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是沒有國旗的,清朝後期與西方各中國產生交往。由於對“國旗”概念認識不足,還吃過西洋鬼子的虧。
一八八八年,李鴻章在與西方各國的交往和互派外交人員等活動中看到西洋各國都莊嚴地懸掛著本國國旗。而這“天朝上國”的大清竟沒有面代表國家的旗幟,李鴻章既感有失尊嚴,也覺著莫名地尷尬。於是奏請慈禧太后。請求頒發一面代表清政府的旗幟。太后根據郭嵩燾的意見,使用黃龍旗(如下圖,黃底藍龍戲紅珠),為大清國的國旗。並設計為四角龍旗(之前曾施用過“三角龍旗)。
當時的西洋人,對“龍”沒有認知,難免有人嘲笑。但在傳統中國文化中,龍是代表帝王,而黃為五行中的中央正色。也有“朕即國家”的寓意。
一九一二年,清帝退位,黃龍旗也跟著“壽終正寢”了。
武昌起義的時候,革命軍所用的旗幟是代表十八個行省的“鐵血十八星旗”(九角代表《禹貢》之九州,十八星代表十八省)。後因“江、浙代表的提議將五色旗為國旗。
南京臨時政府成立時南京臨時參議院決定,以五色旗定為中華民國的正式國旗。鐵血旗為陸軍旗(後將十八星改為十九星),青天白日旗為海軍旗。
五色旗的五色:紅、黃、藍、白、黑,寓意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
當時作為臨時總統的孫中山卻堅決主張以青天白日旗為國旗,他說“天日之旗,為漢族共和黨(指興中會)人用之於南方起義者十餘年。乙未年陸皓東身殉此旗”。當臨時參議院,重行審議對國旗的問題時,認為青白旗是同盟會一個黨派制定的,並不能代表全國各方面的意見,五色旗既經武昌革命軍採用。就具有巨大而長遠的歷史意義。最終還是沒有支援孫中山的主張。
關於青天白日旗的問題,孫中山與黃興就曾經有過一番爭執。那是早在一九零六年,孫中山與黃興、章太炎在東京曾談論過制定國旗的問題。孫中山主張用興中會的青白旗,黃興主張用井字旗。當時孫中山就非常氣憤地說:“我在南洋奔走革命,託命於此旗者數百人,今欲摒棄不用,請先將我開除出盟”。黃興見孫中山正在火頭上,感覺無法再辯論下去,只得說,“還是請先將我開除出盟”。
劉揆一、章太炎等人主張,不妨將國旗問題暫時擱置不議。
由國旗問題,可以看出,這十七省代表所組成的臨時參議院,很多人在政治觀點上,與孫中山的分歧還是很大的,也就造成了革命軍最終於向袁世凱一步一步地做出妥協。
清帝退位以後,經孫中山的推薦,袁世凱繼任臨時總統。一九一二年四月,臨時政府遷往北京,由南京遷往北京的臨時參議院對國旗案,再次表決。議長提出了以五色旗為國旗的動議。全體議員起立表決,並拍掌歡呼民國萬歲。
一九一二年二月八日,袁世凱釋出臨時大總統令:“參議院議決以五色旗為國旗,商旗適用國旗,以十九星旗為陸軍旗,以青天白日旗為海軍旗。本大總統按照約法,第二十二條公佈之,此令”
五色國旗後來隨著北洋軍閥退出歷史舞臺,亦“壽終正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