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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京將軍玉明於1858年7月12日奏稱:“因盛京官兵僅止短式鳥槍,無甚利器,擬調保定駐防抬槍四十杆,槍兵八十名。”

這是在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的一份奏摺,意思基本都看得懂,都1858年了,擱著年頭大清還把抬槍當成“利器”也是讓人一臉懵,所以狗子這篇和大家聊聊抬槍到底是個什麼玩意。

抬槍說白了就是放大版的滑膛槍,清代抬槍多是火繩激發,口徑在20mm左右,抬炮口徑可達30mm。這玩意中西方都有,原因也基本一致——彌補火槍和火炮之間的火力空缺。簡單來說就是有抬槍能在火槍未進入有效射程的時候先來上1-2輪,等距離近了,也能裝填霰彈打出更有效的面殺傷。

當然,這玩意很重,一個人扛不動,早先這玩意比較常見的用法是作為防禦性武器,比如固定在城牆上使用,因此這貨在西方也有個名字叫"Wall Gun"

(注意上圖這把抬槍有個耳軸,這是用來固定在基座以便瞄準的)

另一方面,抬槍因為口徑大,也非常適合塞霰丸子,一槍出去和暴雨梨花針似的,這除了用於作戰之外還很適合用來打獵。

比如上圖這個叫Punt Gun,安在小船上,用於射殺野鴨、鴛鴦之類的水鳥,一打一大片,媽媽再也不用擔心吃不到肉了。

Punt Gun流行起來的時間是19世紀早期,而此時也恰好是西方徹底淘汰Wall Gun的時期,我尋思當時這批Punt Gun就是這批打鳥的人從部隊的軍剩垃圾裡淘來的。

然後問題來了,為啥早期這批Wall Gun被淘汰呢?咱們可以看下19世紀的火器技術發展。

1800年左右,伴隨工業革命的進步,歐洲部隊裡開始出現線膛部隊(比如德國的"耶格",英國來復槍團等),雖然此時他們大多還是裝備滑膛燧發槍,但少量的線膛部隊已經可以完成200米外的精準射殺,有效射程比滑膛槍提高一倍多。

1820年代,火帽擊發開始取代燧發,火器的擊發效率更高,裝填更快。

1830年代,圓錐形的子彈開始出現,更準、更遠,用線膛槍發射時有效射程能達到300米外。

1840年代,後膛栓動步槍開始在普魯士列裝,但這會兒還沒在全世界普及,所以不表。

1850年代,米涅彈普及,這讓線膛步槍從少部分精銳步兵的武器變成了大頭兵都人手一支的制式武器,在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英軍就裝備了恩菲爾德P1853型米涅步槍

P1853是火帽擊發式前裝線膛步槍,發射圓錐型米涅彈,標尺直射距離分別對應100/200/300/400碼(100碼大概91米),換言之它直射距離就有380多米,拋射標尺最遠能有1250碼。

而清朝的鳥槍還是火繩擊發式前裝滑膛槍,發射鉛丸子,而且連定裝紙包彈都沒用上,這還沒說糟糕的冶制工藝。按照清軍鳥槍靶的訓練距離為80步算,那麼清兵火繩槍的能有效擊中目標的射程也就130米以內。130米對人家380米,這怎麼打?但清朝就算是意識到了技術的落後也沒那麼快能趕上去,那麼最直接有效的就是上火繩槍PLUS版——抬槍。

在鴉片戰爭前後,部分省份官員奏摺中描述抬槍抬炮的射程均有300-500米,可想如果清軍想要和英國人對剛,火槍是打不過,火炮更是差勁,那麼唯一的辦法就是用射程勉強能和米涅步槍一戰的抬槍來應付。

所以說,清朝在近代被揍自然和自身腐朽無能脫不開關係,而在19世紀依舊使用抬槍則是就當是的生產技術水平而言,這已經是最沒辦法的選擇。等第二次鴉片戰爭打完之後,李鴻章也看到了洋槍隊在上海抵抗太平軍的戰績,因此到1865年也開始用西化的武器和軍制去打造淮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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