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界的父母子女關係在中國古代是正常的,國法家法無不要求這過了界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關係的合法合理性,究其原因中國古代是男權社會,對於男性,父輩們是非常重視的,即是重視也就意味著尊重,所以古代男人是有大部分人權的,而女人們則分階段,作為女兒基本沒有選擇嫁哪個男人的權利,作為媳婦對公婆對夫君那也是無任何特權,只有對子孫才略有點權力,但當女人熬成婆婆時在同為女人們的媳婦面前才有較高的權力,甚至有權直接開除媳婦的,如我們比較熟悉的詩人陸游與唐宛的故事中,陸游的愛妻唐宛被休棄的直接原因就是婆婆的不喜。作為丈夫的陸游雖痛苦不捨但只能接受,因在古代這是合情合法的。
但是,在現代社會還奉行這種過了界的親子關係則是一堆亂帳,前幾天回廠部老小區去看望獨居在此母親,這個老小區是一個三線廠的家屬院,這裡有父母的老同事,老朋友,都是熟人,母親喜歡這兒,父親去世後更不願搬,她是常去東家玩會,再到西家串串門,倒也自在,所以也就由著她獨自住這兒,只是抽空就去看她,前幾天在小區裡看到了母親時常與我提到的她的工友王阿姨的女兒,小玉姐,一個40多歲末嫁的老姑娘。此時她面容憔悴,與我溫和的打了個招呼就急忙的走了,後來母親與我解釋,她的爸爸常叔,得了老年痴呆,這幾年越發嚴重了,最近連自已的拉撒都不知道了,如今,她的母親又得腦出血。她一個人,班也沒法上了,就辭職在家照顧父母,母親常常憐惜她道,多好的女子,就讓她媽媽給耽誤了。
說起來王姨與常叔,在特殊年代,同為上海知青,來到時這個四線小城市的工廠裡就業,後來結婚生有一兒一女,一直以來都很有大城市人的自覺,對於女婿人選那是百般挑剔,認為小地方的人配不上自已女兒,而大城市來這小地方的還真不多,即使有,哪兒就能有那麼巧認識或與其女兒對上眼呢,要命的是當女兒的又是特聽媽媽話的乖女兒,就這樣一年年拖到四十多.說起來王姨與常叔平時為人也不錯的,只是在兒女婚事要求太多也干涉太多。
好在老大是哥哥,比較有主見,找的媳婦父母雖也百般看不中,但他自己堅持結了婚,因婚前吵得太兇,婚後在離父母很遠的北邊買了房,現已生有一兒一女,因為糟糕的婆媳關係就只有兒子常來看父母。現在父母這種情況下,因為生活的壓力也是百般有心無力,只能求妹妹多看護些,聽說做哥哥的說起妹妹也是心疼得掉淚,卻又無力。
在現代現社會,由於體制改進,人權的增強,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都是相對獨立的,而父母子女關係也應有適當的界限感,過了界也許會變成一場災難,不論是親子關係還是其他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