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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四大刺客者:要離、專諸、聶政、荊軻。

專諸刺吳王僚,要離殺僚的兒子慶忌,聶政滅韓王,荊軻圖窮匕首現。三人中有四人被司馬遷寫入了《史記·刺客列傳》,偏偏要離無緣《史記》,這是為何呢?

1.要離的故事

要離的故事因為未見《史記》,所以只能從其他古代著作上尋找一下蹤跡。《吳越春秋》中曾經記錄過他的故事。

要離乃是吳國人,生的十分矮小,以屠夫為職業。這人長的比較有特色,身材矮小,一副猢猻樣兒,而且十分醜陋。這形象,把《水滸傳》裡武大郎那“三寸丁谷樹皮”的綽號拿來,絲毫沒有半分違和。可偏偏這樣一個人,生而有奇勇,並且足智多謀。

要離出名是因為他和另一位勇士丘迮的口水戰。他對丘迮(qiū zé)的出言不遜。就像現在罵人能上熱搜,要離的嘴炮功夫估計也是十分了得,透過這一番操作,他竟然也在吳國揚名立萬了。

接下來,他就被伍子胥看上了,還被推薦給了吳王闔閭。

要說闔閭,估計是春秋戰國時期最熱衷於暗殺的諸侯了,他先是“高薪聘請”專諸,以魚中藏寶劍的方式殺死了自己的哥哥吳王僚(就是著名的魚腸劍的故事)。自己登上了王位,又擔心哥哥的兒子慶忌報仇,又到處找人暗殺他。

其實最開始看到這麼一個身材矮小的“小不點兒”被帶來,闔閭還是十分疑惑的。畢竟慶忌也是當時天底下數一數二的勇士,並且疑心很重,這麼一個風一吹就能滾出去好幾裡地的“小人”究竟如何能殺死慶忌呢?

沒想到的是,要離個人對於揚名立萬的機會十分在意,當場獻出計策幫助闔閭除掉大侄子。而要離獻出的計策,著實有點匪夷所思。他讓吳王先殺死自己的妻兒,然後砍掉他能用刀的右臂。然後他就可以上演一場賣慘,贏得慶忌的信任,從而接近他,殺掉他。

此言一出,估計伍子胥和吳王闔閭都嚇一個機靈,聽說過為了名利能玩兒骨肉計的,沒聽說過能把自己一家和自己的手都搭進去了。就算當年闔閭任用專諸殺自己的哥哥,人家專諸也是最後要拜託闔閭照顧自己的家眷。要離此舉,著實有點沒人性。

不過說來說去,要離的這個主意是個好主意,而且他主動獻身,闔閭也就沒有什麼好顧忌的了。於是他依計行事,要離轉眼間全家被殺,自己也被砍掉了右手。

被砍掉了右手的要離充分展示了自己足智多謀的一面。他沒有馬上去找慶忌,而是四處賣慘,到處說吳王闔閭對他如何如何殘忍,如何如何無情,自己如何如何報仇心切。就這樣搞的全天下皆知之後,他才到了慶忌的身旁,並且一見到慶忌就大哭。

如此一折騰,比周瑜打黃蓋可信度高多了。慶忌信了,並且深以為要離和自己同病相憐,帶著他一同率軍討伐闔閭。就在慶忌出發的時候,要離在船上,藉著船隻的搖擺力量,用自己力氣並不大的左手把一根短矛刺入了慶忌的心窩。

慶忌此刻才明白自己被要離給玩兒了,於是用最後一口氣,提起要離的腿把他頭插在水中,又提上來,又插進去,打算淹死他。但是就在快要淹死他的那一刻,慶忌突然心軟了,他覺得要離至少算個勇士,一個比自己還要勇猛的勇士,為了刺殺自己,連妻兒和自己的手臂都不要了。

於是長嘆:“天底下竟然有你這樣的人。算了,一天之內不能死兩個勇士。”他死前下令,讓手下官兵放走了要離。

不過要離最終沒有活下來,他去了闔閭那裡交差,不要任何封賞,自殺身亡。據說他死前曾經留下話:“我殺慶忌,不是為了發財,而是為了吳國的百姓不受戰亂,如今我妻兒已死,我活著也沒什麼意義,不如追隨他們而去。”

要離的故事到此為止,接下來就要從這個故事裡來說說,為何他和《史記》無緣了。

2.不是誰都有資格上《史記》

作為中國乃至世界史書界瑰寶的《史記》和後世其他史書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寫了太多的王侯將相,讓人誤以為歷史彷彿就是由這些人物來主導的。

不過《史記》中,太史公司馬遷也不忘了為平頭百姓立傳,這就是其中的刺客列傳部分。此刻列傳中共有六位,每一個都是從平凡人出身,因一場或成仁或取義的殺招而青史留名。但卻不是每個歷史上此刻都能有此殊榮。

從刺殺難度上來說,要離刺殺慶忌並不比荊軻刺秦容易。嬴政多疑,慶忌也多疑。嬴政身邊視為無數,但被荊軻刺殺的時候卻因為沒有命令每一個敢上殿的,而慶忌本身就有有萬夫不當之勇的。從武器上來說,荊軻有徐夫人鑄就的匕首,還抹上了劇毒,而要離不光少了能拿刀能吃飯的右手,還沒有什麼神兵利器。但結局卻是荊軻失敗了,要離成功了。

既然並不是因為慶忌好殺,那會不會是因為以下幾個原因呢?

1.刺殺物件

《史記》中五位刺客的刺殺物件,要麼是位高權重的權臣,要麼是一國之諸侯。唯有慶忌,不過是一個失勢的王子。所以從刺殺物件上來看,慶忌似乎有些不夠等級。

2.刺殺的目的

《史記·刺客列傳》的最後,司馬遷照例發表了一番感慨:

自曹沫至荊軻五人,此其義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較然,不欺其志,名垂後世,豈妄也哉!

也就是說,這五個人的俠義之舉不管成功還是沒成功,他們的志向和意圖都很明確,且沒有違背自己的良心。因此名垂青史也不算虛妄了。

這句話估計也就是太史公選擇《刺客列傳》名單的要旨。

而對於要離,古今很多人認為他只是為了“名”,而不是為了什麼志向。比如在馮夢龍的《東周列國志》中寫要離的故事時,用了“要離貪名刺慶忌”的題目。

不可否認的是,慶忌之死,的確阻止了一場吳國內部的叛亂,也讓不少百姓避免了流離失所,刀兵之禍。

太史公是否和後世的馮夢龍觀點相同,沒人知道。但要離的行徑讓人無法判斷他究竟是為了“名”而動,還是為了“義”而動。如果當時司馬遷寫《刺客列傳》時對他的事蹟無法考證,那麼一向嚴謹的司馬遷,就肯定不會讓他進入這本書了。

3.刺殺的手段

荊軻刺秦,借用了樊於期的人頭,但樊於期和嬴政有仇,且是自願獻出自己的腦袋,也就無可厚非了。

豫讓殺趙襄子雖然也用了自殘手段,但起碼沒有累及妻兒。

這樣一筆,要離的行徑可謂令人髮指。他的妻兒可不是主動赴死的,而是他把他們推向了斷頭臺。為了殺死一個和自己毫不相干的人,把自己的至親和手臂都舍掉了,這樣簡直就是泯滅人性。

這樣的人如果能青史留名,那這個世界豈不是黑白顛倒了?所以,沒人性或許是他進不了《史記》的最大原因吧。

有一句老話叫“春秋無義戰”,恐怕不止戰爭,恐怕連這些以“刺殺”傳明至今的“刺客”在如今看來也不是各個都是豪傑之士。有時候因為要回報別人強加給自己的恩惠,來一場“士為知己者死”的捨身報恩,其實是無形中徒增殺戮。

比如吳王闔閭和伍子胥這對君臣好搭檔,一個為了篡權奪位,一個為了藉助吳國力量為報私仇,先是殺吳王僚,後面又怕慶忌報仇而僱傭了要離。

平心而論,吳王僚並沒有做什麼魚肉百姓的混賬事,卻因為闔閭的一己之私而喪命。再到慶忌的反叛和要離的刺殺,哪一段不是他吳王闔閭因為貪圖權利而惹下的禍事?

所以起至春秋,恐怕整個戰國也沒有一場戰爭是“義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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