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丨陳佩玥
責編丨陸慧
武漢科技大學有一名大一學生,
他的父親姓劉,母親姓李,
可這位男生卻名叫“春秋戰國”。
最近,因為這個名字,他火了……
一聽這個名字
你的反應可能是
啥?這是個網名吧?
還真不是!
這個名字不僅是身份證上的真名
人家還用了20來年!
春秋戰國是武漢科技大學
國際學院機械工程學院的大一新生
在接受採訪時,他表示他的父親姓劉,媽媽則姓李
為什麼取這樣一個名字?
春秋戰國透露
因為他的父親
對歷史十分感興趣
他認為春秋戰國時期
是一個思想迸發的時代
在上大學之前他就已經因為這個名字
成了學校裡的名人
當然,擁有這個特別的名字
生活中的“烏龍”也不少
↓↓
高考結束後出門旅遊
由於被認為準考證上名字太“假”
沒有獲得針對學生的打折;
而上了大學以後
多個群主@他要求實名……
這麼獨特的名字
有些人名,簡直是
“只有你想不到,沒有我不敢叫”
春秋戰國
自己挺喜歡這個名字
有把“春秋”這個姓
傳下去的打算
那麼,這位春秋戰國
真的可以像這樣自己造姓嗎?
最高法:不可隨意選取姓氏,甚至恣意創造姓氏
其實,《百家姓》中並沒有“春秋”這個複姓。像春秋戰國這樣既不隨父姓,也不隨母姓,而是由父母另造一姓的,此前也有一例。
2009年,濟南市民呂某給女兒起名為“北雁雲依”,其中“北雁”為姓,“雲依”為名,夫妻二人為女兒辦理戶口時被當地派出所拒絕。呂某以女兒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最終被法院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根據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的立法解釋,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撫養人以外的人撫養而選取撫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少數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那麼像“北雁雲依”和“春秋戰國”這樣由父母在雙方姓氏外另造一姓的,是否合法呢?
最高院從幾個方面作出了解釋:
一、子女承襲父母姓氏有利於提高社會管理效率。倘若允許隨意選取姓氏甚至恣意創造姓氏,則會增加社會管理成本,增加社會管理的風險性和不確定性。
二、公民選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中華傳統文化中,姓氏體現著血緣傳承、倫理秩序和文化傳統。如果任由公民僅憑個人意願喜好,隨意選取姓氏甚至自創姓氏,則會造成對文化傳統和倫理觀念的衝擊,違背社會善良風俗和一般道德要求。
三、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權,公民行使姓名權屬於民事活動,既應當依照民法通則和婚姻法有關規定,還應當遵守民法通則的規定,即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通常情況下,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的行為,主要存在於實際撫養關係發生變動、有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維護個人人格尊嚴等情形。僅憑個人喜好願望並創設姓氏,具有明顯的隨意性,不符合立法解釋的相關的情形,不應給予支援。
出於“法不溯及既往原則”
春秋戰國的姓名依然可以使用
但如果幾年以後
他還想為自己的娃造一個姓
恐怕就很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