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天價彩禮”僅指超出男方承受範圍以外的彩禮數額,並非以金額決定。
歷來,總有一種謬論沉痾泛起,彩禮是一種愛的體現,彩禮的高低象徵著女性地位的高低。但縱觀歷史,彩禮這項婚姻制度大部分時間裡都只是束縛女性的工具。甚至近代以前,它就是男權與父權的典型代表。
圖 | 婚禮
《昏義》中講到:“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由此可以看出古代婚姻與女性,甚至與夫妻雙方關係並不大,實質上只是家族傳承的工具而已。所以這時的彩禮也自然由雙方家庭做主,主要起到三個功能:
對孃家的經濟補償要知道,以前的女生長到十歲就無法隨便出門,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天天在家學紡織、刺繡,是家庭中相當重要的一個勞動力。古代的普通女子可不是賈府裡的小姐,嫁過去每天勾心鬥角,有的是丫鬟頤指氣使。她們到了夫家還是要辛苦勞作,碰到個沒出息的,還要天天拋頭露面,維持生計。
如此重要的生產力,還能穩定保證幾十年持續輸出,突然給了別人,自然孃家不樂意。本著“等價交換”的原則,夫家不拿出足夠“誠意”,憑什麼娶走。
圖 | 古代結婚的彩禮車
維繫父親的絕對權威費孝通先生在《鄉土中國》中寫到“我們的家是個綿續性的事業社群,它的主軸是在父子之間,在婆媳之間,是縱的,不是橫的。夫婦成了配軸。”
三綱五常的順序是君為臣綱、父為子綱,然後才是夫為妻綱。構成男權社會的基礎並非夫妻小家關係的穩定,而是由上到下君臣、父子關係的穩定。
如此社會現實下衍生的彩禮制度,只能是雙方父輩藉機體現自己對兒女掌控力的手段,夫妻雙方都沒有議價的權力。女性更是被當做物件一般擺到婚戀市場上定價交易,以至於要價越高,臉上越有面子。
保證婚姻穩定的籌碼對於降低古代人的離婚率這件事,彩禮確實起到了一定作用。夫家如果悔婚,那就需要要承擔失去彩禮的風險;女家如果悔婚,那就要退還彩禮。怎麼樣,聽起來是不是還挺公道?
圖 | 古代婚禮(劇照)
然而實際上,女方想悔婚受到的懲罰要嚴重得多。
《唐律·戶婚律》中記載許嫁女報婚書條:“諸許嫁女已報婚書及有私約,而輒悔者,杖六十。男家自悔者不坐,不追聘財。若更許他人者,杖一百,已成者,徒一年半,後娶者知情減一等,女追歸前夫,前夫不娶,還聘財,後夫婚如法。”男方悔婚只是不會要回彩禮,女方悔婚卻要打一百棍子,甚至要受到徒刑。這麼看來彩禮對女性的束縛遠遠大於男性。
花如此大的篇幅,就是為了說明彩禮這東西從誕生以來就和女權沒有半點關係。恰恰相反,它一直充當著束縛女性權力的幫兇,尤其超出正常承受範圍的“天價彩禮”更是女性買賣的鐵證。
既然如此,那隨著女性權力的解放,天價彩禮的風氣總該能制止了吧。可事實並非如此,某些地方這種現象更有愈演愈烈的態勢。
下圖是某地區農村的彩禮資料,可以明顯看到金額越來越誇張,2018年甚至需要全家不吃不喝三年才能攢下一筆彩禮。
圖 | 某地區農村彩禮資料
為什麼女權的崛起反倒助長了“天價彩禮”這種風氣呢?
主要是因為彩禮的核心發生了改變,它所代表經濟意義越來越突出:
支付高昂的生活成本如果有家在農村的朋友,肯定對此深有感觸。以前結婚在村裡蓋個房子完全可以應付,如今在縣城裡沒有房子很難討到老婆。同時,隨著媒體的不斷髮展和電商的普及,商品突破了地域的阻隔,人們對生活的品質自然有了更高的要求。
更高的品質就意味著更高的成本,但每個人的支付能力很難確定,彩禮就合情合理地成為了量化指標。至少高額的彩禮足夠支撐一段時間使用,不至於朝不保夕。
圖 | 漫畫
攀比女性價值的利器不知道各位有沒有聽到過以下對話。“我們家女婿給了30萬彩禮,大家都覺得倍有面子”“是嗎,我們家閨女才給了20萬,他們家可真不講究”。此番對話常見於婦女同志的家長裡短中。
財富積累的不平等,生活圈子過於穩定,都是攀比行為的推手。這種攀比甚至在夫妻雙方身上也會有所體現。如此彩禮已經失去了溝通的價值,成了變相的“剝削”。
總的來說,現代的“天價彩禮”,說到底還是個經濟問題。《我不是藥神》中有句話很值得玩味“人只有一種病,就是窮病”。
圖 | 《我不是藥神》劇照
這句話有一些道理,但不夠透徹。其實,人只有一種病,那就是不平衡。窮永遠都是個相對概念,發展不平衡導致的人心浮躁才是一切煩惱的根源。
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
這句話完全道出了“天價彩禮”問題存在的基礎。當共同富裕逐漸成為現實,這種階段性問題自然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