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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時期中日兩軍單兵裝備

——鬼子的三八式步槍

抗日戰爭,是落後的農業國同工業國之間的較量,其中既有落後捱打、四億國人無奈幾十萬倭寇何的慘痛經歷,又有以土槍刀矛同洋槍大炮拼搏的悲壯。當年以武器裝備的綜合實力而論,日強中弱是不爭的事實。

抗戰期間中日雙方主要由陸軍交戰,海、空軍,尤其是中國的海、空軍,只起輔助作用。當年中國內地交通條件差,陸戰多由徒步和騾馬部隊流動進行,重炮很少使用,雙方主要以步兵武器和輕型火炮交鋒。侵華日軍步兵的標準武器,不少人在電影中看過──士兵扛“三八大蓋”、“歪把子機槍”,軍官挎“王八盒子”,其效能在當時的世界上已屬落後於西方國家和蘇聯的裝備。

日軍對華作戰的單兵裝備,主要使用6.5毫米口徑的明治三十八年(1905年)式步槍,日本陸軍於日俄戰爭後1907年正式採用為制式武器。其具有精度好、射程遠和槍身長利用於白刃格鬥的優點,卻也有口徑小、殺傷力差的弱點。軍閥閻錫山的太原兵工廠在二十年代曾一度仿造該型槍,部隊拿到後卻反映其殺傷力小不受軍隊喜歡。

6.5毫米的“三八大蓋”不僅口徑小,且因彈道設計缺陷造成“進去多大眼,出來多大眼”。當時人們戲稱:“用三八槍打中鬼子,過幾天鬼子又回來了”;“三八槍打中抗日戰士,養幾天傷繼續抗日”。日軍也深感三八槍威力小,1939年研製出7.7毫米口徑的九九式步槍,效能與德國Kar98式相當,卻因生產能力所限,只優先裝備關東軍和後來的南方軍的精銳師團,中國關內戰場的“支那派遣軍”還多繼續裝備“三八”式。

中文名稱:三八式步槍;日文名稱:三八式步兵銃

研製時間:1907年;服役時間:1907年至1944年

類別:手動、旋轉後拉式槍機,彈倉供彈; 口徑:6.5 毫米

彈藥:6.5×50 mm 步槍彈 ;彈倉容量:5 發

全長:1,280 毫米;槍管長度:797 毫米; 重量:3.95 公斤;初速:765 米/秒

有效射程:460 米;標尺射程:24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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