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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頓勳爵曾說:“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

傳統帝國的歷史,就是這句話的最佳註腳。

然而,歷代中國治國者,並沒有對腐敗聽之任之,歷朝歷代,都會有政治強人發起“反腐敗運動”,但弔詭的是,隨著強人的離世,反腐運動總會人亡政息,腐敗就會捲土重來。

例如,明代開國皇帝朱元璋對官吏腐敗懲處之嚴,在歷代皇帝中極為少見。

清朝的雍正皇帝,懲處腐敗也不遺餘力。

兩人在位時,敢於貪汙腐敗貪汙的官員大大減少;兩人去世後,腐敗就捲土重來,甚至愈演愈烈。

朱元璋、雍正的反腐措施為什麼沒有演變成相關的制度沿襲下來?

為何腐敗的生命力如此頑強,而嚴厲的反腐卻在明清兩代難以持續?

在歷史學家張宏傑看來,主要有以下三點原因:

·歷代統治者都堅持“利出一孔”。

·“權力不受制約”

·“低薪導致腐敗的惡化”

傳統社會,“利出一孔”

傳統社會權力萬能,歷代統治者都堅持“利出一孔”原則。

什麼叫“利出一孔”?

天下所有的好處,天底下所有的利益,都要從一個孔出來,那就是都要由權力這個孔出來,由皇帝來賜予。

在古代中國,“政治地位高於一切,政治權力高於一切,政治力量可以向一切社會生活領域擴張”。

確實,如果說西方資本主義社會是金錢萬能;那麼,中國傳統社會則是權力萬能。這是古代中國腐敗的第一個基礎:權力支配一切。

中國歷史上的一個重要規律,就是官員們私下徵收的雜費,一旦經由朝廷拿到檯面上來明確化,那麼另一些灰色雜費又會偷偷滋生,因為“揩國家的油”是官員群體改不掉的本性。

這也是所謂的“黃宗羲定律”的一部分,也是利出一孔的必然結果。

黃宗羲說,“斯民之苦暴稅久矣,有積累莫返之害。”確實,中國歷史上每次國家稅費改革,農民負擔在下降一段時間後,都會因為出現新的稅費而漲到一個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

所以康熙說,“自古以來,惟禁止火耗而已,不可開。”“若將火耗明定額數,人無忌憚,愈至濫取。”

也就是說,如果明定火耗標準,官員不但收起火耗來更會肆無忌憚,而且在標準之外還要多收。

康熙皇帝認為,既然“揩油”是官員群體的本性,那麼皇帝能做的就只能退而求其次,讓他們少揩一點而已;但完全不給他們揩油的空間,是不可能的。

仔細探討起來,這種“陋規”思維並不止存在於官場,甚至遍及全社會。

康熙皇帝

民國時人記載說,在北平僕人們來買東西時,商店照規矩會自動把價格提高一成,作為僕人們的佣金,這在北平通俗叫做底子錢。

小康之家給僕傭的工資很低,因為他們明知廚子買菜時要揩油,僕人購買家用雜物時也要撈上一筆。

明清皇帝的政治思維,與市井細民的持家打算,真是完全同構、如出一轍。

所以,晚年面對官場貪風,康熙的應對策略是一方面默許官員們在一定程度上需索火耗,另一方面是提倡理學。

他希望官員們以“存理遏欲”為思想武器,保持廉潔,或者至少在揩油時保持一定的“度”。

這種解決方式,實際上還是把問題輕輕推到“良心”二字之上。應取與不應取,只有一線之隔,如果保持這一線之防,端在人心之“正”與“不正”了。

反腐敗的防線如果完全寄託於人心的話,註定是脆弱的。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

第二個基礎,則是權力不受約束。

雖然中國曆代王朝為了約束權力也進行了一些制度設計,但是因為相信“人性本善”,相信教化的作用,相信“有治人無治法”,所以這些制度實際發揮的作用很小。

中國傳統的權力制約機制是封閉的,它排除外來力量的參與,特別是拒絕引入民間的監督力量。

因此,所有官員都處於同一權力體系之內,受到“官大一級壓死人”這個同樣的遊戲規則的左右,監察官員打“大老虎”,隨時可能為其反噬。

所以,傳統時代,大多數時候監察官員只能“打打蒼蠅”。萬曆年間,左副都御史丘舜曾經說:“(官場)貪墨成風,生民塗炭,而所劾罷者大都單寒軟弱之流”。

明末,監察體系淪為了黨爭的工具

儘管有所謂的監察體系,監察官員和其他官員一樣,也受利益最大化原則支配。當他們發現巴結權貴有利於自己時,就會輕易將手中的監察權力作為向權貴們討價還價的資本。

所以,在歷史上很多時期,監督者與被監督者很容易“貓鼠一窩”,在竊取“天家”利益時結成同盟。

歷代王朝後期,隨著官僚體系的腐敗,監察系統也會高度腐敗。

明代言官的權力非常巨大,特別是“風聞言事”的特權讓他們擁有非同尋常的殺傷力。

這並沒有導致明朝官場風紀特別嚴明,反而導致了明代後期言官系統的腐敗特別嚴重。

因為手中握有的監督和考察官員的權力,他們公然索賄,買官賣官。明代後期人稱科道監察官員為“抹布”:“言其只要他人淨,不顧己汙也。”

監察系統腐敗的結果,是這個系統完全失去作用。

比如崇禎年間,都察院考核地方官吏,已經完全流於形式——拘私情,通關節,結果全是“稱職”,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低薪,是嚴重腐敗的土壤

第三個是低薪制導致腐敗的惡化。

中國古代王朝,腐敗還有一個特殊的背景,那就是低薪制。

朱元璋不能理解元代官吏貪汙橫行的制度基礎正是薄俸制,他制定的俸祿水平比元代還要低。

比如明代正七品縣令月俸只有七石五斗,以今天的購買力計算,最高估計也不過在 2500 元人民幣左右。

那時的官員,並不享受國家提供的福利待遇,不但不享受別墅、小車、年終獎,也沒有地方報銷吃喝費。

用兩千餘元養活一個大家庭甚至家族,這個縣令的生活只能是城市貧民水平。

朱元璋的反腐手段,令人不寒而慄

所以,明清兩代的清官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窮,比如海瑞;而之前的清官,比如包公,並不是這樣。

包公的清,是指他正,但他並不窮。

權力巨大,不受約束,又只給開低薪。這就形成了“渴馬守水,餓犬護肉”的局面。

你讓一條狗去看著一塊肥肉,卻一天只給它二兩粥喝,那麼無論你怎麼打它罵它嚇唬它教育它,它也還是要偷吃,因為不偷吃它就活不下去。

即使是最低薪的朝代,也仍然會有個別清廉官員出現。所以,對個體來說,低薪只是貪腐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

但是,從歷史大資料來看,收入過低,很容易引發大面積的貪腐。那麼,由此又引發一個問題,為什麼中國曆代大都實行低薪制呢?

這是因為中國古代社會一直存在一個問題,就是官員數量過多。

中國歷史上有一個鮮明的規律,就是歷代官吏數量呈不斷擴張趨勢。明代劉體健稱“歷代官數,漢七千八百員,唐萬八千員,宋極冗至三萬四千員。”到了明代,文武官員共十二萬餘人。

為什麼官員會越來越多呢?

這是皇權專制制度不斷強化的結果。中國歷史上的君主專制制度強化,表現出兩個方向:

一個是皇權不斷向下延伸,控制起社會的方方面面,國家權力不斷向基層擴張;

另一個方向是隨著君主專制的發展,官員權力被不斷分割,皇帝也信不過官員們,所以要讓官員相互制衡,由此造成一官多職,官僚隊伍進一步擴張。

比如,宋代為了防止地方割據,不斷增設機構、分化事權,“昔經一官治之者,今析之四五;昔以一吏主之者,今增而為六七”。

所以,中國曆代官員就越來越多。

官員越來越多,但稅收是有限的。中國傳統稅收,主要只有農業稅一途,官吏數量過於龐大,使得俸祿成為財政支出的第一大項。

西漢末年,官員俸祿支出就佔國家財政收入的一半。所以,支付官俸成為財政上一大難題;為了節省開支,薄俸制就成為大多數時候不得已的選擇。

表面光鮮,掩蓋不了內部的腐爛

至此,我們不難發現,中國曆代執政者並未放任腐敗橫行,他們對腐敗的打擊力度前所未有,他們對歷史經驗反思之深刻,制度設計之巧妙,不由得讓世人驚歎。

然而,中華帝國卻始終擺脫不了“問題越解決越多,越解決越糟”的歷史窘境——腐敗橫行,直至徹底拖垮一個又一個的王朝。

認識歷史,重要的不是看一個王朝表面上短暫的繁榮,而是看它在歷史長河中的影響和作用,更是看它在廣闊空間中的定位,探尋歷史興衰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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