人會被視為國家敵人,這樣奧古斯都為自己的潛在反對者套上了一層緊箍咒,傷害我就等於叛國,共和體制也不容你。
保民官還有一項權力,就是召開平民大會。平民大會是羅馬公民大會的又一種形式,只是把貴族排除在外。根據公元前3世紀的“霍田西法案”(Lex Hortensia)平民大會上議決的事,哪怕沒有貴族的參與,也能成為立刻生效的法律。於是奧古斯都握有最後的殺手鐧,萬一和元老院鬧翻了,他可以利用保民官的權力,召開平民大會強行透過元老院不贊成的法案。
所以我們可以看出,透過設立行政委員會、和取得終身保民官的特權,奧古斯都在集權這條路上取得了比凱撒更大的進展,而他所做的犧牲只是放棄了凱撒曾擔任的“終身獨裁官”。“終身獨裁官”這個稱號給羅馬的共和派以太大的刺激,這個稱號只要往前再走一步就是國王了,所以只要放棄這個稱號,共和派們對奧古斯都的每項要求都是有求必應。而奧古斯都的每項要求也總能提出不得不如此的理由,完全符合共和體制下的合理合法原則。
在上面兩項主要進展之外,奧古斯都確立帝制的另一項重要舉措是,“全軍總司令”的職權也可以在羅馬行使。這點非常重要,因為傳統上羅馬城內不保留軍事力量,武將只有在舉行凱旋式的時候,才會和手下計程車兵在街道上游行。而且將領是不能把軍隊從邊境直接成建制地帶回羅馬的,而是一到國境線就必須解散軍隊,士兵和將領約好了,凱旋式上在羅馬相見。否則誰知道你是不是藉機率軍攻打羅馬呢?奧古斯都因為爭取到這項權力,能在羅馬城行使總司令職權,他才能組成“近衛軍團”,從軍事上控制首都。
當然他也提出了很合理的理由,因為羅馬是百萬人口的國際大都會了,有維持治安的必要,近衛軍團能扮演警察、和衛戍部隊的職能,應付緊急意外。既然首都有軍隊,當然也得置於全軍總司令的管轄下,既合理、又合法。
小結一下,重組元老院後的三項措施奠定了羅馬轉變成為帝制的根基,一是成立由第一公民控制的行政委員會;二是第一公民兼任終身保民官;三是第一公民兼任全軍總司令,且把總司令職權應用於首都。
此外奧古斯都還取得了祭司長、和最高法官的權威,在宗教和司法確立了高於其他人的權威。這樣就集大權於一身了。他只需要再做一件事,就完成由共和到帝制的徹底轉型了,就是下一任的第一公民由他指定,只經過元老院形式上的表決認可。集權、終身制、無事實上的選舉競爭,這三點做到,共和制度就消亡了。與東方的帝制相比,羅馬這種憲政下的獨裁體制,準確地講應該是“元首制”。
故事講完可能會有朋友很感慨,就是羅馬的帝制轉型也太費勁,不像中國皇帝的黃袍加身來得這麼痛快。為什麼要經歷這麼一個複雜的過程呢?這就涉及到我們之前講的羅馬民族重要的性格:保守主義。只從實際需要出發做漸進的變革、不喜歡激進的改變。凱撒因為推進政治轉型過於激進,導致自己被暗殺、和內戰。奧古斯都的做法完全是在凱撒設計的藍圖下進行,但遵循了羅馬的保守主義性格,名義上回歸共和,其實是步步集權,一次從元老院手中拿走一部分權力,都還有理有據;在改制過程中元老院和第一公民一直是合作關係,元老院名義上的權威沒有被顛覆。
其實羅馬帝國是史學界的一個稱呼,也是一個俗稱。從共和國到帝國時代,羅馬的主權一直被縮寫為SPQR四個拉丁字母,完整稱呼是“羅馬元老院和公民”,皇帝並不在其中。雖有鼎革之變,但共和精神貫穿羅馬歷史的始終,其實一直沒有消亡。這種社會演進的道路,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