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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前段時間我剛讀完了《韓非子》,感觸頗深,古代的法家為何沒有治理好國家?!

古代採用法家治國的是秦朝,秦朝之所以強大和崛起在於商鞅變法,法律嚴明,不論親屬貴賤,凡人犯法必定處以刑罰,沒有餘地!

秦國強大在於秦國軍隊強大,紀律嚴明,採用軍功爵制和賞罰分明,所以秦軍所到之處,六國人無不望風而逃!而且秦軍殘暴,不講任何禮儀!在當時春秋戰國裡面也是很少見的!

秦朝採用法家治國為何會二世三世而亡?我認為韓非的法家思想有以下的重大缺陷:

第一:輕罪重刑韓非子認為:只要百姓犯了輕微的罪,如果處以最重的刑,那麼百姓必然不敢犯法,如果百姓連輕微的罪都不敢觸犯,又怎麼會去犯大罪呢?他認為讓百姓做到不犯類似於這些輕微的過錯是很容易做到的,人們是不去做,所以要處以重刑,事情很容易做到,而不去做後果很嚴重,那麼韓非就認為如此以來就無人敢犯罪,輕微的罪尚且不敢犯,又怎麼敢犯大的罪呢?

論述:

這樣的判斷是錯誤的,這樣百姓生活舉手投足都會犯法,有些人無意之中就不知道觸碰了哪個法律,結果還要處以重刑,這不是逼著百姓造反嗎,所以看到當初陳勝吳廣為何起義也不去覆命,就是因為造反也是死,不造反也是死,那還不如拼一把呢!

第二:刻薄寡恩,教條死板,並且不通情理古代法家的法律靈活性很小,基本上不可以通融,王公犯法與庶民同罪,在商鞅時期非常多的秦朝皇室權貴觸犯法律,一律平等對待,有的被割掉了鼻子,反正就是完全不分親疏貴賤,也完全不可通融,所以最後商鞅為何被五馬分屍了,就是因為得罪的人太多,刻薄寡恩,薄情寡義!

論述:

所以說如果法律完全不講天理民心和仁義,那也確實給人感到很殘酷,很薄情少恩。但是如果過度通融也會出現法令不行的現象

第三:以軍事化管理百姓是行不通的秦國似乎是用軍法治理國家,對待百姓有些過度的嚴苛,實際上這是行不通的,軍隊和百姓是兩碼事,百姓要愛戴,愛民如子,要行仁政,但是軍隊就是要紀律嚴明,賞罰分明,殺伐果斷。所以這是兩碼事。

論述

以此種方式治理天下,那百姓肯定是苦不堪言,所以陳勝吳廣打起旗幟:伐無道,誅暴秦!天下人蜂擁而起,群起響應,皆因民怨久矣!

所以古代的法家有著重大的缺陷!秦朝滅亡後,漢朝吸取了其教訓,才有了四百年基業秦朝滅亡以後,劉邦建立漢朝以後,這一幫大臣們也在總結秦朝滅亡的教訓,開始一幫謀士認為秦朝滅亡是因為沒有諸侯國的幫助,在天下發生暴亂的時候,沒有諸侯國來幫忙平亂導致的,所以漢朝初年一直採用了郡國並行制,既保留了一部分劉姓諸侯國,又保留了郡縣制,但是後來發現,這些諸侯國反而經常與朝廷對抗,經常掣肘還有私通匈奴謀反的跡象,所以漢景帝之時發生七國之亂,後來漢武帝上臺下定決心削藩。漢朝沿用秦制,以儒學仁愛治國所以後來就全國實行郡縣制,結果漢朝統治時間很長,所以智囊謀士們就反思,秦朝滅亡在於其政,不在其制,秦朝滅亡在於嚴刑峻法和刻薄寡恩,所以漢武帝採用董仲舒的建議,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儒家治國,結果漢朝大治,民風逐漸恢復淳樸寬厚,教育復興,人才湧現,天下各安其道!所以漢朝也成為了範例,為歷朝歷代所效仿!總結:

秦國興起得益於法家,滅亡也是因為法家,秦朝滅亡在其政不在其制,漢朝沿用秦制,倡導儒學,所以天下大治,走向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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