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宋代,持有長刀合法,可是持有甲冑,以謀反罪論處。
在今天美國,持槍合法,可是持有防彈衣,是要被判刑的。(不過在中國這一條正好相反,你可以設計生產製造持有防彈衣)
在古代雙方都有完備的鎧甲的狀態下,打死對方是非常難的一件事,比想象中難多了
矛和盾,攻擊與防禦都是相互演化的。
有個故事說,一個工匠給國王制作了鎧甲,國王用劍砍了一下,鎧甲受損。國王感覺不滿意,於是工匠穿上鎧甲,國王又砍了他一下,他大叫這擋下,這鎧甲防禦住了···
鎧甲穿在活人身上,活人不會眼睜睜的看著自己被砍,他會躲避,反擊,以及緩衝攻擊力,不會硬剛。
因此在實際戰場上,要砍死一個帶甲計程車兵並不容易。
另外除了鎧甲之外,士兵可能還會配備武器和盾牌
因此在古代,戰場上的武器鎧甲在一場戰鬥中損傷是比較大的,另外世界各國最後都發展出長矛作為武器
電影斯巴達300勇士中,古代希臘盾牌,設結構設定比較合理,在盾心部分有個套子,固定在胳膊肘上,而盾的把手,在盾的邊緣,士兵用半條胳膊操控盾牌,十分合理。
更重要的是,古代打仗靠的是 軍陣。
戚繼光的鴛鴦陣,對士兵單兵的素質要求不高,不用複雜的個人武藝,只需要配合就行,應對倭寇的日本刀十分有效。在冷兵器時代鴛鴦陣它的敵我傷亡比例比現代戰爭還要猛, 嘉靖四十年的台州之戰歷時一個月,九戰九捷,共殲敵5500多人,解救百姓數萬,己方犧牲20人!十分逆天,只能用BUG來形容。
其中原理今天解放軍還在使用。詳見中印衝突。
中印邊境上,主要對抗是冷兵器,很難想象現代世界我們需要冷兵器作戰。
個人認為用鐵絲網纏繞的狼牙棒十分兇殘,如果換哪種鐵刺鋼絲網,看一眼都滲人。
在現代金屬工業和材料工業的加持下,如今的冷兵器也是十分的駭人。
狼牙棒,陌刀,偃月刀,玻璃鋼盾牌,頭盔,防彈衣,披掛,材料的進步讓重量降低了很多。再加古老的戰術和軍陣。在冷兵器情況下,印度很難佔到便宜。
注意他們身上的鎧甲
鎧甲能給在混戰中作為最後的防護手段依然是非常有必要的。
但是在古代應對鎧甲部隊的近戰破甲武器是戰錘
是不是比想象中的小多了?寧挨一刀,不吃一錘,錘子打擊能量十分高,而且集中,被擊中者容易骨折。會立馬喪失戰鬥力,因此作為主要的破甲工具。
事實上如果在有猛獸的地方,適合自衛的武器就是手斧,這種短的斧頭錘子的結合物,就是熊,你給它一下,它也得落荒而逃。錘子集中動物身體的時候,那個 衝擊力會沿著骨頭震到全身,十分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