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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有個朋友認為,唐朝放任胡人風俗侵蝕漢家傳統,又大肆任用異族,才導致了後來的安史之亂。因此必須要吸取教訓加以防範,畢竟“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嘛。

非我族類,也不意味著非得刀槍相見

類似的言論在網路上並不少見,但其實沒什麼道理。首先,像安史之亂這樣的大規模內部叛亂在中國歷史上並非唐朝所獨有,更不全是所謂的異族導致。只不過有的被成功鎮壓,如西漢的七國之亂、清朝的三藩之亂等;有的造成破壞性不亞於安史之亂甚至更大,比如西晉的八王之亂、南朝的侯景之亂等;還有的乾脆造反成功了,比如明朝的靖難之役、後周的陳橋兵變等。其次,單單以安史之亂來證明唐朝民族政策的失敗也是站不住腳的。畢竟還有無數“胡人”在替大唐王朝平叛而浴血奮戰,比如契丹人李光弼,鐵勒人僕固懷恩,高句麗人高仙芝、王思禮,突厥人哥舒翰等等。雖然在許多人的眼中他們都是“非我族類”,但誰能說他們“其心必異”?而另一個相對名聲不彰的中唐名將白孝德的故事則更具典型性。

白孝德是西域人,龜茲王族後裔。安史之亂後,唐廷調安西軍東出平叛——這本來跟身為蕃軍(即安西軍的僕從軍)一員的白孝德沒什麼關係,但他主動請纓,不遠千里入關勤王,而且捨生忘死屢立戰功。在乾元二年(公元759年)的河陽之戰中,面對囂張挑戰的叛軍,白孝德的表現不亞於《三國演義》中溫酒斬華雄的關二爺:

“史思明引兵攻河陽,使驍將劉龍仙詣城下挑戰。龍仙恃勇,舉右足加馬鬛上,慢罵光弼。光弼顧諸將曰:‘誰能取彼者?’……左右言‘裨將白孝德可往。’光弼召問之。孝德請行。光弼問:‘須幾何兵?’對曰:‘請挺身取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唐紀第三十七》)

單騎斬將可不像小說裡寫得那麼簡單

此後白孝德出戰,匹馬單槍力斬劉龍仙,唐軍趁勢衝殺大敗史思明。白孝德也因此功升任鎮西、北庭行營都知兵馬使。

可見唐朝對於胡族和胡風的寬容,導致的結果不僅有安史之亂,還有無數“胡人”前仆後繼的甘願為之效死——話說大唐朝最後可是被漢人朱溫給整沒的,唯一願意為其守節的卻是沙陀人李克用父子。

所以我一直以為,唐朝以其先進的文明、開放的胸襟將中華文明與外來文化融合在一起,其影響力至今猶存,為此付出一定的代價也是可以理解的。

李唐皇室裡的那些埋汰事並非獨有,也不能全賴到“胡風”頭上。

有的朋友拿“胡風”說事,認為唐朝背棄了漢人王朝的禮制和傳統。尤其是對唐太宗李世民拿兄弟媳婦當情婦、唐高宗李治娶小媽、唐玄宗李隆基強搶兒媳婦等近乎亂倫的行為深惡痛絕,比如下面這張截圖:

他說的當然不一定對。比如清朝的孝莊文皇后到底有沒有嫁給多爾袞這事其實誰都說不清,但那個“皇父攝政王”肯定不能當成證據。因為如果這一條都能成立,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理直氣壯的倒推姜子牙娶過太姒(周武王他媽)、呂不韋娶過趙姬、諸葛亮娶過甘夫人?當然,唐朝的李家皇帝們喜歡亂搞這個事實是洗不白的,但非得將這口黑鍋扣到“胡風”頭上也不客觀,畢竟這種不光彩的事情可不是隻有“胡化”的唐朝皇帝才幹過。

漢太祖劉邦與高皇后呂雉誕有一子一女,兒子就是後來的漢惠帝劉盈,女兒魯元公主則嫁給了趙王張敖(後來被老丈人貶成了宣平侯),還生下了一個名為張嫣的女兒——當然也就是劉盈外甥女啦。

漢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在外祖母呂雉的主持下,年僅11歲的張嫣被冊立為皇后,嫁給了她的親舅舅劉盈。因為年紀太小而無法生子,呂雉便“詐取後宮人子為子”(《史記·卷四十九·外戚世家第十九》),讓張嫣“喜當媽”,而這個可憐的孩子就是前少帝劉恭。

11歲的外甥女嫁給18歲的舅舅,這種包辦婚姻顯然得讓呂雉背鍋

四年後劉盈駕崩,張嫣成了史上最年輕的皇太后(雖然因呂雉臨朝稱制,張嫣仍稱皇后)。呂后八年(公元前180年)諸呂被誅、漢文帝劉恆即位,張嫣雖受牽連但免於一死,但被幽置於北宮17年。漢文帝后元元年(公元前163年),40歲的張嫣在悄無聲息中走完了她那令人無語的人生中的最後一程,與劉盈合葬於安陵,諡號孝惠皇后。

劉盈娶了自己的外甥女,還可以被認為是包辦婚姻,那麼南朝宋那些同樣姓劉的皇帝們,則就是徹底的變態了。

據說宋孝武帝劉駿就非常喜歡他的堂妹們,所以就跟她們大搞特搞,結果搞反了六叔劉義宣。等劉駿平叛以後,就把他六叔的女兒、也是他最喜歡的那個堂妹接進了宮中:

“殷淑儀,南郡王義宣女也。麗色巧笑。義宣敗後,帝密取之。寵冠後宮。假姓殷氏,左右宣洩者多死,故當時莫知所出。”(《南史·卷十一·列傳第一》)

在古時表兄妹通婚很常見也不被視為違反倫理的行為,但堂兄妹就不行了,畢竟“同姓不婚”不但是個民間禁忌,還被歷朝法律嚴格禁止。比如唐律就規定同姓為婚者徒二年,同姓又同宗者以奸罪論。所以劉駿也不敢玩得太嗨,還得偷偷摸摸的給堂妹改個姓氏。

當皇帝的荒淫點不奇怪,但荒淫到自家親戚頭上就過分了

當然劉駿最出名的黑料還是他連自己的親生母親都不放過——“駿淫亂無度,蒸其母路氏,穢汙之聲,佈於歐越。”(《魏書·卷九十七·列傳第八十五》)

這就太過分了,如果《魏書》的記載屬實,那麼劉駿堪稱史上頭號混賬。不過這事同樣疑點重重,首先是《魏書》的這段記載取材於成書更早的《宋書》,而後者的記載同樣模稜兩可:

“上於閨房之內,禮敬甚寡,有所御幸,或留止太后房內,故民間喧然,鹹有醜聲。宮掖事秘,莫能辨也。”(《宋書·卷四十一·列傳第一》)

啥意思呢?就是說劉駿這個不講究的傢伙經常跑到他親媽路太后居住的顯陽殿跟宮女們幹那啥,所以才傳出了各種流言蜚語。不過沈約(《宋書》的編纂者)顯然也搞不清楚劉駿母子到底有沒有發生過不可告人之事,所以本著高(qǐ)度(hòng)負(jìa)責(yāng)任(zǐ)的態度,在後邊又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添上了“宮掖事秘,莫能辨也”這麼一句。

這就給了魏收(《魏書》的編纂者)極大的發揮空間。話說當時南北朝分裂對峙,彼此均以正統自居,相互間不吝詆譭抹黑之能事。身為北齊人的老魏自然是站在北朝的立場上,比如在魏書中就把東晉稱為“僣晉”(僣通僭),更是把劉宋、南齊和南梁的三位開國皇帝劉裕、蕭道成和蕭衍統統扔進了《島夷傳》。所以在搞到劉駿的這個大黑料以後,豈有不大爆特爆的道理?說不定還往裡添加了自備的佐料。

南北朝對峙期間,除了疆場廝殺,搞輿論戰互黑也是常規操作

反正這事是說不清了,既不能證實,也找不到證據證偽。不過畢竟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劉駿在個人作風上肯定不怎麼檢點,要不然怎麼連他兒子劉子業都敢指著他(靈位)的鼻子直言“此渠大好色,不擇尊卑。”(《魏書·卷九十七·列傳第八十五》)

當然劉子業更不是什麼好鳥,而且他的一系列更加逆天的悖逆之舉不像他爹劉駿那樣起碼還存疑,而是確鑿無疑的“實錘”。

新蔡公主劉英媚是宋文帝劉義隆的女兒,也是劉子業的姑母,結果卻遭到了後者的強暴。而且劉子業還強行霸佔了劉英媚,稱其為謝貴嬪,對外聲稱劉英媚已死。因為劉子業沒有冊立皇后,這位“謝貴嬪”就成了後宮地位最高者,備受寵愛。

劉子業霸佔了姑母以後,又盯上了他的親姐姐、山陰公主劉楚玉。不過這回劉子業犯不上用強,因為劉楚玉以放蕩聞名,姐弟倆自然而然的就勾搭在了一起。而且這位劉大姐吃了弟弟還不滿足,還強迫她的姑父、吏部侍郎褚淵當面首:

“楚玉肆情淫縱,以尚書吏部郎褚淵貌美,請自侍十日,廢帝許之。淵雖承旨而行,以死自固,楚玉不能制也。”(《宋書·卷八十·列傳第四十》)

可憐一代雄主劉裕英雄一世,子孫們卻大多豬狗不如,真不知道該說啥好。

劉裕大帝英雄一世,子孫卻大多豬狗不如,實在讓人嘆息

而強搶了自己兒媳的唐玄宗李隆基也不乏“志同道合”者,比如後梁太祖朱溫。這貨在妻子張氏死後開始縱情聲色,尤其鍾愛兒媳,為此還把他的一大堆親子和養子打發得遠遠的,省得礙眼。其實朱溫想多了,他的兒子們爭相把媳婦獻給老爹以爭寵,簡直堪稱曠古奇聞。

朱溫的死,也跟他的兒媳婦有著直接的關係。

朱溫的親生兒子有7個,所以接班人本來輪不到養子朱友文,可是架不住後者有件法寶啊——他的媳婦王氏長得國色天香,簡直讓老公公朱溫愛不釋手,甚至因此打算立朱友文為太子。這下可把朱溫的親兒子朱友珪氣壞了,立馬也把自己的媳婦張氏派了出去。雖然張氏不如王氏貌美如花,但近水樓臺總能打探出一些訊息,並且及時的將老公公打算傳位給朱友文的情報傳遞給了老公。

朱友珪當機立斷殺進宮中砍死了老爹,然後宣佈即位。不過這貨的荒淫程度一點也不次於朱溫,很快鬧得朝野不寧、民怨沸騰,最後又被他兄弟朱友貞幹掉了。

遊牧民族烝母報嫂,是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的。

可能有人會說,這些漢人皇帝乾的埋汰事確實不怎麼光彩,但跟胡人比起來也不算啥。畢竟無論是匈奴、鮮卑、突厥、高句麗、契丹、蒙古以及滿洲等幾乎所有在中國歷史中出現過的遊牧民族,都曾實行過名為收繼婚的婚姻制度。而這一婚姻制度在漢人那裡有個非常不光彩的叫法,就是烝母報嫂。

北方遊牧民族因為生存環境和文明程度的原因,在婚姻制度上也簡單直接,追求實用

那麼何為收繼婚?簡單來說就是“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盡取其妻妻之。”(《史記·卷一百十·匈奴列傳第五十》)

漢人在自己家裡亂搞的只是極少數的變態,而且還得落得個千夫所指、遺臭萬年的下場。而胡人這麼幹卻是常態,還幹得光明正大、理直氣壯,果然是不堪教化的蠻夷啊。

事實果然是如此嗎?

漢人首次見到這種“西洋鏡”是在西漢文景時期。隨著漢匈間交流的日趨頻繁,匈奴這種被視之為悖逆人倫的婚姻制度由漢使傳入國內,引起了莫名驚詫和極大的憤慨。於是就有漢使跑到塞外指著匈奴人當面斥責,結果投靠了匈奴的宦官中行說卻對此嗤之以鼻:

“匈奴之俗,人食畜肉,飲其汁,衣其皮;畜食草飲水,隨時轉移。故其急則人習騎射,寬則人樂無事,其約束輕,易行也。君臣簡易,一國之政猶一身也。父子兄弟死,取其妻妻之,惡種姓之失也。故匈奴雖亂,必立宗種。今中國雖詳不取其父兄之妻,親屬益疏則相殺,至乃易姓,皆從此類。”(引用同上)

中行說被稱為中國歷史上的第一個漢奸,人品自然是不用指望的,但他的這番話卻並非沒有道理。

中行說人品不行,但能力還不錯

與地大物博、物產豐富、人口眾多的中原王朝相比,北方遊牧民族所處的自然環境非常惡劣。因此,對於像匈奴這樣的遊牧民族而言,生存和繁衍才是第一位的,其餘的一切都要服務於這一核心宗旨,婚姻制度當然也不能例外。

在匈奴最為強盛的時期,統治了大約60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但人口最多時大概也沒超過300萬(對應的西漢資料則是609萬平方公里和6300萬人)。因為人口太少,所以每個具有生育能力的女人對於匈奴來說都是非常寶貴的。而且按照匈奴的習俗女人也是享有財產繼承權的,這就導致了一個帳落的男人死掉後,他的繼承人如果不娶後母或寡嫂,就會面臨兩個生死攸關的問題:

其一,如果她或者她們選擇另嫁,就會帶走屬於自己的子女以及牛羊等財產,這不但會造成帳落的極大損失,而且會嚴重削弱帳落的生存能力。畢竟在塞外的大漠草原上,往往是下了場大雪或者乾脆沒下雪,就會造成“人民死者什三,畜產什五”(《漢書·卷九十四上·匈奴傳第六十四上》)的嚴重後果——在生存能力如此脆弱的情況下,哪裡還承受得住每隔一段時間就爆發一次大規模的人畜財產的大跑路?

牧場、牛羊和人口,對於遊牧民族而言是最寶貴的東西

其二,如果帳落的繼承人奪取了後母或寡嫂的子女和財產、將其淨身出戶,事實上這樣的女人是很難另嫁或是獨自存活的,只會造成更大的人倫悲劇。

因此,像匈奴這樣的遊牧民族選擇了對自己、也對部族最為有利的辦法,那就是收繼婚制——將後母或寡嫂完全接盤。這樣既可以避免帳落的分裂和削弱,適齡的女人還可以繼續為帳落繁衍後代,簡直是兩全其美的辦法。至於說漢人講究的人倫大防,那是什麼玩意?能當飯吃還是能當衣穿?

所以中行說才會認為,從表面上看是烝母報嫂的這種婚姻制度會亂了禮制和輩分,但卻非常有利於匈奴的種族延續,簡直比漢人那套死板僵硬的倫理綱常高明百倍。

高明不高明的中行說說了也不算,但這種婚姻制度顯然是非常適合遊牧民族的,所以才能延續了兩千多年。

事實上西漢的統治者也很快調整了心態,開始正面看待胡人的這種在傳統上漢人根本無法接受的婚姻制度。

大多數和親的漢人女子,都被迫“從胡俗”

為了結盟烏孫共同夾擊匈奴,漢武帝劉徹在元封六年(公元前105年)以江都王劉建之女劉細君和親烏孫,嫁給了其昆彌(即國王)獵驕靡。後來因獵驕靡年老,打算立其孫軍須靡為昆彌,同時按照烏孫的收繼婚風俗令劉細君改嫁軍須靡。這種做法令傳統的漢家女子劉細君根本無法接受,便上書劉徹說明此事,結果卻等來了冷冰冰的十一個字:“從其國俗,欲與烏孫共滅胡。”(《漢書·卷九十六下·西域傳第六十六下》)

悲傷的劉細君被迫改嫁軍須靡,並很快抑鬱而死,可這不代表劉徹就會放棄聯姻烏孫以制匈奴的政策。他很快又從犯罪的宗室中挑了楚王劉戊的孫女劉解憂送去烏孫,續嫁給軍須靡。而且這位解憂公主顯然比細君公主更堅強或是更認命,先後嫁給了烏孫三任昆彌(軍須靡、翁歸靡和泥靡),積極配合西漢遏制匈奴。直到她70歲以後才得以歸漢,雖然受到了極高的待遇(天子憫而迎之),但僅兩年後就去世了。

劉細君和劉解憂的命運在西漢並非孤例——幾十年後,漢元帝劉奭又將宮女王昭君賜給南匈奴呼韓邪單于。兩年後,呼韓邪去世,其長子復株累單于即位後按照收繼婚制想接手自己的後媽,遭到了王昭君的極力抗拒。她上書漢廷求歸,然而收到的仍然是如同劉細君一樣的結果:從胡俗。

昭君出塞的故事其實並不美好

王昭君不得不改嫁復株累並誕有二女。鴻嘉三年(公元前18年)王昭君病逝,最終也未得歸鄉。

在更久遠的年代,烝母報嫂在漢人中間也不是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事情。

那麼問題來了,為啥大漢朝剛開始時對匈奴人烝母報嫂的婚姻制度非常反感和排斥,怎麼轉眼間又從善如流的要求和親公主們“從胡俗”了呢?原因除了政治軍事的現實需要外,漢人很快就尷尬的發現,匈奴人乾的這種貌似悖逆人倫的荒唐事,其實自己的老祖宗以前也沒少幹。

商鞅變法中就有規範社會風俗的法令,針對的其實就是類似烝母報嫂的“戎狄陋俗”

只需將時光倒流到幾百年前的春秋時代,他們就會發現除了深受儒家思想影響的魯國以外,其他如秦、齊、楚、晉、鄭、衛等主要的大國,都沒少幹“烝”、“報”之類的破事。而且烝報在當時居然還屬於合法婚配,所生子女也能正當光明的成為諸侯的繼承人或是嫁入好人家當嫡夫人。

比如在《左傳》中就記載了一個極端狗血的八卦故事:

“初,惠公之即位也少,齊人使昭伯烝於宣姜,不可,強之。生齊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許穆夫人。”(《左傳·閔公二年》)

文言文簡練而優美,但就不適合講八卦。可我要是白話一下,那就是個漫長的故事了。

想當年衛宣公衛晉還在當公子的時候,就偷了他的小媽夷姜還生下了個兒子,小名叫急子。等到衛晉即位以後,就立夷姜為後、急子為太子——看到沒,人家衛晉烝母烝得光明正大,也沒見啥人提過什麼反對意見,估計唐高宗李治對此一定羨慕得很。

像唐高宗李治娶自己後媽這種事,在先秦時期一點都不新鮮

幾年後急子長大了、該找媳婦了,衛晉就為他聘娶了齊僖公呂祿甫的長女宣姜。不過當衛晉這個老色鬼聽說他這個兒媳婦長得如花似玉後,便心生悔意,乾脆一腳踹飛兒子,自己去當了新郎。

衛晉又是偷小媽又是搶兒媳婦的,然後還能把他的諸侯做得穩如狗,這回是不是該輪到唐玄宗李隆基羨慕他了?

宣姜後來給衛晉生了公子壽和公子朔,當然急子這個“前老公”現在也得算是她的兒子了。不過這仨兒子的人品可就差老遠了——急子和公子壽仁且賢,公子朔卻非常惡毒,先後陷害了他的兩個哥哥,這才接了衛晉的班,是為衛惠公。

不過衛朔不得人心,沒幾天就被攆下了臺,只好跑到齊國求救。此時呂祿甫已死,其長子齊襄公呂諸兒在位,當舅舅的自然要罩著外甥,於是齊國大軍兵臨城下。衛國當然不是齊國的對手,只能屈服並接受後者的條件。

宣姜先被老公公扒灰,後來又嫁給了自己的“兒子”,人生經歷真是豐富多彩

呂諸兒的要求不多,只有兩條。第一條當然是讓外甥復辟,至於第二條嘛,呂諸兒很關心剛死了老公的妹妹後半生的幸福,就要求衛昭伯衛頑趕緊娶了宣姜。

問題是這個衛頑的親爹是衛晉、親孃是夷姜,親哥哥就是急子啊……從這個角度而言宣姜是衛頑的後媽;同時當年衛晉光顧著猴急扒灰卻忘了取消急子與宣姜的婚約,所以宣姜又算是衛頑的寡嫂——這種既烝母又報嫂的荒唐婚姻能讓幾百年後的漢人目瞪狗呆甚至當場瘋掉,但是在當時的呂諸兒等人看來,這種事其實很正常,根本不值得大驚小怪。

於是宣姜就嫁給了衛頑,婚後小日子過得還非常幸福。二人生下的三子二女,非但沒有受到任何歧視,還個個都能出人頭地。比如衛頑與宣姜的次子衛申後來成了衛國的第十九任國君,即衛戴公;衛申死後,他的親弟弟衛闢疆接班,是為衛文公;兩個女兒則分別嫁給了宋桓公和許穆公,成為一國之母。

不知道衛惠公成天看著自己的媽跟自己的哥恩恩愛愛是種啥樣的心情

唯一心裡泛酸的,恐怕就剩下個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哥跟自己的媽比翼雙飛的衛朔了。於是這位衛惠公就酸溜溜的寫下了一首名為《鶉之奔奔》的詩,以表示他迷茫和酸楚的心情:

“鶉之奔奔,鵲之彊彊。人之無良,我以為兄。

鵲之彊彊,鶉之奔奔。人之無良,我以為君。”(《詩經·國風·鄘風》)

其實類似衛晉家的這種破事,在春秋時期並不罕見,而且還有更奇葩的。比如宋國的小鮮肉公子鮑長得“美而豔”,竟讓他的奶奶襄夫人都意亂神迷,甚至“欲通之”(皆引自《左傳·文公十六年》)。幸虧公子鮑(庶孫)對自己的奶奶毫無興趣,才沒搞出一個更加勁爆的大料——但襄奶奶既然能產生這樣的想法並毫無顧忌的打算付諸實踐,都足以說明這樣的行為在當時並非是什麼了不得的禁忌,反倒可能是一種司空見慣的事情。

最後總結一下——

在歷史上,類似匈奴人這樣烝母報嫂的收繼婚制度一直是北方遊牧民族的常見習俗,其主要原因就在於塞外的自然環境過於惡劣,使得生存和繁衍始終是這些民族的頭等需求。同時,遊牧民族本身的破壞性大於建設性,使得其文明程度普遍較低且缺乏持續性,這也造成了他們對建立類似漢人的倫理綱常秩序缺乏興趣。

遊牧民族極具破壞性,使其文明不具有持續性,所以高階的玩意對他們不是必需品

而漢人文明也是從低向高逐步發展而來的,自然也有過烝母報嫂並習以為常的階段。所幸我們的文明發展是穩步持續的,在跨過先秦分封制這一階段後,烝報這種行為逐漸不再受到認可,即便有偶發的現象也會遭到普遍的譴責和治罪。事實上,從漢朝到清朝,歷代王朝均以不同形式禁止烝報婚,比如在明朝就是殺頭大罪:

“若收父祖妄及伯叔母者,各斬。若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婦者,各絞。”(《大明律集解附例·卷六·戶律》)

事實上即便是遊牧民族,這一制度也隨著文明程度的演化而不斷變化。

比如在北宋時期,北方的契丹人仍實行收繼婚制。妻繼母婚、夫兄弟婚、妻姊妹婚都司空見慣,不但沒少跟愛較真的宋人就此事吵架,還挺引以為榮。而到了元朝以後,蒙古人內部的收繼婚雖然還合法,但顯然受到漢人的影響而產生鬆動。比如在至順元年(公元1330年),元文宗圖帖睦爾就曾下詔“諸人非其本俗,敢有弟收其嫂、子收庶母者,坐罪。”(《元史·卷三十四·本紀第三十四》)——雖然將蒙古和色目人排除在“坐罪”的範圍之外,但他顯然意識到烝報婚已經不合時宜了。至於更加熱衷於接受漢家文化的滿洲人,雖然在傳統上有烝母報嫂的習俗,但在入主中原以後還是很快就立法全面禁止了烝報婚。

一直到了清朝,烝報婚這種制度才算在中國周邊徹底絕跡

所以說烝母報嫂這種事,漢人用不著指責胡人,胡人也沒必要引以為榮——這不過是不同文明階段間的認識衝突罷了。

等到發展平衡了,衝突也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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