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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我看了幾篇寫魯迅的文章,那叫一個春秋筆法,把先生描述成渣男,說他不愛朱安,害人家守活寡,而且底下叫好者眾,真讓我大開眼界。

請大家思考一下:你們歌頌朱安到底在歌頌什麼?你們罵魯迅到底在罵什麼?

01.

徐悲鴻17歲,被父母安排了婚姻,他非常生氣,一度離家出走。

後來被父親抓了回去,他還是和不喜歡的女人入了洞房,有了孩子。

徐悲鴻不喜歡孩子,給他取了個不吉利的名字叫“劫命”。

孩子長大後很喜歡繪畫,徐悲鴻覺得他可以繼承自己的衣缽,就轉變了對他的態度。

可惜,想要“摘桃子”的徐悲鴻沒有如願,七年後,孩子去世了,他的母親很快也病死了。

畫家劉海粟和表妹楊守玉青梅竹馬,算命的說他們八字不合,楊守玉是剋夫命,劉海粟父親就棒打鴛鴦,拆散了他們。

劉海粟和丹陽的富商之女林佳結了婚,婚後,為了贏得他的歡心,林佳把自己的嫁妝全都交給了他,試圖以真心打動他。

劉海粟毫不客氣地睡了林佳,待她有了身孕,就把她趕回了老家。

鬱鬱寡歡的林佳沒多久就流產了,隨後,劉海粟和她離了婚。

02.

徐志摩和原配張幼儀結婚時,張幼儀才15歲。

徐志摩看到她的照片,口出惡語:“鄉下的土bao子。”

可他卻和這個“土bao子”照睡不誤,把人家肚子睡大後又逼著她去打胎。

張幼儀說:“我害怕,我聽說有人因為打胎死了。”

他說:“還有人因為火車肇事死掉的呢,難道你看到人家不坐火車了嗎?”

最終,張幼儀的下場人盡皆知。

郁達夫的原配孫荃知書達理,溫柔賢惠。

郁達夫明明討厭她,卻和她一個又一個生孩子。

在他眼裡,妻子只是一個可憐的女奴隸,為他照顧父母,生兒育女,甚至還被逼得差點自殺。

他和王映霞舉行訂婚儀式時,孫荃正在為他生孩子。

多麼諷刺。

胡蘭成的原配唐玉鳳,為他生了一男一女,對他一往情深。

胡蘭成嫌棄她、貶低她,在外拈花惹草,回家就抱怨她“和你結婚以來就沒有稱心過”。

唐玉鳳生孩子、養孩子,落了一身病,最後只落了個女兒早夭,自己積勞成疾早逝的下場。

我無法理解不愛妻子卻讓她懷孕、流產、生兒育女的行為。

對比來看,始終對朱安以禮相待的魯迅真的渣嗎?

03.

奧斯瓦爾德·施瓦茨說:“美滿的婚姻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之一,不幸的婚姻無異於活著下地獄。”

朱安長得不好看,也不識字,不光魯迅不喜歡她,就連周作人也曾在《知堂回想錄》裡說:“新人極為矮小,頗有發育不全的樣子,這些情形,姑媳不會不曉得,卻是成心欺騙,這是很對不起人的。本來父母包辦子女的婚姻,容易上媒婆的當;這回並不是平常的媒婆,卻上了本家極要好的妯娌的當,可以算是意外的事了。”

魯迅知道這門親事的時候,人在日本留學,幾次寫信回家要求退婚,見母親不肯,他作了讓步,要求朱安放腳、唸書,遭到了朱家的反對。

魯迅以留學的名義拖延著不肯回家,最後,魯老太太以病重的名義才把他騙回了國。

新婚之夜,他沒有和朱安圓房,把頭埋在被子裡哭泣,第二天臉都被靛青被子染藍了。

他說自己的婚姻:“這是母親送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能好好地供養它,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都說朱安虛擲了青春,魯迅的青春又何嘗不是被浪費了?

郁達夫說,魯迅冬天不穿棉褲,是為了壓抑自己的慾望。

一個血氣方剛的小夥子做到這個程度,還不夠嗎?

而且,魯迅在這段婚姻裡,也作過努力,可朱安根本溝通不了。

“據魯老太太多年後回憶,她發現他們既不吵嘴,也不打架,平時不多說話,但沒有感情,兩人各歸各,不像夫妻。

她問兒子:她有什麼不好?

魯迅只是搖搖頭:和她談不來。

魯老太太問他怎麼談不來,他的回答是:和她談話沒味道,有時還要自作聰明。

他舉了個例子說:有一次,我告訴她,日本有一種東西很好吃,她說是的,是的,她也吃過的。其實這種東西不但紹興沒有,就是全中國也沒有,她怎麼能吃到?這樣,談不下去了。談話不是對手,沒趣味,不如不談。”

魯迅與朱安的洞房

04.

假如朱安在後去學習,去了解魯迅的世界,也許魯迅會接受她和她成為真正的夫妻。

在民國,目不識丁的原配有很多。

胡適的妻子江冬秀是個小腳姑娘,可婚後在胡適的影響下放了腳。

她沒有文化,卻有見識,梁宗岱為尋真愛拋棄髮妻,她親上法庭為梁妻辯護,讓梁宗岱都敗訴了。

那個時代大家都學而優則仕,熱衷做官,江冬秀卻不喜歡胡適做官,只希望他踏踏實實做學問。

跟她比起來,朱安覺得只要伺候好魯迅就夠了,即使有條件都不努力,又能怪誰呢?

周家兄弟失和以後,魯迅準備搬離八道灣,走之前和朱安商議,如果她願意離婚回孃家,他可以資助她的生活費用,可朱安非要跟著魯迅,又能怪誰呢?

那個年代改嫁的人也不少,朱安願意完全可以離開魯迅,嫁個喜歡她的人,想必魯迅也會為她準備好嫁妝,歡歡喜喜送她出嫁。

他之所以不離婚,一是考慮離婚的女人會受到道德譴責,二是考慮到朱家敗落,怕朱安以後生活艱難。

他不是為了自己,更不是為了很多人口中的“讓朱安伺候母親”。

朱安自己都需要傭人,她能照顧魯老太太到什麼程度?

05.

同樣是女人,許廣平的環境並不比朱安好。

她出生於廣州越秀區高弟街的富貴人家,一出生媽媽就不喜歡她,差點把她送給煙鬼去養,還為她訂了娃娃親。

她先是拒絕裹腳,後來又自己爭取到唸書的權利,想辦法解除了婚約,隻身從廣州跑到天津去投奔親戚,加入愛國同志會,當報社編輯,寫文章……

她一步一步掙脫了家庭的桎梏,有主見,有思想,這樣的女人才和魯迅勢均力敵。

若你是魯迅,你也會愛上許廣平,而不是朱安。

魯迅不愛朱安卻沒有欺騙她,一直帶著她,養著她。

他不願意給她虛情假意,既是忠於自己的感情,也是尊重她。

他把朱安看作是平等的人,而郭沫若之輩不過把原配看作物品而已,所以任意處置、隨意丟棄。

他離京後,每月給朱安匯款150銀元,供她和母親家用,還指定專門給朱安個人的零花錢15銀元,要知道,當時上海工人最高工資每月也不過10元。

另外,他對朱安的孃家亦時有資助和關懷,在《魯迅日記》中都查詢得到。

他活著時,凡是有好吃的,先去孝敬母親,然後給朱安,剩下才是自己的。他去世後,許廣平孤兒寡母艱難度日,可每個月還是會硬擠出錢來接濟朱安及魯老太太。

魯迅盡了最大的努力去彌補朱安,張愛玲說“因為懂得所以慈悲”,他不懂朱安,照樣對她慈悲,還不夠嗎?

每當看到:

“魯迅對朱安,為何不能像胡適對江冬秀?”“朱安,一世難安。”“朱安太可憐了吧。”

真的覺得是典型的“我弱我有理”思維,十分可笑。

無知是一種罪,對朱安是如此,對這樣想的人也是如此。

06.

魯迅44歲時遇到了27歲的許廣平。

他說:“我先前偶一想到愛,總立刻自己慚愧,怕不配,因而也不敢愛某一個人,但看清了他們的言行思想的內幕,便使我自信我決不是必須自己貶抑到那麼樣的人了,我可以愛!”

他把愛看得很重,很虔誠。

許廣平說:“我們以為兩性生活,是除了當事人之外,沒有任何方面可以束縛,而彼此間在情投意合,以同志樣相待, 相親相敬,互相信任,就不必要有任何俗套。我們不是一切的舊禮教都要打破嗎?所以,假使彼此間某一方面不滿意,絕不需要爭吵,也用不著法律解決,我自己是準備著始終能自立謀生的,如果遇到沒有同住在一起的必要,那麼馬上各走各的路。”

在她的主動、鼓勵、熱情之下,魯迅跨出了那一步。

戀愛中的他非常可愛。

會爆粗口:“我想同在一校也無妨,偏要同在一校,管他媽的。”

會浪漫:“我寄你的信,總要送往郵局,不喜歡放在街邊的綠色郵筒中,我總疑心那裡會慢一點。”

會甜言蜜語:“滔滔不絕很容易,可我只想和你在一個慢下來的世界裡交談。”

會對愛人表決心:“聽講的學生倒多起來了,大概有許多是別科的。女生共五人。我決定目不斜視,而且將來永遠如此,直到離開廈門。”

會幼稚:“在廈門,那裡有一種樹,叫做相思樹,是到處生著的。有一天,我看見一隻豬,在啖相思樹的葉子。我覺得,相思樹的葉子是不該給豬啖的,於是便和豬決鬥。恰好這時候,一個同事的教員來了。他笑著問:哈哈, 你怎麼同豬決鬥起來了?我答:老兄,這話不便告訴你……”

他把和許廣平的來往書信公開出版成《兩地書》,在情書裡,他有時叫許廣平“小刺蝟”、“親愛的小白象”,有時又叫她“小鬼”,愛得光明磊落,坦蕩又熱烈。

07.

臨死前,他讓許廣平忘記自己,管好自己的生活。

許廣平沒有忘記,把自己活成了他的樣子。

美國女作家史沫特萊是他們的共同好友,見證了他們之間的感情:“魯迅縱然在病中,和麵對死亡的時候,除非有她作伴,他會拒絕到任何地方去診治。自從我來到中國,我很少或幾乎不曾見過男女之間有這樣真摯的愛。”

魯迅喜歡罵人,罵過很多人,但都是光明正大地罵,都是公憤,並沒有私仇。

他看不慣陳西瀅,寫文章批得他啞口無言,但還是把陳西瀅老婆凌淑華的小說選入了《新文學大系》。

他對女性的態度超脫了那個時代,以及這個時代。

他的金剛怒目後是一顆悲憫心,同情女性,尊重女性,從不物化女性。

從祥林嫂到《傷逝》、《娜拉走後怎樣》,充滿了對女性命運的關愛和憂慮。

他的人品絕對站得住腳,經得起考驗。

有人說:“我不想用偉大形容魯迅,那樣的話只會讓更多的人拿著放大鏡找他的錯處,試圖把他拉下神壇,可事實上,魯迅的道德水平比大多數人還是高多了,用可貴二字形容先生已經足矣。”

深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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