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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說是非者,便是是非人。

明帝曹叡,是魏國第二代皇帝、第三任實際統治者。因為陳壽在《明帝紀》結尾處的“帝時年三十六”與其實際年齡(三十四)不符,因此引發後世無數猜測與聯想。

即日,(明)帝崩於嘉福殿,時年三十六。--《魏書 明帝紀》

典型者便是“曹叡是袁熙遺腹子”。

持此論者不在少數,比如清末學者盧弼,便公開宣稱曹叡是“袁家子”。

竊謂承祚(陳壽)此文,實為曲筆,讀史者逆推年月,證以甄夫人之賜死,魏明之久不得立為嗣,則元仲(曹叡)究為誰氏之子,可不言而喻矣!--《三國志集解》

結合諸書材料,可知曹叡絕無可能是袁氏遺腹子,而是百分之百的曹丕親子。本文想透過對陳壽記載的始末溯源,來澄清曹叡的年齡誤區問題。

曹叡年齡被憑空增加,原因在於曆法的修改。

如果考察曹叡封爵時間、袁熙和甄氏的地理隔絕時間,便可清晰看到,曹叡絕無可能與袁氏有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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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叡的年齡虛增

曹叡的年齡問題,與曆法修改有關。

曹叡生母甄氏是袁熙側室,而曹丕納甄氏在建安九年(204)八月,即攻陷冀州首府鄴縣之後。

及冀州平,文帝納(甄)後於鄴,有寵,生明帝及東鄉公主。--《魏書 文昭皇后傳》

換言之,曹叡的生年,不可能早於建安十年(205)六月。

考慮到曹叡死於魏景初三年(239),按今天的演算法應是享年三十四;按彼時的演算法,則是享年三十五。

因此,陳壽記載的“享年三十六”便虛增一歲,與事實相悖。

此處可能存在兩個原因。其一是曆法修改,其二是傳抄訛誤。

(1)曆法修改

曹叡在景初元年(237)曾經修改曆法,從“夏正”轉到“殷正”。

於是有司奏,以為魏得地統,宜以建醜之月為正。--《魏書 明帝紀》

夏曆又叫“建寅歷”、殷歷又叫“建醜歷”。通俗一些說,不同的歷法區別,主要在於“以幾月為一歲之首”。

夏曆以正月(一月)為歲首,古代王朝大多奉夏曆。殷歷則以十二月為歲首,曹叡是罕有的使用殷歷(也叫商曆)的君主。

曹叡改夏曆為殷歷

先簡單介紹下古代不同曆法。

夏朝以正月為歲首,商朝以十二月為歲首,周朝以十一月為歲首,而秦朝則以十月為歲首。漢初沿用秦歷,至武帝時改用夏曆。

舉例來說,秦末陳勝吳廣起義,在當年七月開始,次年臘月(十二月)結束。

二世元年七月,發閭左適戍漁陽……(二世二年)臘月,陳王之汝陰,還至下城父,其御莊賈殺以降秦。--《史記 陳涉世家》

按今天的理解,秦末農民運動似乎是持續了一年半;但按秦朝曆法,九月是歲末,十月便進入次年。因此陳勝起義,實際僅持續了五個月。

曹叡修改曆法時,將青龍五年三月,改為景初元年四月。因此,“景初歷”(殷歷)的月份,被憑空增加了一個月。

三月,定歷改年為孟夏四月。--《魏書 明帝紀》

而曹叡又恰好死在景初三年(239)正月。換算成夏曆,曹叡卒年應是“上年十二月”。

三年春正月丁亥,(明)帝崩於嘉福殿,時年三十六。--《魏書 明帝紀》

因此,曹叡的年齡,因為曆法修改,以及過於巧合的死亡時間,而被憑空增加了一歲。

(2)傳抄問題

三十六的“六”字,存在傳抄的誤寫可能。

有讀者朋友可能會問,古代的數字,以繁體形式寫成,比如三十六應該寫成“叄拾陸”,大概不會被誤讀?

並非如此。繁體數字的書寫規則,是在明清才得到廣泛應用。漢末魏晉時代,數字書寫就是小寫(簡體字),與今日無異。

“六”在傳抄過程中,與三、五均有混淆的可能。當然,結合了上小節的分析,可知曹叡的年齡虛增,實際就是因為修改曆法與死亡巧合,傳抄誤寫,只作為輔助解釋。

曹叡的封爵時間

封爵時間,可以側面佐證曹叡的年齡。

《明帝紀》開篇,稱曹叡“年十五封武德侯”。

年十五,封武德侯。--《魏書 明帝紀》

《文帝紀》則記載,王子叡(即曹叡)封武德侯,在延康元年(220)五月。

(延康元年)五月戊寅,天子(劉協)命(魏)王追尊皇祖太尉曰太王,夫人丁氏曰太王后,封王子叡為武德侯。--《魏書 文帝紀》

按彼時的虛歲演算法,可知曹叡在是年五月,實際未滿十五。

年十五,封武德侯

考慮到曹丕納甄氏在建安九年(204)八月,按十月孕期計算,曹叡生年當在建安十年(205)六月之後,建安十一年(206)五月之前。

因此,曹叡是袁家子的可能性,絕不存在。

袁熙與甄氏的分離時間

曹丕納甄氏之前,甄氏與袁熙存在至少半年以上的地理隔絕,因此曹叡絕無可能為袁氏遺腹子。

按《武帝紀》,建安九年(204)春二月,袁尚、袁譚同室操戈。而袁熙一直呆在故安(今河北固安),留甄氏居鄴(今河南安陽)。

熙出為幽州,(甄)後留(鄴)養姑(即紹妻劉氏)。--《魏書 文昭皇后傳》

曹操之圍鄴也,(袁)譚復背之,因略取甘陵、安平、勃海、河間,攻尚於中山。(袁)尚敗,走故安從(袁)熙。--《後漢書 袁紹傳》

同年(204)夏四月,曹洪圍攻鄴縣。五月,曹操親至,起土山地道,決水灌城。七月,袁尚還軍援救,八月,鄴城陷落。

秋七月,尚還救鄴。八月,審配兄子(審)榮夜開所守城東門內(曹)兵,鄴定。--《魏書 武帝紀》

換言之,建安九年二月至八月,袁熙與甄氏分離了至少半年之久。若甄氏在袁熙出征前已有身孕,那被曹丕所納時,恐怕已經遮不住肚子了。

袁熙出為幽州,留甄氏在鄴

曹操是“納人婦為妾”的慣犯,絕不可能分不清“親子”與“假子”的區別。

曹丕“心術險惡、睚眥必報”,也不可能糊塗到搞不清曹叡是否是親生子,遑論傳其帝位。

雖然曹操對豢養的諸多“假子”(秦朗、何晏等)頗為優待,但在何晏“畫地自守、拒絕改宗”時,曹操便變了麵皮,作色而去。

(魏武)因欲以(何晏)為子。晏乃畫地令方,自處其中。人問其故,答曰:“何氏之廬也。”魏武知之,即譴還外。--《世說新語》

可知“放達著稱”的曹操,對假子的容忍程度,遠不如親子。

而曹叡自出生起,便被曹操寵愛有加,乃至“常令在左右”。可知曹操父子對曹叡的血統,絕無懷疑。

(曹叡)生而太祖愛之,常令在左右。--《魏書 明帝紀》

更為重要的是,曹操的嫡長子曹昂,早在建安二年(197)便死於宛城,且死而無後。庶長子曹丕,便成了諸子之長。

如果考慮到曹丕比曹昂小了整整十歲,那曹叡對曹操而言,便是“遲來十年的長孫”。

曹叡出生時(205),曹操已經五十有一。這在古代早婚的環境下,算是非常罕見的案例。不難想象,曹操對曹叡的血統問題,一定給予了特別關注。

何況初入鄴縣(204)時,曹操甚至還想自納甄氏,卻不料“已被五官將(曹丕)捉去”。最終竟急得口不擇言,當眾失態。

曹公之屠鄴也,令疾召甄,左右白:“五官中郎將已將去。”公曰:“今年破賊,正為奴。”--《世說新語》

若曹操對曹叡的“出生時間”有半點懷疑,只怕《魏書》的記載便不是“生而太祖愛之”,而是“生而太祖殺之”了。

小結

曹叡的年齡問題,因為陳壽的記載出入(也可能是傳抄訛誤),導致了後世無數猜測。為《三國志》做注的裴松之,便公開質疑其記載真偽。

曹叡的年齡,按今日的演算法是三十四歲;按彼時的演算法當為三十五歲。

至於“卒年三十六”的舛謬記載,其直接原因便是曹叡修改曆法,從奉夏曆(正月歲首)轉而奉殷歷(十二月歲首)。改青龍五年三月為景初元年四月,憑空虛增了一月。

而曹叡又恰好死在正月,為此虛增了一歲(實際是虛增一月,但該月恰好跨年)。

景初三年正月,明帝崩

如果結合“年十五封武德侯”與“建安九年鄴縣之戰”的記載,便可清晰看到,曹叡的年齡與血統,絕無任何問題。事實上魏武、魏文對曹叡的血統均無質疑,滿朝公卿亦如是。

曹叡“久不得立”的唯一原因,便是生母失寵被殺。這也是文、明二帝“父子反目”的直接原因。與曹叡的血統,著實無關。

以其母(甄夫人)誅,故未建為嗣。--《魏書 明帝紀》

再者曹丕又不止一子,若真對曹叡身份存疑,改立他子便是。

文皇帝(有)九男。--《魏書 武文世王公傳》

古代曆法、術數等知識,在今日已經式微,關注者不多,因此也便常被忽略。

獵奇者多以陳壽的記載作為“春秋筆法、微言大義”的典範,實際在曹叡的年齡問題上,並無深意。不過是改歷導致的虛增而已。更不用說可能還存在傳抄訛誤。

有心栽花花不發、無心插柳柳成蔭。陳壽在撰寫《明帝紀》時,只怕也未曾想到,彼時的一次筆鋒轉動,在後世竟會引起如此巨大的反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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