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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之戰,曹操以弱勝強,打敗了兵多糧足的袁紹。在打掃戰場的時候,從袁紹的圖書中檢出一束書信,是曹營裡的人暗中寫給袁紹的投降書。當時有人向曹操建議,把這些寫信的人逐個抓起來殺掉。曹操說:“當袁紹強大時,我都不能自保,況且是別人?”於是他下令把這些密信統統燒掉,不要去追查那些寫過信的人。這些信件一燒,自然有許多人倖免於罪,這對於大戰剛過,安定人心是大有好處的。這種做法,不是曹操的發明,而是從漢光武那裡學來的。

這件事情,曹操是做得對的。

一、他考慮到事情發生的歷史背景。當時,袁紹以重兵佔領冀州、青州、幽州和幷州,威懾著北方。曹操自己力量單薄,自身難保,有人寫信表示要投靠袁紹,這不奇怪。袁紹垮臺後,這些寫信的人,不少是會改悔的,因為力量發生了對比。曹操總懸厚待投降他的人,哪怕他們不是誠心相投。他說:“吾恩遇之,雖有異心,亦可變矣。”寬大為懷,促使轉化。

二、這些寫信的人,與投敵叛亂是有所區別的,他們多數屬於思想動搖的性質。在力量對比懸殊的情況下,有這種思想的人恐怕不在少數。如果嚴加追究,勢必造成人心浮動,擾亂了自己。

三、更主要的一點,曹操要集結更大的力量,乘勝前進,消滅徐州的劉備和荊州的劉表等割據力量,擴大地盤。因此,要儘量收攏更大的力量。

燒密信這件事,可以看到曹操是站在全域性的角度處理問題,也不能不說他有一定的度量。可是,對於這件事情,歷來有不同的看法。特別是那些“擁劉”派,咬定這是曹操“奸詐”的表現,與漢光武有著根本的區別。有人他在《三國演義》第三十回書的總批裡說:

“光武焚書以安反側,是恕之於人心既定之後;曹操焚書以靖眾疑,是忍之於人心未定之時。一則有度量,一則有權謀。其事同,而其所以用心不同也。帝王有帝王氣象,奸雄有奸雄心事”。

在說這話人的心目中,只要是帝王,就一切都是對的。曹操所以不值肯定,因為曹操不是帝王,而是一個“奸雄”。這是封建正統觀念所造成的偏見。

其實,曹操在處理不少的問題時,倒是有著“帝王樣”,有著政治家的眼光。就拿維護內部的團結來說,他是極其注意的。比如,在建安初年,曹操手下的高階官吏徐宣和陳矯不和。原因是徐宣抓住陳矯娶同姓姑娘為妻這一點,經常在大庭廣眾中非議他,還企圖借這件事把他搞下臺去。陳矯本姓陳,後過繼給他的舅舅為子,改姓劉,娶了劉姓的女子為妻。這在當時的社會是被認作有傷“風教”的行為。曹操很賞識徐宣和陳矯兩人的才能,希望他們不要鬧下去,攜起手來,加強合作。為此,他特別釋出了一個命令,說:

“喪亂已來,風教凋薄,謗議之言,難用褒貶。自建安五年以前,一切勿論,其以斷前誹議者,以其罪罪之。”

後來編《曹操集》的人管這個檔案叫《為徐宣議陳矯令》。

這個命令體現了曹操要維護團結的積極精神。它既指出了陳矯的錯誤,但又指出他這個錯誤是由於社會動亂,“風教凋薄”所造成的,不要過多地追究個人的責任。如果抓住不放,用誇大的“謗議之言”,去定人好壞,是不合適的。這裡也暗示徐宣,要他注意從當時的歷史背景去看陳矯的錯誤,不要抓住人家某些過去的錯誤不放,不利於合作共事。為了防止有類似這樣的事情發生,命令定出以“建安五年”為界線。在這以前的,“一切勿論”,凡是糾纏歷史老帳的,“以其罪罪之”,給予應有的論處。

這與燒密信,在精神上是一致的。當然,曹操的根本目的,在於爭取人心,擴大勢力,實現自己稱霸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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