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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歷史,緬懷革命先輩的熱血情懷,感受學習他(她)們為國為民獻身革命的堅定信仰和無私忘我的崇高精神!

作為中國的“基本國策”,多數人對計劃生育的印象是開始於上世紀80年代初。其實,中國的人口政策在毛澤東時代就已經悄然鋪開。

計劃生育政策發端於1957年

中共建政之初,對中國的人口狀況尚無一個基本的了解。在1949年後的幾年中,連全國的人口數量都沒有一個準確的數字。此前國民政府時期的人口資料是4.75億,而毛澤東在建國初期的幾次講話中,也沿用了這個數字,稱中國人口是4.7億。

出於“發展生產”的動機,以及受蘇聯相關政策的影響,這一時期在人口生育方面的主要思路是鼓勵生育。無論城鄉,在生產、生活物資的分配上都傾向於子女較多的家庭。

由於鼓勵生育,絕育手術和人工流產受到了嚴格的限制。1953年初,衛生部通知海關:“查避孕藥與用具於國家政策不符,應禁止進口。”同年,衛生部又批覆華東軍政委員會衛生部並抄送全國衛生機關和中國醫藥公司,重申對節育藥具的製造和銷售應予以登記並嚴加管理。在此類政策的激勵和保護下,從1950年到1953年,中國大陸生育率達到37‰,出現了一個生育高峰。1954年11月,以1953年6月30日為標準時間的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釋出,大陸總人口為5.8億。人口的高速增長,使得政府對人口形勢有了新的認識,相關政策思路也開始發生改變。周恩來在《第一個五年建設計劃的基本任務》中說,中國老百姓“對生兒育女的事情是很高興的,喜歡多生幾個孩子。但是,這樣一個增長率的供應問題,卻是我們一個大負擔”。

早在1956年,毛澤東就公開講話支援“節育”:“夫婦之間應該訂出一個家庭計劃,規定一輩子生多少孩子。這種計劃應該同國家的五年計劃配合起來。目前中國的人口每年淨增一千二百萬到一千五百萬。社會的生產已經計劃化了,而人類本身的生產還是處在一種無政府和無計劃的狀態中。我們為什麼不可以對人類本身的生產也實行計劃化呢?我想是可以的。”1957年,毛澤東又說:“要提倡節育,少生一點就好了,要有計劃生產……”

1957年10月25日,根據中央指示和毛澤東講話精神制定的《1956-1967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正式公佈,其中第29條規定,“除少數民族的地區以外,在一切人口稠密的地方,宣傳和推行節制生育,提倡有計劃地生育子女,使家庭避免過重的生活負擔,使子女受到較好的教育,並且得到充分就業的機會。”這是中國政府第一次以官方檔案確定計劃生育政策的大方向。

這一時期所謂計劃生育政策,重點在避孕、節育措施的宣傳上,且主要是基於自願。1953年,政務院指示衛生部對群眾的節育實行幫助和指導,並批准了衛生部修訂的《避孕及人工流產辦法》,指出國家提倡避孕,但不許做大的流產手術,做節育手術要經有關部門批准。到1957年,衛生部又取消了對人工流產手術的限制。在政策宣傳和器械、藥物保障的基礎上,50年代中後期,全國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長率都出現回落。

60年代,計生框架初步建立

1962年開始,此前受大饑荒影響的出生率大幅度回彈,1963年甚至達到43.6‰。1962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認真提倡計劃生育的指示》,其中明確指出:“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農村提倡節制生育,適當控制人口自然增長率,使生育問題由毫無計劃的狀態逐漸走向有計劃的狀態,這是中國社會主義建設中既定的政策。”

1963年10月,國務院召開全國第二次城市工作會議,專門研究了計劃生育問題,提出了降低城市人口自然增長率的目標,要求“中央和地方都成立計劃生育委員會,具體領導這方面的工作”。

從1963年起,各省市的計劃生育委員會(或名為“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等)陸續成立。1964年1月15日,國務院召集有關部委、群眾團體、解放軍總政治部開會,會後成立計劃生育委員會。周恩來提名國務院祕書長周榮鑫任該委員會主任。

與此同時,中國的計劃生育工作以城市為重點逐步開展起來。上海市1957-1969年上半年,有17.5萬多名育齡夫婦做了絕育手術,在全市191萬育齡夫婦中佔9.1%。1964年,上海市人口出生率為20.6‰,自然增長率為14.5‰,比1963年少生9.95多萬人。在計劃生育工作的影響下,城市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長率有了明顯下降,從1964年開始低於農村,而且城鄉差距不斷擴大。

截至1966年,中國大陸的一整套計劃生育系統已經初具雛形。不過,這一時期的“計劃生育”工作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主要在城市展開。1964年上半年以前,重點在城市,農村只有一些點。從1964年下半年開始,才在部分省市農村有較大面積的開展。而當時中國農村佔了全國約4/5的人口,因此計劃生育政策對全國總體出生率和自然增長率的減少作用仍不太明顯,1966年全國出生率為35.21‰,仍高於1957年的水平。

二是整體強度不大,強制性很弱。這一時期的主要工作內容仍是避孕與節育宣傳,倡導“自願節育”。中國社科院人口所研究員張翼認為:60年代前期的“計劃生育”,在本質上是“服務性的避孕宣傳和節育指導”,類似於西方各國的家庭計劃。在1962年中共中央和國務院下發的《關於認真提倡計劃生育的指示》中,還曾一再強調,要“嚴防亂提口號、訂指標、搞競賽”等錯誤做法。雖然周恩來的講話中,也隱約指出了一個長遠控制目標——“在20世紀內,使人口淨增率降到1%以下”。

“連人口都計劃不了,還搞什麼國家計劃”

自1969年各省市成立“革命委員會”開始,提倡節育的工作就被提上了議事日程。

1970年,周恩來在接見衛生部軍管會全體人員時,批評了把計劃生育和衛生運動放在一起的做法。他說:“計劃生育屬於國家計劃範圍,不是衛生問題,而是計劃問題。你連人口都計劃不了,還搞什麼國家計劃!”

1971年,國務院下發《關於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報告》。這一報告是中國整個計劃生育工作的真正起點。《報告》提出,要使人口自然增長率逐年降低,力爭到1975年在城市降低到10‰左右,在農村降低到15‰以下,並將此目標納入“四五”規劃。從此,計劃生育真正成為國家計劃的一部分,成為了名副其實的“計劃”生育。政府開始通過逐級下達的層層指標,嚴格控制人口出生。

要執行這樣較為嚴格的生育控制,非有強大的執行機構不可。從1969年開始到1973年,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計劃生育機構(計劃生育辦公室、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已經陸續恢復,並不斷向基層延伸。到1978年,中共中央批轉《關於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的報告》,指出“縣以上……要建立健全計劃生育辦公室,配備精幹得力的工作班子,人員列入行政編制。在黨委……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並要求在公社、街道配備計劃生育專職幹部。

同時,全國各級政府對計劃生育的資金投入也明顯增加。1971年全國的計劃生育投入為5971萬元,且全部為各地方出資。中央從1973年開始投入,到1978年,全國計劃生育投入資金17252萬元,是1971年的近3倍。

相比60年代,此時的計劃生育已向農村全面鋪開,70年代全國農村生育率的下降特別明顯,農村育齡婦女總和生育率由6.01降至2.97。

到1978年,一套完整的計劃生育機構和運作模式已經建立。當時主要有兩條口號。一是“晚、稀、少”,“晚”是指男25週歲以後、女23週歲以後結婚,女24週歲以後生育;“稀”是指生育間隔為3年以上;“少”是指一對夫婦生育不超過兩個孩子。二是“一個不少,兩個正好,三個多了,一個家庭有兩個孩子最理想”。

計劃生育與人工流產

人工流產是計劃生育繞不開的話題。儘管它可能不算是計劃生育工作最核心的部分。

1950年釋出的《機關幹部婦女打胎限制辦法》曾規定:為保障母體安全和下一代生命,禁止非法打胎,除了個別情況且需申報批准。到了50年代中後期,圍繞絕育、墮胎及人工流產等問題,社會上還進行過公開的論爭,主要爭論點在於“人工流產是否應合法化”。

人工流產逐漸成為了計劃生育的常規手段之一。不過60年代的計劃生育集中在城市,且強度不大,因此總體規模有限。直到70年代計劃生育在全國大範圍鋪開後,人工流產手術數量才隨之大幅提高。由於當時農村醫療條件較差,醫護人員水平也有限,手術存在很大風險,1974年2月9日,衛生部發出一道《關於認真抓好節育手術品質的通知》,要求基層計生人員嚴格控制“中期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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