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管嫩濱
當年,德勒布、索朗阿的主要任務,一是組織貢貂,二是安置好不斷南遷到嫩江流域的鄂溫克、達斡爾族同胞,三是負責追拿那些“叛逃”之人。
在《清太宗實錄》中,記載了許多黑龍江各部落部長、村屯頭目到瀋陽進貢貂皮的事例。仔細分析不難發現,大多數是以個體方式單獨而來的。自從德勒布、索朗阿上任後,黑龍江地方的貢貂方式發生很大變化。比如,貢貂時間不再分散,而是集中於每年七月份,領銜送貂的官員,從開始的由佐領帶隊,到順治八年(1651年)改由德勒布、索朗阿家族輪流帶隊並形成慣例。清廷賞賜的方式,由原來的“宴賚如例”,也改為“賞賚如例”。對於那些臣服但仍居住在黑龍江流域的各村屯,取消個體朝貢,由“頭目”集中派送。因此,順治時代是鄂溫克、達斡爾人貢貂方式的轉型期。無論是在貢賦品種、領銜官員、進貢時間方面,還是在清廷賞賜方面均向規範化、制度化轉變。
從順治初年開始,因沙俄入侵,達斡爾人遷往嫩江流域,至順治十年(1649年)前後形成高峰。據達斡爾學者吳維榮考證,順治年間,嫩江中下游兩岸,上至布特哈梅斯勒屯,下至嫩江下游的莫呼爾屯,最早建立了二十九個村屯,其中江西十七個,江東七個,江南五個。鄂溫克族除少部分定居於平原河谷地帶外,絕大部分依山林而居,弋獵遊牧於諾敏河、阿倫河、音河、雅魯河、綽爾河、濟沁河等嫩江支流。鄂倫春人則集中分佈於大小興安嶺,捕獵貢貂。史料顯示,內遷各族的居地、村屯,既有理藩院以及後來達爾漢的組織,也有在“不使族群分離”的原則下,對原哈拉莫昆組織的尊重,形成了長達千里的嫩江居住帶。為此,德勒布、索朗阿家族是有貢獻的。
按照規定,達爾漢的承襲是有條件的,並非世襲罔替。
據《清初內國史院滿文件案編譯》記載,順治五年(1648年)六月初三日,清廷議敘戰功,規定:“德勒布達爾漢病故後,準子瑚爾格固爾仍襲達爾漢,戰亡準再襲,病故則免之。”根據這一規定,德勒布的達爾漢名號,家族最多可襲兩次。大約順治十三年(1656年),德勒布去世,長子呼爾和郭勒承襲達爾漢,與索朗阿一同管理民族事務。大約康熙元年(1662年)呼爾和郭勒去世,因並非戰死,按規定家族子弟不可承襲。但其家族將所得“敕書”送交理藩院,呼爾和郭勒之弟佈雷被補放為“副管”。這一稱謂,並非達爾漢名號。由此可以斷定,嫩江流域的鄂溫克、達斡爾族管理事務向行政化管理轉變。
索朗阿家族達爾漢名號承襲的時間比較長久。順治十七年(1660年),索朗阿之子扎木蘇達爾漢替代其父貢貂。直到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索郎阿的孫子滿岱依然承襲了達爾漢名號,再以後的承襲狀況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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