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鑑雪,女,清光緒二十八年生於沅陵縣浦市鎮(現屬瀘溪縣),後舉家遷居沅陵縣城北門上。
民國7年(1918),考入湖南省立第二女子師範學校。次年,舉國聲討北京政府承認日本接管德國在中國山東的各種特權的賣國罪行。鑑雪和同學們上街遊行示威,高呼“懲治賣國賊!”“廢除喪權辱國的二十一條!”
姚鑑雪從女師畢業後回沅陵,任縣立高等女子小學教員。民國12年獲湖南省教育廳嘉獎。
民國16年初,姚鑑雪加入國民黨,任縣黨部(籌備委員會)婦運委員,並選為縣婦女聯合會副會長。4月,縣黨部成立特別法庭,姚鑑雪任審判員,公審民憤極大地縣長樑榮銓。樑開始拒不認罪,後在姚鑑雪義正詞嚴的審訊下,樑不得不低頭認罪。法庭宣判:“撤銷樑榮銓縣長職務,逮捕入獄”。5月6日,特別法庭在縣城平安園(現荷花池小學所在地)召開大會,公審惡霸陳克儉及土豪向光福父子。姚鑑雪歷數三人罪行,在群眾強烈要求下,將陳克儉等三人就地正法。
民國16年,長沙“馬日事變”後,白色恐怖籠罩沅陵山城。姚母擔心鑑雪出事,勸姚少出外活動,姚回答說:“要徹底革命,害怕不能解決問題。”毫無畏懼地同省特派員郭達、唐采芹等去各單位演講。5月26日下午,駐沅陵縣城陳斗南部突然包圍縣黨部,姚鑑雪被捕,遭到嚴刑拷打。同天被捕的還有200多革命群眾,敵人要她指認這些人的身份,姚鑑雪嚴詞拒絕說:“革命工作是我乾的,與別人無關,好漢做事好漢當。”次日上午,姚鑑雪等八位革命志士慘遭殺害。臨刑時姚神態自若,要同時被捕的姐姐姚端幫她整理好衣裙,昂首挺胸,走在七位戰友的前面,高呼:“革命的人是殺不完的,為我們報仇的人就在後頭!”
1953年7月,沅陵縣人民政府追認姚鑑雪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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