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影視劇中經常出現的高頻名詞,縣令和知縣一直廣為人知,相反,如果說出“著作郎”和“諫議大夫”等職官,十個人中肯定有九個不知道的。
這兩個官都是比知縣和縣令更為高階的官,著作郎是從五品官,用於撰寫和校對一些書籍,諫議大夫則是從四品,主要是一種管理議論之類的官,主要負責向皇帝提出勸諫,著名的官員有唐朝的魏徵。
九品芝麻官中,周星馳飾演的包龍星就是一個九品的縣令,面對王爺的刁難,他善施巧計,聯合廣州將軍吳孟達一起將王爺和他的屬官一起就地正法。
不過現實裡可不敢這麼幹,在清朝,一個九品縣令敢頂撞王爺,怕是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很多人印象中,縣令和知縣都是一種官,只是稱呼不同而已,有的朝代叫縣令,有的朝代叫知縣,但是果真是這樣嗎?
不然,這兩個官其實是不一樣的,縣令的出現要比知縣早一千多年呢。
秦朝的時候,秦始皇統一全國後為了方便管理,就把全國一萬戶以上的地方稱為縣,一個縣的最高頭目是縣令,一萬戶以下的也是縣,但是頭領要叫縣長。
這個縣長和今天的縣長不太一樣,今天的縣長是次於市長的存在,和區長平級,但以前的縣長並沒有這麼權高位重,充其量也是個不起眼的角色。
後來到了西漢,覺得一個縣還要分縣長縣令,太麻煩,皇帝看著礙眼,就把縣長辦了,此後不論大小一律叫縣令。
明代知縣審理民事
知縣的出現則相對於要晚一些,也是一千年後的宋朝,基本上中央派來的官員,如果是掛職鍛鍊的,那就叫知縣,如果是解除了原來的職務的,那就叫縣令。
這時候的知縣,相當於中央的重點培養物件外出的積累從政經驗,再回到中央擔任更高階的職務。
那麼問題來了,秦宋以前的戰國和春秋時代,沒有縣令和知縣,他們是怎麼管理國家的呢?
其實那個時候已經有縣了;在秦國率先實施郡縣制前,縣級行政單位主要的稱呼就是“大夫”、“公”、“長”等,一個地方因為國家的不同稱呼也不同,比如楚國叫“令尹”。
楚國令尹吳起
秦始皇滅六國後,考慮到各國的稱呼習慣,就把“令”至於“長”前面,因此一個地方的最高長官被稱呼縣令,也就不足為奇了。
西漢因為楚漢爭霸,四年的戰爭造成人口的大幅度減少,一個縣通常沒有一萬戶以上的人家。漢帝國要臉面,打腫臉充胖子,就把縣長撤了。
史學界考古一般認為知縣出現在唐末宋初,但是光大在宋朝,唐末因為藩鎮實力太強,中央控制不住,經常打仗,地方官員不是死就是被抓,變換的非常頻繁。
於是唐王朝非常需要一個能力王幫他管理縣,但必須知曉縣中的大小事,還要有解決能力,這就是知縣的名稱由來,這時的知縣並不是正式官員,是一類代理官員。
宋代官員
宋朝主要是掛職鍛鍊,算是兼職,這點上文已經說了,不再闡述。元朝存在的九十年中變更較大,當時的縣有兩個一把手共同管理,縣令叫縣尹,新增官職“達魯花赤”。
達魯花赤非常有蒙古特色,蒙古語中是掌權者的意思。
直到朱元璋建立明朝,恢復了縣令這名稱,和知縣一起存在。宋明兩代知縣相比,明代知縣已經失去了外放掛職鍛鍊這一功能,開始淪為單一的地方長官了。
我們大家都熟知的海瑞海大人,就曾經在浙江淳安當過一個小小的知縣,後來官運亨通,當上兵部主事,成為明代有名的清官。
元代達魯花赤瓦當
由此看來知縣和縣令還是有區別的。
知縣和縣令的職權在不同的時期,有著質的不同。
漢代的一個縣令基本上覆蓋當地的大權,有軍隊,負責建築,管理縣級以下官員流動,還負責戶籍和當地的稅收。
宋代由於知縣多為掛職鍛鍊,因此國家也希望透過這些官員的任職,樹立朝廷在百姓中的良好形象,對於派誰去擔任知縣,多有較多的考察。
范仲淹擔任過潁州知縣,不久後因為直言上諫得罪了皇帝,因此被派到邊疆防禦西夏,在職期間他對西夏恩威並施,使得西夏人對他又怕又恨。
清代道臺
明代知縣的職權大為縮小,身邊只有一個縣丞,一個主薄,還有幾個待從當幫手,沒有兵權,儘管人少了,但是也工作內容增加,這使得明代知縣拋棄了一些不重要的事情,比如說民事,誰家打架了,誰家東西被偷了等。
這些不重要的事情都交給鄉里有名望的人處理,如果鬧出人命,知縣就必須插手管理了。
清代和明代情況差不多,本來清代官職就是仿照明代的,畢竟也沒有更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