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是戰國時期著名的改革家,他在秦國實行的變法,使秦國走上了富國強兵的道路,為秦的統一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因此,長期以來,商鞅變法一直受到了人們的重視。但是,在學術界,人們在研究商鞅變法對中國歷史發展程序所帶來的影響時,往往偏重於分析變法中所實施的某些具體措施的得失,而忽視了隱藏在這些措施背後、並與其息息相聯的、且同樣是其變法內容的政治主張——愚民思想。事實上,商鞅的愚民思想與商鞅變法這一歷史事件本身一樣,對中國封建社會的政治思想文化都產生過長遠而又深刻的影響,應當引起學術界的重視。本文擬就對商鞅提出愚民思想的動機和目的、商鞅愚民思想的具體內容、以及其對秦漢時期統治階級的統治思想和策略所產生的影響等方面的問題,作些初步的探討。
一 商鞅提出愚民思想的動機和目的
春秋戰國時期,是奴隸制向封建制過渡的社會大變革時代,與時代的政治形勢相適應,這時在學術上也出現了“百家爭鳴”的局面。針對社會發生的巨大變化,以及各國的政治弊端,當時一些有作為的政治家、思想家就如何治理國家、統治人民等問題提出了許多主張和看法,“愚民”這一政治觀點就是其中之一。在春秋戰國時期的諸子中,較早提出“愚民”觀點的是老莊和管仲。老子曾公開倡言要用愚民政策來窒息人民的反抗思想和麻痺人民的鬥志,他說“古之善為治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注:《道德經·六十五章》),他極力反對開發民智,要求從精神上、物質上杜絕一切能夠激發民智和引起爭端的措施。莊子則更是將老子的觀點絕對化,他主張取消一切制度、規範和文化,認為只有“絕聖棄智”(注:《莊子·去篋》)社會才能安寧。管子也認為“君明、相信、五官肅、士廉、農愚、商工願,則上下相體,而外內別也。”(注:《管子·君臣》)因此“昔者聖人之治人也,不貴其人博學也,欲其人知和同以聽令也。”(注:《管子·法禁》)他主張“聖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數而不任說。”(注:《管子·任法》)其後,許多學派特別是法家的代表人物,如李悝、吳起、申不害、慎到等人,都在各自的學說中或多或少地流露出愚民的主張。但我認為,在春秋戰國諸子中,商鞅和韓非子的愚民主張是最明確、最有系統的,對後世的影響也是最大的,而韓非子的愚民思想實際上是對商鞅愚民思想的繼承和進一步發揮,因此商鞅的愚民思想在先秦諸子愚民思潮中居於承上啟下的地位,具有特殊的意義。
那麼,商鞅為何要極力主張愚民之治呢?我們知道,作為新興地主階級代表的商鞅,在秦國實行變法的目的是為了幫助秦國富國強兵、完成統一大業,從這方面來講,它是符合當時歷史發展潮流的,也是與廣大人民的願望是一致的。但是,在當時,國家機器是被統治階級所掌握的,是統治階級用來鎮壓勞動人民的工具。因此,國家與人民的利益,從根本上講,不是也不可能是完全一致的,而在較大程度上只能是對立的。商鞅也充分地認識到了這一點,他認為:“民強國弱,民弱國強”(注:《商君書·弱民》),要想國家富強,就必須削弱人民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削減人民的抗異實力。不僅如此,商鞅還認為,一個君主,要想控制天下、戰勝敵國、使自己立於不敗之地,首先必須制服自己境內的平民。所以他說:“昔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勝強敵,必先制其民者也。”(注:《商君書·畫策》)“故有國之道,務在弱民。”(注:《商君書·弱民》)而弱民的根本手段則是使民“樸”,也就是愚民。他認為,人民“樸則弱,淫則強;弱則軌,淫則越志;弱則有用,越志則強。”(注:《商君書·弱民》)只有使廣大人民愚昧無知、樸實忠厚,人民才不易結成強大的力量來對抗國家和君主,而只能是老老實實地聽從統治階級的任意擺佈,這樣國家就會容易治理,君主的地位也就會更加牢固。
另一方面,在商鞅所處的時代,國家的頭等大事莫過於農業和戰爭,農業的發展是國家富強的根本途徑,贏得戰爭的勝利則是戰勝敵國最有效的手段,因此在商鞅變法的各項內容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重農戰,而其它的內容和措施都是圍繞著這一內容展開的,是為它服務的。所以,能否使廣大人民重視農戰,也就成為了商鞅變法能否成功的關鍵所在,正因如此,商鞅說道:“聖人治國之要,故令民歸心於農。”(注:《商君書·墾令》)為了使人民能夠集中精力專心農戰,商鞅認為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能否使人民愚昧無知。在他看來:“愚農不知、不好學問則疾務農。”(注:《商君書·墾令》)一旦平民愚昧敦厚,他們就不會崇尚學問,不會被其智巧所迷惑,就會專心致志地按照君主的意志從事農戰。所以,商鞅提出的愚民思想是與其最重要的變法內容——重農戰緊緊地聯絡在一起的,其目的是要人民擯棄雜念、歸心於農戰。
由上可知,商鞅之所以提出愚民的主張,無非就是為了使君主能夠更好地統治和驅使人民,使人民專心從事農戰,從而達到富國強兵、無敵於天下的目的。在《商君書·定分篇》中,商鞅指出:“民愚則易治也”,此一語,就直截了當地道出了他積極推行愚民之治的真諦所在。
二 商鞅愚民思想的內容及其實現愚民的具體措施
在商鞅變法的各項內容中,無處不體現出其愚民之治的思想,因此,商鞅愚民思想的內容是與商鞅變法中的各項措施緊密聯絡在一起的。商鞅愚民思想的內容及其實現愚民的具體措施,歸納起來,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去禮樂,尚法治。在儒家學派看來,禮樂是立國、治國的根本,所以孔子雖然生當“禮壞樂崩”的春秋末期,但仍嚮往西周的禮樂制度,主張“為國以禮”(注:《論語·先進》)的“禮治”;戰國時期的荀子雖重視“法治”,但他把禮的地位抬得更高,提出了“治之經,禮與刑”(注:《荀子·成相》),既隆禮又重法的主張。商鞅的禮法觀卻完全不同於儒家,他認為“禮治”並不能達到使人們歸心於農戰的目的,而只會使人們更加巧偽、更加輕視法制,因此禮樂與法治是絕對對立的,所以靠德治是不可能治理好國家的,而必須將法制放在首位,加重刑罰,依法去民之巧偽智諛。他說:“重刑而連其罪,則褊急之民不鬥,狠剛之民不訟,怠惰之民不遊,費資之民不作,巧諛噁心之民無變也。”(注:《商君書·墾令》)主張除去禮樂,透過以重刑的手段來壓抑人們的智慧、禁錮人們的頭腦,使他們順服於君主的淫威,俯首聽命於君王。
為了使君主和上層統治者更加清楚和了解他的這一主張,商鞅還從歷史的觀點闡述了去禮樂、尚法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據《商君書·更法》和《史記·商君列傳》記載,商鞅在秦國變法前夕曾同秦國的貴族代表甘龍、杜摯等就要不要“變法”、“更禮”等問題展開過一場辯論。甘龍認為,“聖人不易名而教,智者不變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勞而成功;緣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之。”杜摯也說:“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無過,循禮無邪。”(注:《史記·商君列傳》)而商鞅則認為,人類社會是在不斷髮展變化的,治理國家的指導思想也應該隨著時代的變遷而加以改變,既不能復古,也不能保守。因此,他反駁說:“三代不同禮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禮而王。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注:《史記·商君列傳》)商鞅將人類以來的歷史劃分為“上世”、“中世”、“下世”和“今世”四個階段,他認為在不同的階段,社會形勢和社會風氣都不同,因而作為君主,在制定政策和法令時就不能效法古代、保守現狀。在他看來,由於古時的民風厚朴,所以古時的君王“因事而制禮”,以德權就可以治理好天下,因此禮樂是當時的治國之本。而今世則是強國事兼併,弱國務力守,民風巧偽。在這種形勢下,諸侯國君要想維持自己的統治和取得兼併戰爭的勝利,就必須壯大國家的力量,實行“以力服人”的“霸道”,而不能像儒家那樣講什麼“以德服人”的“王道”,不能以禮樂治國,而應以法制來治國。所以他說:“古之民樸以厚,今之民巧以偽。故效於古者,先德而治;效於今者,前刑而法。”(注:《商君書·開塞》)
二、禁《詩》《書》,賤學問。與儒家將《詩》《書》作為治國經典不同,商鞅認為《詩》《書》對於國家有百害而無一益,其唯一的作用就是擾亂、蠱惑民心,增長人們的智巧和力量,破壞國家法令制度的推行。因此,他將禮、樂、《詩》、《書》列於國家“六蝨”之首,是“亡國之俗”(注:《商君書·靳令》)。他認為,一個國家如果好用《詩》《書》,人們就會把精力放在學習《詩》《書》上,最終必定會導致“上無使戰,必貧至削”(注:《商君書·靳令》)的局面;相反,如果不用《詩》《書》,則“敵不敢至,雖至必卻;興兵而伐必取,按兵不伐必富”(注:《商君書·去強》),並且還會起到“民澤畢農,則國富”(注:《商君書·去強》)的效果。
如前所述,商鞅之所以提出愚民主張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想透過它來達到弱民的目的。在商鞅的心目中,人民“淫”是其所以強的重要原因,而他所說的“淫”就是指人們好學問、有知識、用智巧。關於這一點,商鞅在《商君書·外內篇》中,是講得較清楚的,他說:“奚為淫道?為辯智者貴、遊宦者任,文學私名顯之謂也。”因此,為了弱民,就必須禁《詩》《書》、廢學問,他認為“國去言民則樸,民樸則不淫”,(注:《商君書·農戰》)只有這樣,才能禁除人民的智巧,更好地削弱人民的抗異力量,增強國家的實力,達到“國必無敵”的效果。
那麼,怎樣才能使人們輕視學問、廢棄《詩》《書》呢?商鞅認為,僅靠國家明令強制燔燒《詩》《書》是不夠的,還必須要採取一些相應的策略和手段,讓人們自覺地、心甘情願地鄙視學問。為此商鞅提出:“無以外權爵任與官,則民不貴學問,又不賤農。民不貴學則愚,愚則無外交,無外交則勉農不偷;民不賤農則國家不殆。國家不殆,勉農而不偷,則草必墾矣。”(注:《商君書·墾令》)同時他還提出禁止儒生、大臣、諸大夫遊學、遊仕,閉塞人們獲得知識和資訊的途徑,儘可能地讓人民愚昧無知、不好學問,使他們專心務農。他說:“國之大臣、諸大夫,博聞、辯慧、遊居之事皆無得為,無得居遊於百縣,則農民無所聞變、見方。農民無所聞變、見方,則智農無從離其故事,而愚農不知,不好學問。愚農不知,不好學問,則務疾農;智農無從離其故事,則草必墾矣。”(注:《商君書·墾令》)
三、廢好惡、去享樂。商鞅根據其重視農戰、弱民強國這一思想,進一步提出了要反對人們有所好惡的主張,因為在他看來,“政民之所惡,民弱;政民之所樂,民強。民弱國強,民強國弱。故民之所樂,民強;民強而強之,兵重弱。民之所樂,民強;民強而弱之,兵重強。”(注:《商君書·弱民》)人們一旦有好惡享樂之心,就必定會產生憂慮、思考,而人們在憂慮思考過程中,就必定會產生邪亂之心。他說:“夫民憂則思,思則出度;樂則淫,淫則生佚。”(注:《商君書·開塞》)因此,為了防止人們出現淫亂之心,更好地維護統治階級的長久統治,商鞅認為,不僅必須要從精神上摒棄人民的喜怒哀樂,而且還要廢除人民在物質上的享受。在他看來,音樂、歌舞、裝飾品及人們的縱慾,不僅會造成物質上的浪費,更重要的是它還會導致人們的精力分散,不安心農戰,使人們的智巧得以發展,甚至還會激發人民的反叛之心。所以他提出要使“聲服無通於百縣”,這樣,人民就會“行作不顧,休居不聽。休居不聽,則氣不淫;行作不顧,則意必一。意一而氣不淫,則草必墾矣。”(注:《商君書·墾令》)在物質方面,他還提出要抬高物價,加重稅收,使之十倍於成本,這樣商賈之人就會減少,農民就不會過度地飲酒作樂,大臣官吏們也不會沉醉於吃喝玩樂之中,“商賈少,則上不費粟;民不能喜shì@①,則農不慢;大臣不荒飽,則國事不稽,主無過舉。”(注:《商君書·墾令》)
商鞅一方面主張廢除人民的好惡、享樂,另一方面,他又認為作為人君不可以不審好惡,他說,君主必須懂得和了解人民好惡的心理現象。他主張,因為人民好賞,所以就要用獎賞來引誘他們;因為人民惡刑,所以就要用刑罰來威逼他們。透過這種途徑使人民在自己的好惡面前感到迷茫,不讓人民去思考,使之愚味,使他們的所有行動都在統治者的指揮下去進行,從而達到其愚民強國的目的。
四、遺賢棄智,按功而賞。與廢《詩》《書》、賤學問這一主張相聯,商鞅還主張國君在任用官吏時要“任其功而不任其德”(注:《商君書·錯法》),不能以賢智作為選拔官吏的標準,而應量功而任。他認為君主要達到使人民賤學問的目的,就必須要使“國以功授予爵”(注:《商君書·靳令》),而“不濫富貴其臣”,做到“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注:《商君書·畫策》),更不能以精通《詩》《書》、擅長學問授官行爵。因為在他看來,如果以賢智作為授官的標準,那麼人們就會紛紛放下自己手中的農活,不務耕戰,崇《詩》《書》而尚學問,這樣就達不到重農戰、賤學問、使人們愚昧的目的。他在《商君書·農戰》中說:“今境內之民及處官爵者,見朝廷之可以巧言辯說取官爵也”,官爵的授予失去了常規,結果“豪傑務學《詩》《書》,隨從外權”,而這些人“進則曲主,退則思慮”,對國家極為不利。但“今上論材能智慧而任之,則智慧之人希主好惡,使官、制物,以適主心;是以官無常,國亂而不一,辯說之人而無法也”,如果長期下去,“則民務焉得無多,而地焉得無荒?”商鞅認為,凡是聖明的君主在治理國家時,都應當按功行賞,因為“凡民之所疾務農戰不避死者,以求爵祿也”,一旦人們見到“為辯智者不貴、遊宦者不任、文學私名不顯”,那麼“軍士死節而農民不偷也。”但是,“今世君不然,釋法而以智,背功而以譽”(注:《商君書·君臣》),結果造成了“軍士不戰而農民流徙”(注:《商君書·御盜》)的局面。所以,為了獎勵軍功,商鞅在變法過程中還重訂軍功爵二十級,斬得敵人甲士首級一顆,即賜爵一級,並按爵位高低授與種種特權,包括犯罪也可以減刑的特權(注:《秦律·遊士律》),而把那些既無軍功又不從事農作但卻身居高官、享受榮華的所謂賢智之士,則稱之為必須剷除的“奸民”。商鞅認為只有這樣,才能使人們“喜農而樂戰”,專心致力於農戰,從而達到富國強兵和“無敵於天下”的目的。
五、一言、一教。商鞅所處的時代,正是戰國紛爭之際,這時各種階級、階層的思想家、政治家以及遊說之士層出不窮;各種學派、各種理論應運而生。當時的各國諸侯,都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和自己的需要,對於這些理論加以選擇運用。作為新興地主階級代表的商鞅,從其本階級及秦國的利益出發,極力主張法家思想,而對於其它學派的理論則竭力排斥。他認為,一個國君要想治理好自己的國家,就必須只能以一種理論作為指導思想,而不能使其它的學說摻雜於其中,更不能任用巧言辯說之徒,聽任他們議論朝政。因為“說者成伍、煩言飾詞而無用”(注:《商君書·農戰》),相反它還會起到迷惑主心,擾亂民意的作用,使人們變得虛偽、浮華,而這種結果則正是與商鞅所提倡的“愚民”政策相悖違的。反之,如果國家除去巧言辯說,那麼人們就會樸實而不放縱,就不會違背王令、觸犯國禁。商鞅針對當時的情況指出:“今為國者多無要。朝廷之言治也,紛紛焉務相易也。是以其君hūn@②於說,其官亂於言,其民惰而不農。故其境內之民皆化而好辯、樂學,事商賈,為技藝,避農戰。如此,則不遠矣。國有事,則學民惡法,商民善化,技藝之民不用,故其國易破矣。”(注:《商君書·農戰》)鑑於此,商鞅把他所認為是不利於農戰的“禮、樂,《詩》、《書》,修善、孝弟,誠信、貞廉,仁、義,非兵、羞戰”說成是“六蝨”,堅決反對“國以六蝨授官予爵”,並讓博聞、辯慧之類的人“不可以富貴,不可以評刑,不可以獨立私議以陳其上。”(注:《商君書·約刑》)這實際上是用法家所主張的法令來統一思想,取締其他各家學派,特別是儒家,由此而發展到“燔《詩》《書》而明法令”,要求在意識形態領域中實行文化專制,藉此實現其愚民的目的,更好地維護君王的統治。
三 商鞅愚民思想對秦漢政治思想文化的影響
商鞅的愚民思想是商鞅在春秋戰國時期特定的歷史背景下所提出的政治主張,它是新興地主階級必須建立統一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需要,和商鞅變法這一歷史事件一樣,它不僅對於此後的秦國,而且對於中國整個封建社會特別是秦漢時期的政治思想文化都產生過巨大而又深遠的影響。
商鞅之後,旨在愚民的法治思想經過韓非子的進一步發揮,完全成為了秦的指導思想。在秦統一中國後所推行的一系列加強中央集權措施中,都深深地留下著商鞅愚民思想的烙印。“挾書令”的頒佈和禁止私學是對商鞅“一言、一教”主張的直接繼承,“焚書坑儒”、“以吏為師”則是對商鞅“燔《詩》《書》而明法令”的進一步發展,殘酷的刑法和暴政更是將商鞅“以刑去刑”愚民措施推向了極端。不可否認,商鞅的愚民思想和愚民措施在戰國時期的秦國確實起到了打擊阻撓變法的貴族、幫助秦國富國強兵、最終使秦國統一天下等積極作用,但是,在秦國的封建政權徹底確立以後,它對於整個社會所帶來的消極影響就越來越明顯地凸現出來,即:不利於社會生產的進步、鉗制了人們的思想、妨礙了文化的發展。而這正是後來在愚民思想指導下建立起來的秦朝迅速被陳勝、吳廣領導的農民大起義所推翻的重要原因之一。
西漢建立後,新的封建統治者吸取秦亡的教訓,感到單靠法家思想是不足以維繫其統治的,因而在繼承秦制的同時,對統治階級的指導思想進行了重新調整,經過漢初採用道、法結合的黃老思想作為短暫過渡後,到漢武帝時,終於接受董仲舒等人的建議,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從此儒家思想就取代了法家思想而逐漸成為了中國封建社會的正統。在表面看來,從漢初“挾書令”的公開廢除,到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似乎漢代採取了一條不同於秦的思想文化政策,但如果仔細分析一下就會不難發現,商鞅、韓非等人的愚民思想其實是被漢代的統治者以一種更隱蔽、更高明的手段繼承下來了。漢初廢除“挾書令”,鼓勵民間獻書,容許各家各派可以自己講學傳授,是因為當時的統治者正處在對統治思想進行重新選擇和調整之中,並非意味著對愚民思想的放棄。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則正好是秦愚民政策另一種形式的翻新,因為儒術的獨尊實際上就意味著對儒家以外各家學派的壓制,它對於人們思想禁錮的程度並不亞於秦代對《詩》《書》的簡單焚燒。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漢代愚民政策所取得的效果比秦代更佳(這也是以後的歷代統治者在實施愚民政策時更多地採用漢代策略的原因之所在),只不過不同的是,“秦始皇的統一思想是不要人民讀書,他的手段是刑罰的裁製;漢武帝的統一思想是要人民只讀一種書,他的手段是利祿的引誘。結果,始皇失敗了,武帝成功了。”(注:顧頡剛《漢代學術史·尊儒術而黜百家》)不管秦漢愚民政策的手段和結果如何,但商鞅愚民思想對秦漢統治者所產生的影響則是顯而易見的。
綜上所述,商鞅的愚民思想始終貫穿在他的各項變法措施之中,它不僅是商鞅變法思想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而且也是其變法能否順利貫徹施行的一個重要保證。尤其不容忽視的是,它對幾千年中國封建社會的政治思想文化所產生過的巨大影響。所以,深入地對商鞅愚民思想進行探討,不僅對於我們更為全面地瞭解商鞅本人的政治主張有很大幫助,而且還對於我們進一步地研究封建統治階級的統治策略有很好的借鑑作用。
字型檔未存字註釋:
@①原字爽(去兩個爻)加兩個百
@②原字忄加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