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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漸次之義。”《歷代刑法分考》

說起我國古代的刑罰,可謂花樣頗多,每個朝代都有各自的刑罰,主要是針對犯法人員。根據犯人所犯下的罪過大小,對犯人施刑的大小也不一樣。比如我們常見的有杖刑,幽閉,刺配,斬首等,都是古代常見針對犯人的刑罰。

刑罰有輕有重,輕一點的刑罰一般也就是罰跪,面壁一類,對人傷害程度並不是很高,重一點的刑罰要麼會讓身體致殘或者丟性命,比如斬首, 腰斬等,不僅殘酷而且還能要了他人性命。

要說古代最為殘酷的刑罰,非凌遲莫屬了。凌遲是我國古代的酷刑,一般只針對那些罪大惡極之人,比如說謀反,通姦殺人等,一般罪犯是不會用這等刑罰的。凌遲實施難度之大,步驟之繁瑣,對實施人員的要求還是很高的。

在古代,受到凌遲之刑的人有劉瑾,袁崇煥,石達開等人,一直到清朝末年,凌遲才正式被廢除,退出了中國的刑罰歷史。不過凌遲雖然在清末就退出了,但在清末後,乃至新中國建立後,還有一個人遭到了凌遲之刑,此人在新中國建立後,因犯了大罪被正法,死後被民眾自發性地將他刀剝,此人就是張百奎。

凌遲的殘忍性

對一個人凌遲的過程,其實就是將這個人千刀萬剮,用一把刀將犯人身上的肉一點點割下來,而且還不能讓犯人馬上死,要活活忍受這個過程。由於太過血腥,統治者們很少採用這種刑罰。

在明朝之前,凌遲一般不作為朝廷的正規刑罰,但朱元璋建立明朝後,重新啟用了凌遲之刑,目的我為了震懾不法分子,讓人掂量一下觸犯法律的代價。明朝時期被處以凌遲的人應該不在少數,比如劉瑾他就以謀反罪被判凌遲,將劉瑾割了3600刀,而且還割了三天,在行刑過程中劉瑾還活著,一直到割完刀數才死去,殘忍至極。

清朝延續了明朝的凌遲,對那些造反者是絕不留情的,以謀反之罪被判凌遲的人有林鳳翔、李開芳等人,他們都被判凌遲處死。有些人還覺得凌遲不夠狠,還要在凌遲的過程中對犯人的傷口撒鹽,增加他們的痛苦,為了折磨人,真的是什麼手段都使出來了。

不過凌遲之刑被傳開後遭到國外的議論,紛紛對清廷的形象有非議,為了不引起國外對清廷的各種爭論,有人上書要求清廷統治者廢除凌遲之刑,朝廷也顧忌自己的臉面,最終同意將凌遲等酷刑廢除了,統一對死刑犯實施斬首,就這樣凌遲在正式刑罰中退出了歷史的舞臺。

建國後的“凌遲”

按理來說清王朝末期開始,我國的凌遲歷史已經終結了,但實際上即使在清朝滅亡後,我國還出現了不少凌遲案,舊時代的軍閥在鎮壓起義軍的時候,對其首領會採用凌遲之刑來逼供,比如著名女烈士賀滿姑等人,她們就是被敵人活活折磨死的。

除此之外,日本鬼子對我國的抗日誌士,在逼供的時候也會採用凌遲,目的就是為了擊垮人的意志,套取對他們有用的訊息,很多抗日誌士寧死不屈,慘死在了日本鬼子的手裡。

新中國建立後,正式廢除了凌遲之刑,而且禁止私下使用此刑,從此凌遲算是真正意義上的退出了歷史。不過即便如此,在新中國建立後,仍然有一人,他犯罪太大,遭到了民眾的唾棄,“享受”到了與凌遲類似的刑罰,此人叫張百奎,是一名漢奸。

張百奎出生於1917年,沒有什麼文化,少年時張百奎就喜歡打架,欺負夥伴們,在鄉里是出了名的“惡霸”,並不招人喜歡。長大後的張百奎原本是國民政府的一名巡警,而且還在軍隊裡當過兵,抗日戰爭爆發後,張百奎回到了自己縣城當保安,當時八路軍把當地縣城的保安改編為游擊隊,張百奎還當了排長。

不料張百奎受不了艱苦的生活,率領他的舊部投敵了,當了一名漢奸。為了在日本人面前表現自己,張百奎比日本人還可惡,燒殺搶掠,不僅殺害了我黨人員,而且連群眾百姓都不放過,死在他手下的婦女和兒童都有不少,張百奎成了一個殺人魔。

張百奎的殺人手段也極其殘忍,採用各種刑罰對待抗日誌士和群眾,比如刺刀挑、刀鍘、活埋、點天燈,老虎凳、插竹籤、灌辣椒水等等。這些刑罰都用在了中國人身上,許多革命幹部,比如婦女主任李慶芬這樣的女性都不放過,對她施以酷刑把她活活折磨死了。

日本人投降後,作為漢奸的張百奎卻安然無恙,透過關係他在天津當了個小官,在1948年還升為營長,編入了北平傅作義的軍隊裡。解放戰爭期間,張百奎所部在作戰中被我軍全部俘虜。

剛開始解放軍並不知道張百奎的身份和幹了壞事,對他進行教育之後還讓他當了營長,心虛的張百奎在北平解放後,為了不被我軍認出來,他開始向南逃,最終在上海身份被識破,緝拿歸案了。

民眾對張百奎憤恨

張百奎被抓的訊息在鉅鹿縣傳開後,引來了一陣陣歡呼,鄉親們奔走相告,都想見見這個漢奸最終是如何被處死的。因為張百奎對鉅鹿百姓造成的傷害太深了,我軍戰士將張百奎押解到鉅鹿後,張百奎被圍得水洩不通,民眾們紛紛要求將張百奎千刀萬剮。

不過根據國家規定,千刀萬剮的凌遲已經被廢除了,不能再繼續使用,即使犯了再大的錯,執行法律內規定的死刑就好了。經過上級審判,對張百奎等漢奸判處了死刑,執行槍決。

張百奎等漢奸被執行死刑後,執法人員就離開了,民兵們在維護現場秩序,但擋不住民眾們內心對張百奎的憤恨,他們衝上行刑臺,拿著一把刀,很多人輪流把張百奎的肉割一塊下來,以告慰自己家裡因為張百奎死去的親人們。

張百奎被民眾們“凌遲”是罪有應得的,他犯下的罪行傷害了無數家庭,對國家而言張百奎就是漢奸,敗類,極大損害出賣了國家利益。自古漢奸無好下場,張百奎的結局印證了這個說法。

參考資料《鉅鹿縣誌1993版》《歷代刑法分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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