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二的看點有兩個,一是商鞅變法及其為什麼被車裂處死,二是孫臏犯的錯是什麼?
商鞅對秦孝公說:“夫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
商鞅對民心還是很瞭解的,普通人看的就是結果,以成敗論英雄,所以做事不要去找民眾商量,因為意見一定是五花八門的,最後還會因為採納一方的意見而造成另一方的分裂,所以說“成大功者不謀於眾”。
商鞅的法令把秦人強力的組織了起來,並且建立了軍功制,秦國在經濟和軍事上開始變得空前強大,秦國變成讓六國生畏的國家戰爭機器。
但商鞅的嚴刑峻法把秦人變成機器,也觸動了眾多人的利益。秦孝公讓他當國相時,他把太子的兩個老師一個處死,另一個臉上刺字,還有一次商鞅親臨渭水處決犯人,殺得“渭水盡赤”。
秦孝公剛死,太子秦惠文王即位,馬上就有人舉報商鞅謀反,報仇的機會來了:“秦人攻商君,殺之,車裂以徇,盡滅其家。”
商鞅未能善終,就是在自己權傾天下之時,未能正確估計反對的力量,所以秦孝公這顆大樹一倒,就沒有其他支援自己的力量。
這一卷的另一個主角孫臏犯的錯是什麼?也是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優秀對利益相關的人是傷害。
“龐涓仕魏為將軍,自以能不及孫臏,乃召之;至,則以法斷其兩足而黥之,欲使終身廢棄。”
所以說:無故親近,非奸即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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