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與其說是商鞅變法幫助秦國完成了統一,不如說是秦國的土壤才能讓商鞅這樣的人才一展所長。變法大家都在搞
在當時那個時代之下,幾乎所有國家都搞過變法,比較出名的像是魏國的“李悝變法”、楚國的“吳起變法”,韓國有“申不害變法”、齊國有“鄒忌改革”、趙國有“公仲連改革”。
雖然在當時各個國家以“國”相稱,可做個類比的話,這些國家就像是我們現在的一個個公司,不同的變法者只是這些公司下面的“打工人”,在一個國家做的不開心了,才華得不到施展、收入得不到保證,那就換一個國家繼續待,就像是《史記·魏世家》裡面記載的:
子擊逢文侯之師田子方於朝歌,引車避,下謁。田子方不為禮。子擊因問曰:“富貴者驕人乎?且貧賤者驕人乎?”子方曰:“亦貧賤者驕人耳。夫諸侯而驕人則失其國,大夫而驕人則失其家。貧賤者,行不合,言不用,則去之楚、越,若脫屣然,柰何其同之哉!”
吳起、商鞅、范雎這些當時的一代風雲人物,其實都有在秦國打工的經歷,只是直屬領導換了、不被重視才跳的槽。
那既然是打工人,就需要面試,這個考官往往就是一個國家的當政君主,相當於我們現在的BOSS直聘了,所以就有鄒忌“以鼓琴見威王”的故事,有商鞅給秦孝公講“帝道、王道、霸道”的故事,這其實都是在面試,只有面試通過了,才能夠上崗進行變法,否則直接pass掉,就只能另謀高就了。
同時,那時候的變法路子可不像是可口可樂的秘方,像核心機密一樣對外保密,雖然也算不上開源,但隨著這些變法“打工人”在各個國家間的流動,變法思想、材料其實也是在各個國家間流動的,比如商鞅就是帶者李悝的《法經》跑去了秦國、吳起在楚國的變法也是繼承的李悝《法經》的思想。那李悝經濟農業方面的措施又借鑑了當時各國的法度,如秦國“初租禾”、魯國“初稅畝”、晉國“郭偃之法”等。
所以說,他國只要有心變法,即使沒有商鞅,也不愁找不到人才、不缺可供借鑑的他國經驗。
為什麼一定是秦國?還是以公司來做個類別,魏國、楚國、齊國就好像是我們現在的大型國有企業,已經有了成熟的運轉體制,小的創新改革並不排斥,但是要搞大革新就會受到方方面面的掣肘,難免人亡政息。
以李悝為例,作為最早的成功變法者,其在魏國的改革經濟方面主要是“盡地力之教”與“平糴法”,簡單來說就是透過政策一方面提高農民的生產力、增加土地產量,另一方面穩定糧食價格,保護農民的利益,同時也提高了國家的財政收入;政治方面則是改善用人選拔制度,湧現了像是翟璜、魏成子、西門豹 、樂羊、吳起等人才。
但不管是經濟上還是政治上,都並未觸及到魏國根本的政治制度:增強國家收入是以提高生產力、做大蛋糕為手段,樂羊、吳起等不過也就是個打工人,既得利益者並未收到損害,所以李悝個人也是得以善終。
在楚國變法的吳起就沒有那麼幸運了,因為變法期間不僅廢除了大量沒有實際作用的官職,連楚國公室的祿位、特權也被革除,蛋糕還是那麼大,只是切法不一樣了,所以楚悼王剛死未涼就被亂箭射殺,變法也是戛然而止。
再來說回秦國,一開始只是在西邊給周王室養馬的,只是在戎狄部落的威脅下,周王朝給開了張空頭支票的封地,最後人家是靠真刀真槍把自己的封地給搶來的,所以相對於正兒八經的的宗周分封國,秦國人不講那些禮樂道德、更講求實際利益,所以商鞅可以透過“立木為信”來推行新法,而身亡後秦國即位者痛恨的是商鞅本人,而沒有廢除有實利的新法。
在用人方面,秦國因為長期處於戰爭環境中,必須把生存置於首位,如果領袖年紀過小、或是能力不足,就極有可能導致戰爭失敗,於是有別於宗周地區任人唯親的態度,在秦國有才能的外族人更容易進入到國家的權力核心,甚至形成“晉材秦用”的局面。
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對土地的渴求,其他六國的土地最初是來自於周朝分封,非空頭支票那種,每個諸侯國的疆域都相對固定,大家在相互爭霸過程中雖然也有對領土的侵佔,比如趙國滅中山國、楚國吞魯國,但對領土擴張的渴望和重視程度都趕不上秦國。更多還是爭名分、佔道義,只有秦國每次對外發兵都是以赤裸裸的領土擴張為目的。像是秦魏“河西之戰”,秦趙“長平”之戰,都是以對方割地求和為結果。
所以即使其他六國把前面的歷史包袱都卸下了變法成功,國家兵強馬壯,卻也很難有秦國吞併天下的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