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戰國都城的形態加以概括,我們發現東方列國普遍出現城、郭分治的“兩城制”,秦則採用了一種“非城郭制”的佈局特點。
東方列國都城形態內部也有差別,按小城和大城的結合方式,可以分成三個型別:一、兩城並列式的,如燕下都、中山國靈壽城、鄭韓故城;二、小城位於大城之中的,如曲阜魯城、紀南城、魏安邑;三、小城嵌入大城一角的,如田齊臨淄、趙邯鄲。同一型別城市之間應當有相互影響,如燕下都與靈壽城;這是一個尚待深入研究的課題。不管怎樣,東方列國都城形態的內部差別較它們與秦的差別要低一個層次。
戰國及稍後的文獻對“兩城制”有所記載:
《孟子·公孫丑下》:“孟子曰:‘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環而攻之而不勝;夫環而攻之,必有得天時者矣——’。”宋孫疏:“三里之城外有七里之郭,以為之御”。
《戰國策·齊策六》:“安平君以之惴惴即墨,三里之城,五里之郭,敝卒七千,禽其司馬,而反千里之齊,安平君之功也”。“田單曰:‘臣以五里之城,七里之郭,破亡餘卒,破萬乘之燕,復齊墟。攻狄而不下,何也?’”
《管子·度地》:“內為之城,城外為之郭”。
《爾雅·釋名》:“城,盛也,盛受國都也;郭,廓也,廓落在城外也”。
《吳越春秋》:“築城以衛君,造郭以守民”。
戰國一尺相當於今23釐米,一里相當於414米,三里就是1242米,戰國都城如安邑、邯鄲、臨淄、紀南城等的小城邊長與之接近;七里就是2898米,戰國都城的大城邊長也多與之接近。考古與文獻互證,東方列國都城中的小城為“城”,大城為“郭”,確鑿無疑。小城中為宮殿區,大城中為居民及工商業區,性質也吻合。惟獨大、小城的位置關係,不限於《管子》和《爾雅》所說的內外相套。
自敬王遷都以後,洛陽就成為東周王室的所在地,改名叫“成周”。此前這座城興建於春秋早期,主要用於駐守諸侯國靖王軍隊,叫“翟泉”。敬王遷都時在城的北面又擴建了一座小城,來安置宮殿和陵墓,至於原來的大城,可能仍然作為駐軍場所,並安排平民區[1]。晉都新田的城市功能分割槽還不明朗,象牛村古城內既有大量的宮殿,又有手工業作坊及居址,並不是嚴格意義的宮城。春秋晚期晉國異姓卿大夫專權,他們在東面興修了三個小城,形成自己的勢力範圍,並左右公室的宗廟祭祀權。新田手工業既具有氏族工業的特徵,又有商業萌生的徵兆;石圭的批次生產具有典型意義,意味著禮制的衰落和現世商業觀念的流行,並與卿大夫勢力膨脹的歷史背景有著緊密聯絡;到了新田晚期,石圭作坊遺址有突破牛村故城南垣的趨勢[2]。到了戰國時期,“分散的幾個小土城,戰國時,又集中為一個大郭城”[3]。三晉的都城,都具備了“兩城制”的格局,規劃明朗,趙都邯鄲的北大城既是主要的工業區和居民區,又包括貴族的府邸,同時還在其西北部加強了軍事防禦設施。從春秋時鄭韓故城的東城分佈著以社稷為中心的手工業遺址看,東城是包括“百工”在內的國人居住和進行公共活動的場所。曲阜魯城在西周乃至春秋早期時還以南北垣西門幹道為界,西面分佈著當地土著或殷遺民,東面分佈著周人居址及宮殿區,這種按血緣差別的二分和西周洛邑很相似;春秋中晚期之後,由於“三桓”等私門的崛起,在城的中部修築小城,其東面牆垣的防禦性比北面強,有很明顯的針對性,城市佈局發生結構性轉換,兩城製出現。新的格局就其反映的政治生活既與晉都新田相似,又延續到了戰國,如田齊臨淄。田氏代齊後夷平了原大城東北部姜齊的宮殿區,在西南另修小城,而且其東牆和北牆的防禦措施顯然針對東北大城內的居民,姜齊時期慘烈的政治鬥爭給新的統治者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紀南城的大城興建於戰國早期,當在“吳師入郢”之後,此前在昭王時期就有過幾次因戰爭危機而發生的“城郢”建議,大城的軍事守備功能很明顯。當然也有管理商業的意義,這從《鄂君啟節》銘文可以看出來。燕下都的軍事防禦性最突出,其城垣的厚度堪稱東方六國之最。綜上所述,“兩城制”在東方之所以普遍出現,不外乎統治集團內部的政治鬥爭、工商業的發展以及軍事守備三方面的原因。
這三者之間有著緊密的內在聯絡。就工商業而言,東方各國的卿大夫相當深地捲入其中,獲得利益,作為政治鬥爭的資本。晉國的魏氏曾發放高利貸;齊國的陳氏出身“工正”,後又大斗放貸、小鬥收回以拉攏人心。西周以來“工商食官”舊體制之所以解體,卿大夫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新田石圭作坊遺址生產性質的改變、空首布的鑄造以及銅器的商品化生產,緊跟在東面的三個小城的興建之後,是卿族勢力入侵公室控制的手工業體系的一種表現。軍事守備有對內和對外兩個方面,城址對內的防禦措施越突出,內部的政治鬥爭就越激烈,如曲阜魯城、齊臨淄;就是新田的平望故城東北部也修成凸出的三角形,顯然針對東面的卿族勢力。戰國時期,大城內的居民和工商市場在城市對外防禦方面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居民既提供兵員,又是包括兵器鑄造在內的官營手工業的勞動力來源;工商業稅收反過來為軍餉發放提供了保障。這在戰國及稍後的文獻中有所反映:
《商君書·兵守》:“四戰之國不能以萬室之邑舍鉅萬之軍者,其國危”。
《史記·蘇秦列傳》:“臨淄之中七萬戶,臣竊度之,不下戶三男子,三七二十一萬,不待發於遠縣,而臨淄之卒固已二十一萬矣”。
銀雀山漢簡《市法》:“市者,百貨之威,用之量也。中國能市者強,小國能市者安”。
《墨子·雜守篇》:“市去城遠,四不守也;蓄積在外,富人在虛(墟),五不守也”。
《尉繚子·武議篇》:“夫出不足戰,入不足守者,治之以市。市者所以給戰守也。萬乘無千乘之助,必有百乘市——夫提天下之節制而無百貨之官,無謂能戰也”。
《管子·小問》:“選天下之豪傑,致天下之精材,來天下之良工,則有戰勝之器矣——公曰:‘來工者何?’管子對曰:‘三倍,不遠千里’”。注云:“西州工匠之庸,值常三倍它處,則工人不以千里為遠,皆至矣”。
《荀子·議兵》:“齊人隆技擊,其技也,得一首者,則賜贖錙金,無本賞矣。是事小敵毳,則偷可用也,事大敵堅,則渙然離耳——是其去賃市傭而戰之幾矣。”
反觀秦國,這三方面的因素都不明顯。首先,關中的地理形勢決定秦國一直把洛河至黃河的“河西之地”作為軍事防禦的重點,而不太關注國都本身的防禦;商鞅變法後對外更是節節勝利的進攻態勢,修築國都大城的意義不大。東方六國的國都皆遭受過城破國滅或兵臨城下的厄運,如臨淄在春秋時就曾被晉國為首的聯軍攻破,鄭國都城更被多次攻破,燕國因“子之之亂”國都被齊攻破、幾近亡國,邯鄲幾次被秦、魏攻破,郢都曾被吳師攻破。這些歷史教訓,後世國君在經營都城時肯定會加以吸收。然而,文獻中卻沒有一條雍城或咸陽被敵軍包圍的記錄。《商君書·兵守》講到“守戰之國”和“攻佔之國”,戰國時期的東方列國屬於前者,秦應當屬於後者。燕、韓最為小弱,修築的城垣最厚實,防禦色彩最濃;雄霸天下的強秦反而不為自己的國都修築大城,足以發人深思。其次,秦國社會的卿大夫不夠強大,沒有到東方那種“政歸私門”的程度,國君依然能保持足夠的權威。春秋時秦國有很多來自東方的“客卿”,參與政務,他們在關中本土沒有社會根基,也沒有發展起可以和國君對抗的勢力,在政治上沒有出現東方那種內部分裂的現象。商鞅變法更對宗族進行徹底打擊。雍城和新田佈局上的差別,就很說明問題。再其次,秦國和東方的工商業發展走了兩條不同的道路。東方在春秋晚期和戰國早期就出現以布幣為代表的金屬鑄幣,顯示了“工商食官”舊體制的解體和私營商業的自下而上的勃興;戰國以後更出現了一些有名的大商人,他們經營煮鹽和冶鐵業,交通諸侯、地位顯赫。相反,目前在關中沒有發現一枚春秋晚期或戰國早期的金屬鑄幣,“工商食官”得以保留,私營商業發展遲緩。《史記·秦本紀》載:“(秦惠文王二年)初行錢”,亦被四川青川郝家坪M50出土的半兩錢所證明[4]。戰國中期秦鑄造的圓形方孔的半兩錢是一種更為抽象的貨幣符號,不象東方貨幣仍然模仿鏟、□、刀等工具;金屬鑄幣出現得晚,形態卻更先進,說明在東方商業的發展是一種連續性的變化,在秦國卻呈現出跳躍性的裂變。半兩錢完全由政府鑄行,雲夢秦簡記載私鑄貨幣是一種犯罪行為。可見商鞅變法直接在“工商食官”的舊體制之上建立起龐大的官營手工業,舉凡鐵農具、銅兵器、磚瓦、乃至一部分日用陶器都由官府作坊生產,分職也極細密。就商業和軍事的關係而言,秦國沒有東方那麼多的僱傭兵,官營作坊中也沒有東方那麼多的僱傭勞力。商鞅在秦國建立二十級軍功爵制,國民十七歲編入戶籍服兵役,獲得軍功後賜以爵位,不象東方的齊國那樣僅賜以黃金;秦爵、祿合一,東方卻存在爵、祿分離的現象[5]。從雲夢秦簡記載秦士卒黑夫寫信向家裡索要冬衣的情況可以看出,兵農合一的義務兵制在秦國達到了何等徹底的程度。戰國中晚期秦兵器絕大多數由刑徒鑄造,刑徒屬於“國家罪犯奴隸”[6]雲夢秦簡中沒有刑徒有刑期的記錄;東方如三晉兵器生產可能也役使刑徒,但絕沒有達到秦國那樣大的規模。工商業的不發達以及它在軍事方面的有限意義,使秦沒有在國都為此開闢出一個獨立的郭城。總之,“兩城制”沒有在秦出現是可以理解的。
秦和東方都城形態的發展道路有所不同。春秋時期東方國都以晉都新田的佈局最為清楚,與同時期的秦雍城相比有著巨大的差別,主要表現在宮寢與宗廟的相對關係及其它們在都城中的位置方面。馬家莊宗廟位於雍城中部偏南的位置,為“祖廟居中、左昭右穆”的結構;宗廟的西面500米處還發現一處“五門三朝”的朝寢建築遺址。此外,在宗廟東約600米處還發現面積約2萬平方米的建築基址,還在雍城西垣東600米處的姚家崗發現宮殿臺基和銅建築構件。在雍城北部的高王寺發現埋藏吳、楚銅器的窖藏坑以及宮殿遺址,在北部還發現方形院落的廣場,性質待定。廟、寢分別位於一條南北向大道的兩側,有學者認為是一種“廟、寢並重”的格局,反映了宗族團聚精神[7]。在商代和西周的都城乃至東周王城中宗廟皆居核心位置,雍城與之類似,有很強的滯後性,反映出宗廟在春秋秦國的政治生活中依然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宮殿基址幾乎在全城範圍都有分佈,說明國君的地位依然穩固。在總體佈局上,也沒有出現東方那種宮殿區與手工業作坊區、平民區及貴族居住區截然分開的現象。相比之下,新田的宗廟已經被排擠到城外東面的呈王路一帶,並被呈王故城和趙氏祭祀坑遺址帶所環繞,公室宗廟的祭祀權顯然已經在某種程度上被卿族所控制,這也反映了宗廟在實際政治生活中地位的下滑。目前在齊魯等國的都城中還沒有發現宗廟遺址,但從魯國的“三桓”設立公廟的記載看,政治生活中應該發生了和晉國類似的現象。戰國以後由於元旦大朝會等新禮儀的出現,進一步加強了時君居住的宮殿的重要性[8]。商鞅遷都咸陽,一開始就興修頒佈政令的“冀闋宮廷”,此後宮殿的建造連年不斷,“諸廟皆在渭南”,完全淪為附屬。西漢宗廟甚至脫離了城市,被安排在帝陵左近。在都城佈局從廟到寢的轉變過程中,秦國似乎跳過了東方經歷的以新田為代表的那個歷史階段。
雍城的範圍雖然很大,但從城內宮殿基址的分佈來看,很難說是小城還是大城,是一種“非城郭制”的佈局。新田也是一種“非城郭制”的佈局特點。“兩城制”在東方的齊、鄭較早出現,後來得以普及。結合曲阜魯城、以及從新田到三晉都城、東周天子都城的歷時性邏輯變化,可以說東周列國都城形態走了東西兩條不同的發展道路。
東方:非城郭制形態——城、郭分治的兩城制
秦 :非城郭制形態——非城郭制形態
再結合工商業和廟、寢位置的變遷,這兩條道路還可以具體化。
東方:廟、寢並重——寢重於廟——朝、市並重 (東周王城) (新田) (六國都城)
秦 :廟、寢並重——朝寢壓倒廟、市(雍城) (咸陽)
戰國及稍後的文獻也記載了一種不同於“兩城制”的都城佈局:
《周禮·考工記·匠人》:“匠人營國,方九里,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塗九軌。左祖右社,面朝後市,市朝一夫。”
《周禮·春官·宗伯》:“小宗伯之職,掌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
《呂氏春秋·慎勢》:“古之王者,擇天下之中而立國,擇國之中而立宮。”
“國”內有宗廟、宮殿、市場等,沒有提到“大城”和“小城”的存在,顯然不同於《孟子》、《吳越春秋》等書的記載。根據史學界對周代國野制度的研究,西周至春秋時期,“國”指都城,還包括近郊,居住著“國人”;野是都城以外的廣大土地,居住著“野人”。二者之間是點和麵的關係。戰國以後,國、野差別消失,才出現了領土國家的概念[9]。目前一般認為《周禮》成書於戰國時期,包含很多儒家的理想化成分,但也有西周禮儀制度的影子,《匠人》把都城叫“國”,正是西周至春秋時期的習慣。
那麼“國”有沒有建造城垣呢?回答是肯定的。《詩經·大雅·瞻仰》:“哲夫成城,哲婦傾城”,鄭箋曰:“城,猶國也”。《左傳·隱公元年》:“大都,不過參國之一”,可“國”有城垣圈定其範圍。“國”字金文作“或”,象荷戈的武士守衛城邑。《匠人》“方九里,旁三門”;也說明城垣的存在。城垣無疑是在空間上區分“國”、“野”的最重要的標識。然而,從《周禮》中無論如何讀不出大城和小城的共存。
對照考古發現,曲阜魯城在小城建造之前只有一個大城圈,西周晚期當地土著或殷遺民居住遺址及墓葬在城內靠西的位置,周人居址及宮殿區在前者之東。兩種居民都屬於“國人”的範疇,史書也記載魯國有“周社”和“亳社”,“亳社”在春秋晚期還是會盟國人的場所。秦雍城更典型,只有一個大城圈,城內宮殿分散,但範圍很大,可見國人居址及市場是雜廁其間的。宗廟位於朝寢之東,符合“左宗廟”的記載;宗廟及朝寢結構更與禮書記載吻合。可以說,《周禮》所記多少反映了早期“非城郭制”形態的一些影子。
經秦火焚燬後,《周禮》在西漢景、武間被河間獻王求得,藏於秘府;到成、哀之際經劉向、劉歆整理,公佈於世。王莽即位前後在長安城南郊興建了許多禮制建築,如位於長安城安門南出大道1。5公里處東側的辟雍,位於安門和西安門南出平行線之內的“王莽九廟”,位於西安門南出大道西側的官社、官稷等。未央宮前殿是長安城的正朝大殿,北與橫門、南與西安門對直;在桂宮和北宮以北還有“九市”。如果以這條線為基準,正好是“左祖右社、前朝後市”的格局。劉歆得王莽重用,由此《周禮》應當對西漢晚期長安城佈局的最終形成產生了影響。然而,西漢早期該書隱沒不見,長安城的形態來源於何處?
漢長安城繼承了秦國都城的非城郭制特點。首先,目前發現的長安城只有一圈城垣,如果說它的性質是東方六國那種大郭,“小城”在哪?城內未央宮、長樂宮、桂宮等都有自己的宮牆,但都屬於某個特定宮殿區的圍牆,性質與秦咸陽宮的牆垣或阿旁宮的“阿城”相同,與東方六國那種集合諸多宮殿區的小城截然有別。況且城內的宮殿區佔了全城五分之四的面積,不同於六國都城主要用於安置平民和商業區的大郭。如果說它的性質是東方六國的那種小城,“大城”在哪?至今在長安城外沒有發現大郭牆垣的遺蹟,在城外北部和西北部很少見到漢代建築遺址,地下多為淤沙層,系渭河氾濫所致,在城外的東面則是密集的墓葬區,限定了城市的範圍。況且六國都城也不象長安那樣在小城內安置工商業區和平民區。那種用東方六國的“兩城制”或隋唐以後都城的“內外城制”把長安城解釋為內城、或外郭的觀點都是說不通的。其次,長安城繼承了秦國都以宮殿區為主、又包含手工業區和平民居住區的特點。雍城的宮殿基本上在全城範圍內都有分佈,貴族和國人雜廁其間,雖然沒有發現手工業作坊區,但在北部發現一方形院落,有學者認為屬於“市”;咸陽的宮殿群落範圍更大,從咸陽北阪到渭南皆是,並透過甬道、複道和橋樑連線成一個整體,手工業區侷限在長陵車站和黃家溝一帶。長安城也僅在橫門以內、桂宮和北宮以北安排市場,在東北隅安排平民區,二者相加面積不過7平方公里。相比之下,六國小城約佔大城面積的比例是燕下都1/5、鄭韓故城1/1。4、齊臨淄1/7、紀南城1/5、趙邯鄲1/4、安邑1/13。宮殿區在秦漢都城中的面積遠遠超過了東方六國,是專制主義制度得以建立的一種表現。不僅如此,東漢洛陽城和北魏洛陽城也是“非城郭制”道路的延伸。魏晉以後由於經濟基礎的變更和新的等級制度的出現,都城佈局越來越強調南北軸線對稱的味道,北魏在平城就開始修築外城,到了隋唐時期終形成宮城在北部居中、左右及南部為裡坊寺院,並圍以“羅城”的新格局。從發生到終結,“非城郭制”的城市形態延續了一千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