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統也即是指道統、法統,古代君主為了闡釋自身統治的法理而以便從思想上統治萬民,都會宣揚自己的統治是得到了上天的授命,此即為“君權神授”。故而,皇帝也稱“天子”。當一個王朝裂變為諸多政權時,就會出現多個政權都宣稱自己得到上天的授命這種情形。而根據“天無二日、民無二主”的理念,獲得上天授命的君主卻只能有一個。故而,也就會出現所謂的“正統之爭”,即只有自己是“真命”,其他君主都是“偽命”(偽主)。
而決定一個王朝是否為正統,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後世朝代所承繼的統系。例如三國時期的蜀漢與曹魏的正統之爭,由於晉宋齊梁陳是承繼的曹魏統系(漢魏晉宋齊梁陳,都是禪讓傳承)。否定了曹魏的正統性,也就從根源上否定了兩晉到宋齊梁陳的正統性。這也是以蜀漢為正統觀,始終無法得到主流認可的根源所在。
在我國曆史上之所以會出現南北朝,這種多方政權都被認為是正統王朝的特殊情形。乃是因為站在華夏民族的角度上,首先得肯定南朝的正統性,正統的一個核心要點就是要嚴辨明華夷之防,即:不與夷狄之主中國(在法理上不能允許異族統治華夏)。
嚴辨明華夷之防在當時不但是華夏民族的自我認同與約束,而從心理與法理上也對少數民族入主華夏設定了堤壩。東晉十六國時期,前秦丞相王猛與符堅之弟--符融,都勸諫苻堅勿征伐東晉,其反對的理由就是:晉雖僻處江南,但是為華夏正統,人心向晉,不宜征討。
之所以後世朝代也承認了異族北朝政權為正統,乃是因為最終實現大一統的是源自北朝的隋。隋唐的正統性都無可置疑,而隋唐的江山是從北朝這一支系禪讓而來的。從北魏-西魏-北周-隋-唐,都是有明確的禪讓程式,如果否掉北朝的正統性,就等於是讓隋唐兩朝皇室承認自己的先祖都是幹偽軍的,這顯然不現實。
當然,後世也有人質疑北朝的正統性,其中的代表就是北宋的司馬光。司馬光主編了一部極有影響力的史書,即:《資治通鑑》。《資治通鑑》是紀年體史書。全書按朝代分為十六紀,即《周紀》、《秦紀》、《漢紀》、《魏紀、《晉紀》、《宋紀》、《齊紀》、《梁紀》、《陳紀》、《隋紀》、《唐紀》、《後梁紀》、《後唐紀》、《後晉紀》、《後漢紀》、《後周紀》。
此十六紀,即是宋人(司馬光)肯定的十六個正統朝代,即:周-秦漢-魏晉-宋齊梁陳-隋唐-梁唐晉漢周(南朝有”紀”,北朝無“紀”)。司馬光認為隋唐的正統性並不來源於北朝,而是隋兼併了南朝陳,承繼了南朝陳的正統。但是,司馬光的觀點,並沒有徹底扭轉後人對北朝正統性的看法,也許是其理由並沒有那麼說服力。
儘管五代時期的後唐、後晉、後漢是沙陀人所建立的王朝,但由於沙陀人已高度漢化,並沒有太多的民族歧視、壓迫所造成的民族巨大隔閡與對立。甚至許多今人對歷史不太熟悉的,都不會意識到五代中有三個朝代不是漢族建立的。但李嗣源還是因為自己的胡人身份,而質疑自己的皇位能否得到上天的授命。
五代之後,在我國現今疆域又先後出現了兩宋王朝與遼金的南北對峙。雖然,遼金的正統性未獲得後世的一致認可,但還是獲得了相當高的認可度。例如,我們熟知的《二十四史》,就有《遼史》與《金史》。而在我國,只有正統朝代的史書才能被歸入《二十四史》。為前朝修史,也漸漸成為後世朝代“應盡之務”(緊握王朝正統性的闡釋權)。例如,滿清時期的《明史案》,就是因為江南士人仍以南明為正統,繼續使用南明皇帝的年號,而觸及滿清政府入主華夏的法理性。故而,造成血流成河,被牽連千餘人。
那麼,兩宋王朝與遼金既非南北朝,又何以被並稱為正統呢?本質上乃是元、清兩朝為闡釋自身王朝入主華夏的法理性,徹底打破華夏民族謹守“華夷之防”(不與夷狄之主中國)的政治需要。
而傳統的華夏民族(漢族)正統觀,仍舊有相當程度的“華夷之防”,在主觀上不願意接受異族統治華夏的現實。故而,只要有華夏民族的政權尚存,漢族人就絕不願意承認異族政權同為正統王朝。甚至嚴格謹守“華夷之防”的那部分人乾脆否認元、清的正統性,而提出“崖山之後無中國,明亡之後無華夏”。
所以,雖然元朝人將遼、金與兩宋都視為正統王朝(元朝人分別編修《宋史》、《遼史》、《金史》,三國各與正統,各系其年)。而到了明朝,華夏政權得以恢復,卻又僅承認兩宋王朝為正統。可待明朝滅亡之後,滿清再次以少數民族入主華夏,為闡釋其自身統治的法理性,故而有意抬升遼、金的歷史地位。故而,以影響到了今人對遼金的正統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