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窮兵黷武,大興征伐。北擊匈奴,南征百越,但因為路途遙遠,戰爭成本極高,並沒有達到靖邊撫遠的效果,這也是為以後的歷史所證明的。
其次,驕奢淫逸,大興土木。據歷史資料記載,當時全國人口有2000萬,秦始皇北築長城徵調30萬,南戍五嶺又50餘萬,修建阿房宮、驪山陵墓又70餘萬,加上修馳道等其他徭役,每年徵調不下300萬人,嚴重影響了農業生產的發展,而且大興土木必將耗費大量財力,只能更加瘋狂地榨取民脂民膏,秦朝的賦稅之高歷史少有,要佔到農民收穫物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三,嚴刑峻法,殘酷統治。秦朝主要的罪行有:不敬皇帝罪、誹謗與妖言罪、以古非今罪、妄言罪等。秦朝的刑罰也很嚴酷,主要有死刑(五馬分屍、梟首、族滅等)、肉刑(墨、劓、剕、宮、大辟等)、作刑(勞動改造)、遷(發配邊疆)、貲(罰款)、誶(批評)。一人犯罪,常常會十五連坐甚至株連九族。
所以說,連年的征戰、沉重的徭賦和殘酷的統治,激化了社會各階級之間的矛盾,激起了人民的強烈反抗。陳勝、吳廣大澤鄉起義,振臂一呼,四海響應,特別是原來六國的貴族及其招募的武裝力量相繼起兵反秦,其中項羽和劉邦的軍隊成為主要的反秦軍事力量,結果用了不到三年的時間,大秦帝國就徹底滅亡了。唐代杜牧《阿房宮賦》最後言道:“嗚呼!滅六國者六國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嗟乎!使六國各愛其人,則足以拒秦;使秦復愛六國之人,則遞三世可至萬世而為君,誰得而族滅也?秦人不暇自哀,而後人哀之;後人哀之而不鑑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如果當年秦始皇懂得這個道理,統一天下後能以仁治國,偃武修文,輕徭薄賦,與民生息,也許秦朝不會二世而亡,而是“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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