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隨著電視劇《大秦賦》的熱播,關於秦朝的話題迅速成為熱點,與秦朝有關的爭論也愈來愈多,而其中的一個熱點話題,便是秦朝到底是不是“暴秦”,而爭論的焦點便在於“秦法”和“秦制”。其實,個人認為要討論秦朝到底是不是殘暴,不應該僅僅侷限於“秦法”和“秦制”本身,而更應該拋開後世觀點,去分析秦朝百姓對“秦法”和“秦制”的看法和接納程度。
從目前出土的雲夢秦簡和裡耶秦簡來看,“秦法”和“秦制”雖然嚴苛,但卻談不上殘暴,而歷代以來將秦朝稱為“暴秦”又是事實。歸根結底,問題並不在於“秦法”和“秦制”,而更多在於秦朝的貫徹實施方式。基於這一點,關於秦朝到底是如何變成“暴秦”的,我們不妨理智的分析一番。
統一天下後全面推行“秦制”,遠遠超出了百姓接受能力
始皇帝二十六年(前221年),隨著齊國的不戰而降,歷時十年的統一戰爭結束,然而圍繞該如何治理這個新生的國家,秦國朝堂卻發生了激烈的爭論,丞相王綰等人建議沿用周王朝的分封制,對秦始皇的兒子、宗族和功臣予以分封,而廷尉李斯等人則建議推行中央集權統治。
從後世角度來看,傳承八百年的周王朝國祚已經相當長,但秦始皇卻不願周王室的悲劇在自己後世子孫的身上重演,他想要的乃是萬世一系的強大王朝。因此,秦始皇最終否決了王綰等人的建議,而採納了李斯等人的建議,全面廢除分封制,改為推行中央集權制,而促使秦始皇下次決心的,乃是該制度已經在秦國取得了成功。
如此背景下,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便開始將秦國的制度推向全國,全面推行郡縣制、三公九卿制,推行中央集權統治,同時關於統一文字、度量衡、車軌、貨幣等內容的政令,也開始迅速從咸陽發往全國各地。
然而,秦始皇畢竟有著歷史侷限性,他沒有考慮到的是,在秦國已經取得成功的制度,並不一定適應山東六國,而其為確保國家統一的一系列政令,又是否會超出百姓們的接受能力。
全面推行郡縣制、三公九卿制,實行中央集權統治,等於從制度層面徹底廢除了“世卿世祿制”,六國貴族後裔將就此喪失封地,被與其他百姓一起編入戶籍、淪為平民,需要自食其力、耕田種地,如此損害的還只是六國貴族後裔的利益,然而社會制度的全面統一,卻影響到了每一位六國百姓。
從後世角度來看,秦始皇推行的一系列統一制度,無疑具有一定的先進性,且對後世統一的國家觀念和民族思想具有著極強的推動作用,可對於當時的六國百姓而言,朝廷的一紙政令,卻是要改變他們一直以來的所有生活、生產習慣,幾乎涵蓋了百姓們衣食住行的各個方面,這顯然已經超出了百姓們的接受能力。
根據《裡耶秦簡》的記載,由於秦始皇推行的系列新政,地處原楚國的南郡,僅在始皇帝二十六年(前221年)便爆發了兩次大規模叛亂。第一次是在秦始皇剛剛統一六國之後不久,南郡遷陵縣爆發叛亂,叛軍襲擊了秦軍軍營。同年年底,隨著一系列政令的釋出,南郡蒼梧縣再度爆發叛亂,這次叛亂不僅規模極大,就連剛剛歸附秦國,被派去平叛的軍隊也發動了譁變,最終逼的秦始皇不得不徵發關中秦軍前去平叛,才剿滅了叛軍。
在秦始皇看來,將秦國已經成熟的制度推往全國,必然能夠一定程度上改善百姓們的生活,從而使得秦國的統治迅速穩定,但由於新政涉及面太廣,而釋出密度又太高,早已超出了百姓們的接受能力,反倒讓百姓們無所適從,進而造成了民間恐慌情緒,使得六國百姓從心底對秦國新政產生了牴觸情緒。
秦始皇開啟諸多大型工程,百姓因勞役而痛苦不堪
為了維護秦朝的統治和國家的穩定,秦始皇在大肆革新的同時,又開啟了諸多大型工程,例如大咸陽宮、驪山大墓、長城、靈渠、秦直道、西南棧道等,同時又接連向百越和匈奴用兵。
從近現代出土的雲夢秦簡來看,雖然秦朝的《徭律》和《戍律》相對較為合理,但由於那個時代生產運輸手段相對落後,而全國人口又不是太多,同時期開啟如此多的大型工程和戰爭,無疑加重了每個百姓的服役時間,每年接受徵發那是常有的事。
秦朝時期,朝廷已經建立了相當完善的戶籍管理系統,只是在戶籍上有些輕微的差別,秦國人入“故秦民”籍,關東六國入“臣邦人”籍,而且實行什伍連坐、相互監視,百姓們雖然心有怨言,但不要說逃避徵發,就算偷懶、逃跑都不行。
其實,這也並非秦始皇不體恤百姓,而是源於秦國固有的統治思想作祟,對於秦國百姓而言,頻繁的勞役他們早已適應,但對於六國百姓而言,他們何嘗經歷過這些,一時間想要讓他們適應,恐怕並不容易。
如此情形之下,六國百姓一方面被頻繁的勞役折騰的痛苦不堪,另一方面,在秦國的嚴密管理之下,百姓們又避無可避。久而久之,可想而知六國百姓對秦朝統治的怨恨程度。而當這種怨恨積聚到了極點,在陳勝吳廣這個導火索出現之後,“諸郡縣苦秦吏者,皆刑其長吏,殺之以應陳涉”,如星星之火燎原一般,起義迅速蔓延。
或許在秦始皇看來,他的所作所為與歷代秦君並無區別,且都在百姓們的承受範圍之內,畢竟秦國一直就是這麼過來的。但殊不知,六國百姓對此早已難耐,秦國的統治在六國百姓看來,完全就是一種殘暴的統治。
秦朝的法家治國思想,高壓統治下百姓怨聲載道
秦國自“商鞅變法”以後,便始終堅持法家治國思想,而法家治國的核心便是“法、術、勢”,具體表現則是“法網嚴密、高效執行”,即以嚴格的獎懲制度來確保制度的推行和國家的運轉,這乃是秦國治國核心,而秦始皇統一天下後,則對此予以了沿用。
如前文所述,由於民間的恐慌和牴觸,導致秦國的系列革新進展極為緩慢。而秦國各級官吏,本就沒有經過系統培訓,乃是由熟悉律法和有功將士所擔任,再加上朝廷一直以來的法家治國思維,使得他們根本沒有分析造成現狀的原因,反而以更為強烈的手段強制政策推進落實,然而這種治國思想雖然適合秦國,但卻並不適用於山東六國。
秦文化與列國文化雖然均源於周文化,但由於秦國最初被周天子分封於西陲,地處戎狄包圍之中,秦國為了爭取生存空間,大量吸收了戎狄文化,這導致秦文化一直飽受中原各諸侯國的鄙夷,例如《淮南·要略》便說秦國“刻薄寡恩”、“尚首功”、“虎狼之國”、“貪狼強力,寡義而趨利”,《漢書刑法志》、《荀子議兵》等也有類似記載。
然而,正是由於秦文化受中原先進文化影響較小,正是由於秦國在政治制度、思想文化、社會經濟、風俗習慣的全方位落後,反而給“商鞅變法”提供了土壤,畢竟在秦國打破舊有制度的難度,要比中原各國容易很多。而正是由於長期的落後,秦國百姓接受法家統治反而更為容易,但山東六國百姓早已習慣了先進文化所帶來的福利,又豈能迅速適應法家文化。
秦國百姓在法家治國思想下,能夠將自己作為秦國這輛戰車上的一顆螺絲,勤勤懇懇的發揮著自己的作用,可六國百姓接受不了啊,他們想要的,還是以前那種相對寬鬆自由的管理,而不是把自己變成了一顆螺絲、一個零件。
然而,已經遵循法家治國思想的秦朝官員們,他們又豈能明白百姓們的想法,在他們的固有思維中,對於朝廷的所有政令,都必須堅決執行,推行難度大、進展慢?不好意思,有《秦法》在背後為他們撐腰。於是,一方面是民間不斷積累的怨氣,而另一方面則是朝廷毫不妥協的持續高壓,秦政於是在百姓眼中,自然也就變成了“暴政”。
秦二世期間的殘暴統治,秦政、秦法徹底淪為暴政
雖說秦始皇時期,百姓們對秦朝的統治已經怨聲載道,但即位者是一個英明之主,對百姓們稍有善待,雖說無法解決秦國當時面臨的所有問題,但秦國的統治未必便不能延續,可惜秦始皇的繼位者是秦二世胡亥。
胡亥即位之後,秦國的大型工程非但沒有減少,反而徵發勞役情況更為嚴重。秦始皇在位期間,徵發勞役尚且能夠考慮各地百姓的承受能力,秦二世徵發勞役卻是毫無顧忌,例如秦始皇時期很少徵發的“閭左”之徒(秦以二十五家為一閭,貧者居住閭左,富者居於閭右,主要指僱農、佃農等貧苦人員),秦二世時期卻開始大量徵發。稍有財富者,造反尚且有所顧慮,可這些“無產”階級,卻是沒有那麼多顧慮的,陳勝、吳廣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而當陳勝吳廣起義爆發之後,早已逐漸脫離權力核心的李斯,多次勸諫胡亥卻反遭訓斥,胡亥認為治理國家那是大臣們的事情,比起勸諫自己,李斯更應該思考如何才能讓大臣們履行職責。與此同時,李斯又因擔任三川郡守的兒子李由平叛不力,而遭到彈劾。李斯為求自保,無奈之下只好上了一道著名的《上書對二世》。
李斯的本意,是可以透過加強對官員的督查,從而督促臣子盡心竭力的為朝廷小吏,可胡亥卻直接將此變成了對官員的“績效考核制”,誰收的稅多、誰抓的犯人多、誰處決的亂民多,那麼誰就是能吏、誰就是好官。如此一來,各級官員為了自身利益,自然就變成了殘暴無比的酷吏,結果百姓們的境遇反而比秦始皇時期更為悲慘,進而導致起義規模迅速擴大。
《史記·張耳陳餘列傳》之中,蒯通曾對范陽縣令說道,“秦法重,足下為范陽令十年矣,殺人之父,孤人之子,斷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勝數”。透過這段對話,不難看出秦二世時期秦國官吏的殘暴。
正是由於秦二世在位期間的殘暴統治,最終引發了大規模叛亂,就連關中老秦人的民心,也最終喪失殆盡,導致秦國根本調集不出足夠的力量前去平叛,甚至不得不徵發驪山刑徒臨時組成軍隊。
秦朝官制造成士子階層不滿,“焚詩書”事件的惡劣影響
雖然早在春秋戰國時期,“世卿世祿制”便已經逐漸崩潰,各諸侯國為謀求富強發展,開始大量吸收各類人才入仕,從而促使了士子階層的誕生。但由於當時並沒有誕生官員選拔機制,彼時士子入仕的途徑仍以“遊說”為主,即以自己的學識打動統治者然後獲取官職。
秦始皇統一天下後,為配合中央集權統治,開始推行全新的“三公九卿制”,且各級官員全部由中央派遣,但由於秦國已法家治國為主,秦始皇派往各地的官員主要為熟悉《秦律》者,結果導致各學派列國士子的入仕之路就此斷絕。雖然秦始皇為此創立了“博士”職位,以列國士子充任,但這些僅有議政權,而沒有施政權的職位,顯然無法平息士子階層的怒火。
由於秦文化與中原各國文化的巨大差異,列國士子本就對秦國在思想上保有優越感,對秦文化極為鄙夷,例如秦始皇依秦禮在泰山封禪,卻反遭山東儒生的嘲笑。如今再加上入仕之路的斷絕,他們豈能不對秦國的統治生怨。
正是由於士子們對秦國統治的不滿,他們在參政議政時一言不發,卻在私下以自己所學對秦法、秦政非議不止,齊人淳于越更是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的廷宴上,重提反“分封制”,這顯然觸及了秦始皇的底線,結果最終引發了“焚詩書”事件。
雖說“焚詩書”事件事出有因,且對此後的思想文化融合起到了一定推動作用,但對於當時的士子階層來說,此舉簡直就是在摧毀他們所奉行的學說,這自然徹底引燃了他們的怒火,結果將士子階層徹底推到了朝廷的對立面。
彼時,讀書人畢竟是少數,這些士子掌握有極大的話語權,他們本就對秦國非議不止,結果便導致秦朝的種種不足被大肆放大。再加上百姓們對秦朝的怨恨,以及漢朝時期朝廷的輿論導向,這種非議自然得以迅速傳播,而這些都對後世評價秦朝產生了極大影響。
綜上所述,秦國之所以被稱為“暴秦”,根本原因並不在“秦法”和“秦政”本身,而在於朝廷貫徹實施過程中並未考慮到六國百姓的接納程度,而一味以高壓推行,再加上秦二世的胡作非為,導致秦朝百姓怨聲載道,而士子階層的大肆宣傳和漢朝的輿論導向,最終導致秦朝變成了“暴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