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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早在大約公元前2070年,有史書記載的就是大禹建立了我國曆史上第一個王朝。隨著小農經濟的不斷髮展,國家的職能越來越多,官員數量也越來越多,官僚體系逐步確立。

很多官員能夠恪守其職,完成皇帝交給的任務,還有很多官員就是為了自己的烏紗帽,應付各種任務。那麼如果古代官員不作為,或者亂作為該當何罪?皇帝會怎麼處理呢?今天我們就來聊一下~

官僚體系的完善

人類剛剛誕生的時候,每一個人都只有一個簡單的目標,那就是透過努力生存下來。而且此時的自然環境比較惡劣,野獸經常出沒,嚴重威脅到人類的生命。人類只有群居在一起,才能抵抗野獸,才能得到生存。

因此,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口數量逐步增加,人與人之間的矛盾也越來越多,調節矛盾的機構就應用而生了。

到公元前2070年的時候,大禹因為治水有功,成為了皇帝聯盟中新的首領。在治水的過程中,大禹親力親為,得到了很多人的擁護。而且治水任務艱鉅,必須行動統一,久而久之大禹就成為了他們的領導者,擁有了懲罰他們的權利,國家也就誕生了。

到春秋戰國時期,我國的農業得到了飛速的發展。因為牛耕的使用,不僅僅解放了人,還提高了生產效率。鐵器的使用,有利於開墾荒地,耕地面積越來越大,小農經濟誕生了,國家也進入了相對完備的階段。而且整個春秋戰國時期,諸侯之間的矛盾非常尖銳,他們都想成為老大,都想代替周天子行使權力,因此各國之間的戰爭非常頻繁。

為了在戰爭中獲得勝利,各個國家先後釋出了求賢令,大量的招攬人才。具有才華的人突破了血緣的限制,一躍成為了國君面前的紅人,他們可以幫助國君制定大政方針,也幫助國軍帶領軍隊出征。

因此貴族逐步退出了歷史舞臺,平民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後來他們不再從事農業生產,就是靠給國君出謀劃策為生,官員就應用而生了。

但由於人性的弱點,很多官員在任職期間,可以很好的完成國君交給的任務,也可以維護老百姓的利益。但還有很多官員地位一提高,初心就變了,有的人利用特權貪汙腐敗,任意的搜刮老百姓,加重老百姓的負擔。還有的官員認為自己已經是貴族,不需要努力了,就什麼事情都不做,到處吃喝玩樂尋花問柳,絲毫不關心國家大事。

為了讓國家朝著更健全的方向發展,也為了防止官員不作為,歷朝歷代都進行了法律規定,但其中以秦朝和唐朝最為顯著,並影響了整個封建社會的發展歷程。

秦朝判“遷刑”

秦國的治國思想是法家思想,秦始皇不相信仁義禮智信,他認為每一個人的秉性都是惡的,所以在管理國家的時候,就採取威逼利誘的方式。給你足夠多的利益,讓你為我賣命,也讓你足夠害怕,讓你不敢輕易的背叛我。所以秦朝的法律非常嚴苛,幾乎不近人情。

由於科技水平比較落後,人們的思想覺悟不是很高,對生命的珍愛程度也不高,因此,秦朝的法律非常簡單,基本上以刑法為主,如果你犯了錯,就要承擔相應的懲罰。按照犯罪的輕重,懲罰可以分為“遷刑”“死刑”等。

如果出現官員不作為的情況,秦始皇不會直接定罪,而是讓你去中央述職,說清楚自己為什麼不作為,如果理由比較充分,秦始皇就讓你回去繼續擔任地方長官,如果你的理由是瞎編的,那麼你就要受到法律的處罰。

而且為了激勵地方官積極作為,秦始皇還實行了類似現在的KPI政策,就是對所有地方官的業績進行考核。如果排在前面,就給予物質獎勵,如果要是排在倒數幾名,就會減少地方官的俸祿。

在這種政策之下,還是有很多地方官不作為,只想吃喝混日子。針對這種情況,根據史料《秦律雜抄》的記載,如果官員不作為,是要被處以“遷刑”,說白了就是“流放”。與其他刑罰比起來,“遷刑”雖然不直接傷害身體,但是被流放的地方都是荒無人煙之處,去那種地方生活,就等同於遠離了整個世界,只能默默的等死。

漢代基本上沿襲了秦朝的法律,只是在處罰力度上減輕了很多,但是處罰原則基本上和秦朝一樣,對於不作為的官員,也是要走法律程式給他定罪。

唐代以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唐朝是我國古代時期比較繁榮的時期,國家經濟居於世界首位,而且唐太宗非常有自信,不害怕任何國家,採取了寬容的民族政策和開放的外交政策,長安成為了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而且唐朝的文化也非常繁榮,不僅僅創造了很多優美的詩歌,也建立了非常完善的法律。

唐朝法律與秦朝法律比起來更加完善,也更具有人情化,基本上可以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按照唐朝《貞觀律》記載,對於那些不作為的官員,法律不會立馬定罪,而是要講事實擺道理。比如說怎樣判斷官員是否有作為?唐朝法律就有明確的規定,是否作為的唯一標準,就是是否履行義務。在任何情況下不履行義務,都被認定為不作為。

而且唐朝法律不僅規定了官員的行為,也規定了普通老百姓的行為。比如普通老百姓有義務節約糧食,也有義務保護其他人的生命,所以如果發現自己的東西有毒,就一定要消滅掉,如果還讓它流傳,毒死了其他人,就需要承擔不作為的責任,被法律定義為不作為罪。

對於不作為罪的處罰,唐朝的法律也有明確規定,對於官員來說,一般是處以兩年的“遷刑”,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一般都是用木棍打屁股40下,當然也會跟隨不作為的影響程度,而加重處罰的力度。

結語

自古以來,官僚政治的存在都會陷入一個不能避免的死迴圈,那就是國家要想發展,官僚隊伍必須存在。但是官僚隊伍不廉潔不作為,又會損害政權的穩定性。

因此歷朝歷代的國君都在尋找解決的方法,而唐朝的法律就有效的解決了這一問題,基本上防範了官員的不作為。

參考資料:《秦律雜抄》《大唐貞觀律》《中國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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