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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言:在劇中各國軍隊的鎧甲樣式各有不同,但令人印象深刻者,則要數東周君所穿披皮甲與秦軍鎧甲最為出彩,那麼,再此之前的殷商和兩週甲冑又是何種模樣?秦人為何打仗不戴頭盔?

01.殷周鎧甲

戰爭與祭祀,是商周時期的主旋律。而在戰爭中,與進攻性武器的層出不窮與迭代升級相比,防護性武器發展地卻極為緩慢且單一。原因為何?

軍事學家克勞塞維茨曾指出,防禦與進攻相比,其本身就是一種優勢!

此外,甲冑因為要穿著、覆蓋於軀體之上,在其發展過程中所要做的只是去不斷的適應軀體形狀以及提高防護能力,因而其形制演變離不開軀體形狀和防護材料的變化。

相比於《指環王》裡,薩魯曼手下有強獸人、半獸人這種體型差異懸殊的存在,其鎧甲形狀製作自然會複雜一些,所以大部分時候,中國甲冑的變化可能多在於後者,即材質上的區別。

在這裡稍微做一下概念界定,一般認為,“甲冑”是人體防護用具的通稱,其中“甲”主要是用於防護軀幹的部分,而“胄”則是用於頭部護具的稱呼。在先秦時期,甲還有“介”、“函”以及“鎧”等名字;而胄在戰國文獻中多稱為“鞮瞀”(dī móu),後世多作“兜鍪”(dōu móu),唐宋則多稱之以盔。

《釋名·釋兵》:“甲,似物有孚甲以自衛也,亦曰介,亦曰函,亦曰鎧,皆堅重之名也”

從目前考古資料來看,甲、胄的實物可早到殷商時代,在殷墟侯家莊M1004大墓的南墓道處曾發現有兩處古甲腐爛後的遺蹟,從殘跡上看似乎是整片的皮甲。此外,在遺蹟中還殘存有黑、白、紅、黃四色紋飾,說明此時皮甲上已有裝飾。關於其結構,推測應為整片式,主要用於前胸部的防護。

至於胄的發現,除了在侯家莊M1001號大墓東側陪葬坑發現的一頂“皮盔”痕跡外,江西新幹大洋洲商代大墓出土的青銅胄尤為典型。該胄通高18.7cm,內徑18.6-21cm,厚約0.3cm,重2.21公斤。

這件商代青銅胄,形制為圓頂帽形,正面下方開長方形口,左右及後部向下方延伸,以保護耳部和頸部。在胄的正面有一豎脊,直通頭頂,頭頂部有一圓管,猜測可能差有翎羽。正面則裝飾浮雕式的獸面紋,雙耳作斜長方形,雙角向上斜卷。

有意思的是,在陝西省城固縣蘇村曾出土一件商代的青銅人面具,直徑約11cm,背部有兩個紐,方便穿系。一般來說這種青銅面具多用於祭祀場合中、作為巫師做法時的面具。但也有專家認為它有可能是“人面盾飾”,即面甲可以起到保護武士面部的作用。因此,在復原的時候,也有將青銅胄搭配青銅面甲的做法。

總體而言,殷商時期的甲冑,甲似乎只有皮甲出土,青銅甲目前未見。而胄則有皮胄和青銅胄兩種材質,此外結構上也有整體式(新幹大洋洲)青銅胄與分體式(滕州前掌大)青銅胄兩種。整體式青銅胄為整體範鑄而成,其中內部可能有織物的襯底,而分體式的青銅胄,其胄的各部件應該則是連綴在內部皮革的襯底之上。

因此,如果要復原一個商代軍士形象的話,大抵應是:他頭戴饕餮紋青銅胄(可能臉覆青銅人面甲)。身穿紅、黑、黃三色相接的漆紋皮甲,上身穿有華美紋飾的衣,腰間繫束帛帶,下身也穿帶有華美紋飾的裳,腳上穿一雙鞋尖上翹,鞋面為織物、鞋底為木的履。手持青銅鉞與長弓,腰間別青銅短劍。

02.西周甲冑

西周時期的青銅胄,以北京昌平白浮西周墓出土的最為典型,其形制基本上延續了商代的半球形青銅胄。這件標本為M2:10的青銅胄通高23釐米,頂部有網狀長脊,兩側下部有孔洞,用以穿系。

從紋飾上看,相比於殷商銅胄要簡潔的多,除了胄頂部有鏤空的頂飾外,胄身為素面。與商代相同的是,西周胄內部應該也有織物或者皮革一類的內襯來防止頭部與胄體的直接接觸,繫帶則透過頂部和雙耳處的小孔在下頜系束。

西周的青銅甲則相較於商代有了很大變化,不僅在於材質上出現了青銅,而且還在防護單元中,大量使用青銅泡、青銅片以及角質片等來增強防禦能力。這種變化表明我國從西周時期,可能已經出現了早期的“扎甲”要素。

一種以膠縣西庵遺址車馬坑出土的西周甲片為例,由左、中、右三片組成,寬37cm,高38cm,在邊緣部分分佈有12個孔,這個大型的獸面青銅甲與兩個圓形青銅泡一起綴合在皮革之上,起到了增強皮甲防護人體的作用。

另一種以長安普渡村M18西周墓出土的青銅甲為代表,該甲出土時共計有四十二枚青銅甲片,甲片背後有皮質纖維痕跡,應是有皮革作為內襯,甲片之間互不疊壓,四角有孔,用皮條或者絲絛等進行編綴。穿戴方法是,從肩部披掛到背後交叉、而後在兩側進行系束。

不難看出,青銅在商代還僅限於製作胄,從不見於制甲,這是因為製作青銅胄和澆築青銅禮器在製作工藝上沒有什麼本質區別,那為何沒有順勢發展鑄造整體式的甲(類似於西方的板甲)來防護全身?可能與青銅資源的珍貴有關。

而到了西周,胄則延續了商代的風格,基本沒有變化,最大的進化是在甲上,即在皮甲的基礎上出現了青銅製品如銅泡或者甲片,形成一種複合甲的做法來增強防護能力,但整體而言皮甲依舊是主流,青銅甲冑的禮儀性質更濃。

03.東周甲冑

到了東周時期,一個最大的變化是,男子的上衣下裳被逐漸淘汰,而褲子也因為趙武靈王的胡服騎射之改革,將它從內衣轉變為外褲來使用;甲冑方面除了少數會沿襲西周之外,各個諸侯國也開始有了自己獨特設計,此時除了皮甲依舊在,鐵甲也開始登上歷史的舞臺。

從考古出土的實物資料看,東周時期的甲冑,幾乎大部分都出自於楚系墓葬中,其中最為著名者,要數曾侯乙墓出土的甲冑,不僅數量最多,而且製作精美。曾侯乙墓出土的皮甲片分屬十三個甲冑個體,其中兩件比較完整。

皮甲分為甲身(2排21塊)、甲袖(13排87塊)和甲裙(4排56塊)三部分,共計一百六十四塊皮甲組成。甲片之間由絲帶編綴,甲片並非平直而是稍有弧度,並有明顯的模具壓制過的痕跡,不排除有流水化作業的可能。

至於皮胄,共由十八塊各種形狀的皮甲片所組成,出土的甲片孔隙中還留有殘絲,說明甲片是經由絲絛編綴而成。此外所有的皮質甲片都經過髹漆,而凡是不疊壓露在外表的皮甲片邊緣都有模具壓制的凹槽,經專家研究後認為,製作這一整套甲冑,所需近百套不同模具加工才能完成。

我們在劇中五國歃血盟誓、合縱攻秦時能將各國甲冑特色一覽無餘,但實際上雖然東周甲衣出土較多,但經過復原、並有完整結構者,至於湖北曾侯乙墓、湖北荊門包山楚墓以及湖北江陵天星觀等楚墓的幾件而已。所以其餘幾國鎧甲的復原情況是否屬實,仍有待確認。

至於東周完整的胄,除曾侯乙墓出土的皮胄可作為早期標本外,燕下都M44出土的鐵胄由89塊鐵甲片(上下七層)製成,不論是在胄的形制、胄片形狀還是編組上,都已經比較成熟,可視為東周晚期的典型代表。有意思的是,劇中燕太子丹所戴的頭盔,似乎正是採用了燕下都鐵胄的樣式又稍加了改動(取消了前額部位的遮擋、下頜部位未變)。

當然,最有趣的是在《大秦賦》中,我們能看到“神還原”的甲冑例項,則要數西周君所穿以及東周君及其兵士所穿之鎧甲頭盔。作為周王室的最後孑遺,只有他們穿了東周時期最為流行的、且經考古實證的甲冑,或許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看做是對周天子榮光的最後追憶和致敬了。

很明顯,相比於西周時期,東周的甲冑已經完全過渡到了“扎甲”形式,這相比於商代以整塊皮革編制的鎧甲,更加具備靈活性及防禦性,具有明顯的進步意義。而在鎧甲的性質上,基本形成了上旅、下旅和袖甲三個主要部位進行防護,上旅則還細分為領、肩、前後胸及兩腋,這奠定了後世扎甲的基本形制特徵。此外,最重要的是,此時鐵甲冑的出現並在軍隊中有了相當廣泛的應用。

04.秦代甲冑

得益於秦始皇兵馬俑的發掘,我們對於秦代甲冑的瞭解要比所有東周其他列國要全面的多。考古學家經過研究,將秦軍的甲大體分為兩類:

第一類複合甲,顧名思義,這類甲由扎片和大面積的皮革複合而成。主要以兵馬俑坑中的高階和中級軍吏俑所使用。

高階將領的甲衣,主要由長方形甲片構成,特徵為前胸後背都是由整片的皮革組成,而前部下襬則呈明顯的“V”形,沒有後下襬。這種甲衣區域性可能為兩重,即底層的皮革之上,其前身胸部以下和後身腰際還鑲嵌有魚鱗狀的小型甲片,因此防護力更好。此外在前胸和後背還有花結,象徵身份。

在劇中我們可以看到基本上高階將領諸如王齕、蒙驁等人,都穿的是這種甲衣,等邊三角形的前下襬以及前後胸甲上的花結和頭上鮮紅的鴞冠,讓他們在秦軍戰陣中鶴立雞群,昭示了其絕對的威嚴與秩序。實際上,在防護功能之外,這種高等級鎧甲也起著某種軍銜的標誌作用。

至於中級軍吏所穿甲衣,除了沒有高階將軍那麼長的前三角形下襬之外,主要區別是有無背甲。

一種是揹帶式的前胸甲,只能護住胸部和腰腹位置,雙肩設有長約42.8cm,寬約12cm的揹帶,然後穿行到背後十字交叉,兩條寬頻的末端是有寬約2cm的細長條帶的,而在護甲腰部的左右兩側邊沿上,各有一個紐鼻狀的花結,揹帶上的細條便從中穿過,然後繫結於腰際。

像這種只能護住胸腹而無法做到背部、肩部防護的中級軍吏甲衣,在《大秦賦》中也有比較精彩的還原,比如在呂不韋率軍攻打東周君城池時,身旁隨軍的樊於期穿的正是這種甲衣,而且和旁邊呂不韋所穿的高階將領甲衣形成了極為鮮明的對比,這麼一看或許將軍的三角形長擺還有護襠的功能吧?

另一種是前後擺下緣平齊的魚鱗甲,可以同時防護前胸和後背。這種甲衣前身甲和背甲的長度是一致的,下緣平齊且甲片較小,在甲衣的邊緣繪製有精美的花紋圖案。

它和高階將軍俑最大的區別有兩點,一是前下襬的長度和形狀,一個為較長的三角形,一個則是較短的桶狀;另外在前胸和後背之上,也並沒有如將軍那般明顯的紋飾和花結。

第二類即扎甲,主要就是用於低階士官和兵卒使用,當然這類甲衣才是秦軍裝備的主體。總體而言,秦軍的一線作戰人員所穿鎧甲,多是由扎片編成的扎甲。

而根據兵種的不同,所穿甲衣也有很大區別。“造甲之法,步軍欲其長,馬軍欲其短,弩手欲其寬,槍手欲其窄,其用不同,其制亦異。”因此,可大致可以將步卒、弩兵和車兵歸為一類、御手一類、騎兵一類。

1、騎兵甲

騎兵甲的形制總體來看,就是一個皮背心,只防護胸背。它的甲片則大而厚重,甲片用鉚釘釘綴,甲的下方也與絲絛連線。因為要騎馬射箭,所以自然下襬做的不能太長,基本上僅到腰部的革帶處。此外,雙肩也沒有披膊,比較輕便,便於騎射。

二號坑的騎兵俑,頭戴皮弁,上身是交領右衽緊袖上衣,外穿短小輕巧,鎧甲也就是一個簡單的皮背心,下裳為收口的連襠長褲,腳蹬短靴。這種特殊裝束,完全是從騎兵作戰必須行動敏捷的需要而出發的,畢竟騎兵被稱為“離合之兵”,象鳥散雲合,千里奔襲、出入無間,機動性是第一位的。

在《六韜·武騎士》中記載了騎兵的挑選標準:年齡在40歲以下,身高在1,73米以上,身體健壯、機敏勇敢,騎射技藝嫻熟才能勝任。此外,對戰馬也有選拔要求,秦律中規定,馬肩的高度必須達到1.33米,要膘厚、善跑、機靈且有耐力的良馬進行訓練,從動物考古結果看,秦人的馬主要來自於今天的甘肅洮河流域,屬於河曲馬種。

2、步、弩、車兵甲

這三類兵種,所穿的防護甲衣,其實和之前的騎兵甲類似,只不過甲的下襬會更長,防護的面積自然就能增多一些。和騎兵的皮背心不同,這類甲衣還增加了雙肩的防護,即有皮質的披膊。

其實,在秦軍戰陣中,步兵基本上分為輕裝和重灌兩種。其中輕裝步兵就是身上沒有任何防護裝備的步兵,而重灌步兵就身著此類鎧甲進行防護。

從作戰職責上看,輕裝步兵基本上只裝備了弓弩,也就是說這些弩兵基本上在完成射擊任務後,通常情況下是不再參加近敵作戰的。而重灌步兵,除了弓弩外,還會裝備戈、矛、戟、鈹等長杆兵器進行近距離搏殺,故而防護更為嚴密。當然,其實少數弩兵也有著重灌步兵甲衣的現象。

3、御手甲

作為三車士之一、居中駕車的御手,雖然其爵位(三級簪嫋)不如車右(四級不更)和車左(五級大夫)高,但是其鎧甲防護卻是最為精良的。手上有護手甲,頸部有盆領(即頸甲),脛縛護腿。身甲、盆領和護腿三者合稱“三屬”之甲,像這種將上身全面覆蓋防護的鎧甲,屬於當時的重灌備。

秦人擅長養馬,其實也擅長御車,他們在歷史上出了很多著名的老司機。比如在《史記·秦本紀》中記載,秦人祖先費昌就曾作為商湯的御手,參加了商人擊敗夏桀的鳴條之戰;秦人另一個祖先造父則是周穆王的御手,沒錯就是那個想去崑崙見西王母的周穆王。到了周孝王時,因養馬有功,故而才得封賞,號為秦國。

但是,想成為秦軍隊伍中的一名御手,駕馭戰車,並沒有那麼容易,是要經過考核的。《睡虎地秦墓竹簡》中《秦律雜抄·除吏令》規定:“駕鄒除四歲,不能駕御,貲教者一盾;免,賞(償)四歲繇(徭)戍。”簡單理解就是說,如果這個司機經過四年的培訓還是不能上路,那麼就會罰教練一面盾牌以作軍需,而司機本人不僅直接下崗,而且還得補上這四年間沒有服的徭役和戍役。

可以看到,秦軍甲衣形制多樣且等級分明,但奇怪的是整個兵馬俑即秦始皇的地下軍團卻不曾佩戴一頂頭盔。這是為何?難道秦軍防護裝備中從來就沒有頭盔的位置嗎?並不是!

根據文獻資料看,秦軍戴頭盔的,《左傳》記載僖公三十三年,“秦師過周北門,左右免冑而下”,這裡的胄就是指頭盔。這說明,早在春秋時期,秦國軍隊就已經裝備了頭盔。而且,在兵馬俑陪葬坑中,還出土過石胄43頂,這些雖然只是為秦始皇陪葬的明器,但也表明秦軍是有頭盔的。

那既然有頭盔,為何秦兵馬俑軍陣的兵士卻不戴頭盔呢?現在通用的解釋,均引用《戰國策·韓策》中的這段話來理解:“秦帶甲百餘萬,車千乘,騎萬匹;虎摯之士,跿跔科頭,貫頤奮戟者,至不可勝計也。”其中的“跿跔科頭”值得注意,跿跔即跳躍著向前奔跑,科頭則正是不戴頭盔之意。以此來強調秦人之血性勇敢、視死如歸的特性,故而才不戴頭盔上陣殺敵。

但在《裡耶秦簡》中,記載了秦代的一支地方武裝部隊。其人數僅有502人,卻擁有370件甲和67頂頭盔。儘管這些甲並不會一次性全部裝備給士兵,卻也足以說明秦軍作戰是戴盔的,他們依然十分重視對於頭部的防護。

那麼,是什麼原因讓秦軍不戴頭盔?個人以為或許與秦盾的大規模使用不無關係。《雲夢秦簡》中有很多“貲甲”以及“貲盾”的記載引起了我們的注意。所謂“貲”,《說文》中解釋:“貲,小罰,以財自贖也。”即透過犯罪者繳納一定的實物或者金錢來抵償徭役或者刑罰,其中的實物,一般則多指盾牌和甲衣。

有人統計過其中“貲”的數量,發現其多達144次,其中“貲盾”有49次,“貲甲”有87次。這說明什麼?

一方面,作為士兵防衛用的甲盾,其製作工藝並非那麼複雜,民間基本上都能自行製作,其數量亦相當可觀;另一方面,貲甲的懲罰重於自盾者,意味著盾的價值明顯要低於甲的價值,其材料獲取及製作難度都要容易一些。

在兵馬俑中出土了一件青銅盾,但我們並不能因此認定當時秦軍所裝備盾牌皆為青銅所制,畢竟“貲盾”的做法已經說明,此時的盾牌可能多為木質或皮質,因為如果是金屬原料、個人難以採取之外,製作工藝也相當困難,這樣一來的話,豈不是讓“貲盾”和“貲甲”的秦律成了一句空話?

另外《考工記》裡有段話很有意思,說:“燕之無函也,非無函也,夫人而能為函也”,函就是甲,意思是說燕地沒有製造鎧甲的人,並不是說那裡沒有會製作鎧甲的人,而恰恰是指那裡人人都會制鎧甲。所以,秦人無胄不戴頭盔,會不會正是因為人人都能製作更為價廉物美的盾牌作為防禦呢?

我們再結合兵馬俑呈現的秦軍戰陣簡單分析一下,冷兵器時代的武器配備組合原則,古代兵書曾有論述,《司馬法·天子之義》:“兵不雜則不利,長兵以衛,短兵以守”。在這裡,其實長短兵器是個相對概念。

比如,弓和弩相比於戈矛戟鈹這些長柄兵器來說,前者為長兵,後者為短兵;但戈矛戟鈹相對於劍而言,前者又是長兵,後者則是短兵。也就是說,在排兵佈陣的時候,需要將長短兵器配置妥當,長兵用來防衛,短兵用來守禦。總體而言,秦軍是遵守如此原則的,但是又比前代有了質的飛躍。

春秋末期裝備五種兵器臨陣作戰時,弓箭由於射程最遠,被配置在了最後,而戈、戟等則配置在了最前,長矛較戈戟長一些,則配置在戈、戟之後,弓箭之前。以此構成了梯次配置的戰鬥佇列。這便是《司馬法》中:“弓矢御,殳矛守,戈戟助”的真正含義,春秋時期水陸攻戰銅鑑上的戰鬥場景便是生動體現。

但秦軍兵馬俑的配置顯然與其不同,一號坑軍陣的前鋒、側翼和後衛部隊,裝備的主要武器為弩箭,間雜以少量長柄兵器;軍陣中間的步兵主力,除弩之外,主要手持長柄兵器矛、戟和鈹進行作戰。那麼盾呢?一般來說盾是和長柄兵器配合起來使用的,其主要防衛的不是刀劍、戈戟,恰恰正是敵方的箭矢。

很顯然,秦軍將“強弩在前,鈹戈在後”以及“弓弩為表、戟盾為裡”這樣的戰法做到了淋漓盡致,和春秋末期短——中——長從前到後依次配置的戰法不同,正如軍事專家所言:“從總體上看,把遠、中、近三種兵器互相配合起來,其中突出強調了要在遠距離上消滅敵人,這是秦陵兵馬俑在武器配置上很明顯的特點”

故而行文至此,我們或許就能理解秦軍作戰不戴頭盔背後的隱由。一方面,因為秦盾物美價廉容易大規模在秦軍戰陣中使用,使得防護箭矢的能力大大增強,所以基本上能夠代替了頭盔起到防護的作用;另一方面,秦軍強調“進攻,就是最好的防守”,在戰國後期秦軍的強弓勁弩遠超於其他六國,可以在遠距離大量殺傷敵方有生力量,那麼落在自己頭上的箭矢自然也就少了,頭盔的作用似乎就沒有那麼重要。

以上,僅是對於秦軍不戴頭盔的一種合理推測,雖不一定對,但可備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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